Re: [閒聊] 老婆不想搬到老公寓,求解
※ 引述《addog74 (陳冠希)》之銘言:
: 婚後跟她在外面租房子,大樓的大套房
: 月租2萬,優點是有電梯、離捷運近
: 不知不覺租了6年,現在老母看不過去了
: 跟我討論叫我搬到老家(舊公寓)
: 優點是房子大,有37坪!
: 缺點是離捷運比現住地還遠8分鐘左右、無電梯
: 這間房子目前是租人,年底到期
: 老母說租約到後叫我去住,給她市價一半的錢就好(要給我哥的畢竟要公平),分期慢慢給不收利息
: 當我跟老婆說起此事,她一整個不爽,「畢竟女人的腿都是殘廢狀態」,樓梯這種東西好像是天敵一樣
: 其次是她都坐捷運上班,叫她多走8分鐘路不行,理由同上
: 再就是她很懶,不想搬家
步行 13~15 分鐘的路程大概是 1 km 出頭
換算步行距離約略從忠孝復興走到國父紀念館
你到現在還沒說樓層不過猜也知道一定是 4or5 樓
老實說如果真的是忠孝復興到國館
這種步行環境可能有部分人還勉強願意
其它的步行環境+高樓層公寓
這真的非常雷,更不用說其它附加狀況
ex:高跟鞋/生小孩等
: 但現在的套房11坪真他媽像鳥籠,想想就可悲,如今可以不用等繼承就提前享受房子有什麼不好?
: 重點錢也不是她在給
: 如果要跟房客說不續,最少要月底前跟他說別人一個月緩衝期,所剩時間不多,該如何說服另一半?
我想思考重點在於取得這間房子的繼承權
37坪公寓按北市均價算它 1600~2000 之間
你用每月兩萬,本來就要付給房東的租金
取得未來繼承這間公寓的權利
表面上真的是賺到爆的選擇
但是要說服你太太,要從幾個點思考
1:你父母除了這間房沒有其他財產了嗎?
思考這件事很大逆不道
但是你去住這間房其實所為的就是房子的繼承權
因為從通勤觀點來說,這間房子並沒有比目前的小套房好
自然必須思考這件事
如果有,這間公寓給了你,其他的給你哥
不見得比較划算
2:你哥的反應,有些人是真的說不要就不要
但有些人並不是,面對上千萬的財產
十幾年前一個說不清楚的承諾,遵守的力道到哪邊
這很考驗人性
3:從你說的錢不是你太太在給
我想你們的錢是分開用的
換句話說這房子將來是你的她沒有份
為了一個十幾二十年後未必實現,
就算實現了也不屬於她的財產
這個說實在一點都不激勵人心
綜上所述,我會提出這樣的解套方案
1:取得房子的產權
我會跟媽媽說把房子過戶給我,並且立下書面協議
每月繳付兩萬的錢看是到媽媽的戶頭還是哥哥都行
看繳付幾年,甚至繳付到媽媽過世為止
去找專業的律師/會計師或者代書來操作這件事
多少要繳一些稅,這免不了
除了為了下面步驟 2 做鋪墊以外,最重要的就是把這間房
跟父母的其它遺產切開
2:私下承諾太太這間房未來可以自行裝潢
這樣看對太太有沒有吸引力
或者狠一點,未來三五年後直接脫手賣掉換新家
但這你就要面對跟家族的解釋
不過那時候因為房子在你名下,可操作性就強很多了
大家會覺得房子都在你名下了,只要你依照協議繼續付錢
其實不太會跟你計較
建議選在懷孕的時候做這件事,可以把阻力降到最低
老太太想到可以抱孫子,不會跟你543一句話~
3:承諾太太只要她願意,可以每天上班來回坐 uber/taxi
看起來錢很多,其實每天來回車錢 140*22=3080
一個月才三千多,更何況不一定天天坐
也許住久了可以開發出 ubike 之類的解法
那又更賺了~
有站對方的角度想,提出雙贏的規劃
才有可能說服對方
你吃肉她喝不到湯還要幫忙收拾殘局
誰會願意?
--
其實計程車錢算一下應該是划算的沒錯
感覺沒那麼遠啊 考量等紅綠燈過馬路的話 13~15分走
不太到1KM吧 要刻意走很快
對不愛走路的人來說,計程車是很大的吸引力
騎腳踏車或坐公車去捷運站也可以 下雨天坐計程車
為什麼要故意忽略套房換成37坪大房的差距呢....
忽略坪數變大因為那對太太來說完全沒有吸引力,若太
太也覺得很棒,願意為此放棄那些便利,那原原po就不
會這麼苦惱,就是因為搬去公寓沒有一個優點是太太覺
得值得搬的,那些她都不在乎,她就是想要方便輕鬆的
生活,就算小一點也無妨,有的人的價值觀就這樣,價
價值觀很難改的
通常住過大的一陣子就回不去了
兩個人擠一個套房真的跟監獄沒啥兩樣
太太能這樣過六年就代表她可以接受小空間,有的人就
是不介意小,但介意不方便,不是所有的人都願意為了
大一點放棄方便,更何況女生考量的可能跟男生完全不
一樣,這也是為什麼他無法說服老婆,因為他覺得搬過
去會比現在好,但對太太而言,搬過去會比現在差很多
,這怎麼可能有共識,誰要越過越糟,對太太來說搬去
就是越過越糟啊,那些對她來說所有的方便都消失,換
來她用不到的大跟虛無縹緲不知道會不會改變的產權。
怎麼可能,這個時間我只能從忠孝敦化走到頂好名店城
他可能是沒遇過說不要就不要,連自己爸媽照顧也不要
的人。「我不要妳的房產不要妳的錢,我以後當然也
不用照顧妳。妳要給弟弟?隨便啊,反正我什麼都不要
。那些錢妳留著養老吧,以後不甘我的事」
對自己的手足 最好不要有想要賺到爆的心理
公不公平 每個人心裡都有把尺 不說出來而已
a了原原PO的ID,他曾因為還沒過端午,但氣溫飆到30
度老婆就開冷氣就因此而生氣。試想搬到舊公寓後,老
婆頂著烈日走了十幾分後再爬樓梯回家,想開個冷氣舒
服一下,卻被老公罵浪費,是我也不要搬
原來原po是那位沒過端午開冷氣,就上網公審老婆的
人,當時真是印象深刻,如此不意外啦,為他老婆QQ
那個步行距離其實真的還好 但原原po...
開冷氣也能不爽?有人願意跟他就結婚真的該偷笑
穿高跟鞋走15分鐘+至少三樓樓梯,只想說謝謝再聯絡
。
看完推文我覺得離婚比較快 蕩生又自私的人應該要單
身才對
忠孝復興到國父紀念館的老公寓我也可以XD
不覺得一個想省管理費的人會願意付多通勤的車錢更
不用說是過戶需要繳的稅金
推
繼承根本不算誘因啊,一半的產權遲早都會拿到的,
產權可以變成現金再變成其他形式,住進去就只能當
老公寓了
兩人套房其實還好,我結婚到現在三年也住不到十坪
的套房。但有小孩就還是要有較大空間
他們就沒要小孩啊,所以空間誘因更小了
都是原原PO想要的,老婆以後可能就變祭品了= =
原來是不能開冷氣那篇 那我了解原po老婆為什麼不搬
了ㄏㄏ
走路熱的要死回家還不準開冷氣誰要走啊
真的快笑死 台女半毛租金沒出就只有音量最大聲
笑死他前文有說他老婆有出一半房租含水電啦
jamo大給的建議很務實,不過要跟長輩白紙黑字寫清
楚,只能說看人啦,有些人很直接有些怕傷感情
除了步行距離,小空間換到大空間也要考慮打掃會多
付出的時間跟心力啊,雖然不清楚他們的家務分配,
但這或許也會是太太不想搬的原因之一
改變都有成本,租過房子的都能體會搬家多讓人心累
,重點是租金也沒變便宜,這是個重點
你真的計畫通欸
11坪套房兩個人住其實算蠻大的耶XD
推jamo大佛心,爬樓梯真的超雷,建議都很務實,原p
o要聽
4
真要算的話,你哥傻了才會接受這方案吧?!!! 原PO推文, 搬到老房子一樣月繳2萬. 月繳兩萬是市價的一半, 表示目前房租是收4萬. 這老房子租人的產值有4萬/月. 租給你的產值只有2萬/月.9
等他覺得房子太小就會想搬了 先給他一筆錢, 買冰箱、買除溼機、買空氣清淨機、買70吋電視, 買咖啡機、氣炸鍋、烤箱...etc 把現在住的地方塞滿,自然就想換大的地方住了.61
人心是會變的, 遺囑也是可以改的, 所以你原文中回文提到的會寫在遺囑裡, 我覺得世事難預料, 誰都難保那天你跟你媽大吵一架後,X
老婆是南部人嗎? 想當台北人就走起來 然後學會坐公車 只會坐捷運侷限性超大的 你爸媽老家附近總會有公車站吧?4
你的文章只看到 房子比較大 將來是我的 現在先住先爽 對老婆並無任何誘因 還要大家幫忙說服 這裡講講自家的故事 許多年前家裡本來也有一戶二樓老公寓1
辦法 就是求她拜託她 看她需要什麼條件才肯答應 要一個不想走路的人多走路 等於要不喜歡吃香菜的人加更多香菜6
我是一定搬過去的 不懂老婆不搬的點欸 她可能覺得不是她的財產(?) 我覺得這就很難解了 有間房子的感覺還是不一樣的19
房子是要用繼承的方式拿到 那就不是婚後財產,你太太沒有所有權 對你太太來說就只是換個租屋處,還更老舊更不方便 自然不想搬家 你可以跟你阿母去律師處立遺囑24
慢 : : 給不收利息 : : 當我跟老婆說起此事,她一整個不爽,「畢竟女人的腿都是殘廢狀態」,樓梯這種東 西 : : 像是天敵一樣4
請跑二等親交易,這個請代書處理 沒認識的找仲介公司,他們有代書可以幫忙 : 當我跟老婆說起此事,她一整個不爽,「畢竟女人的腿都是殘廢狀態」, : 樓梯這種東西好像是天敵一樣 公寓2,3樓還好 4,5F...你有小孩後
爆
[閒聊] 老婆不想搬到老公寓,求解婚後跟她在外面租房子,大樓的大套房 月租2萬,優點是有電梯、離捷運近 不知不覺租了6年,現在老母看不過去了 跟我討論叫我搬到老家(舊公寓) 優點是房子大,有37坪!爆
Re: [閒聊] 年輕人真的能接受巷弄老公寓嗎?八年級是一個很明確的分水嶺 --- 六年級 --- 工作上認識不少六年級中高階主管,當年第一間房子買中古公寓的不在少數 賺到錢的,大多跑去買台北市中古大樓,或是台北市老公寓 也就是對這些六年級來說18
Re: [心情] 有年薪300的隊友 老婆還是不滿意看了這麼多篇 我覺得原po自己觀念要改改啦 首先不要期待奉獻就會有回報 你覺得你在婚前就買了一個房子 (雖然有一些錢是爸媽代墊,你還要還)12
Re: [心得] 青埔北車通勤真實心得工作在台北市,通常會買或租在距離辦公地點遠的原因不外乎就是 "錢" 買在外圍的人就是錢不夠 or 要更大坪數 or 新的房子 or 要電梯不要公寓... 基本上都跟口袋深度有關。 租在外圍的同樣邏輯也是想省租金,但原PO這種租青埔高鐵通勤的,一點也 不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