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自身債務和公公的詢問
※ 引述《a19881130 (淡藍清風)》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我們交往8年
: 我爸爸前年生病走了
: 所以去年我們從簡登記結婚
: 目前我這邊有爸爸留下的房子債務
看懂了,留下的房子跟債務,那當然要說清楚
: 公公是個嚴肅的人
: 有次詢問只大概說自己這邊還有債務
妳前面房子兩個字跟債務連在一起
讓人誤會了
其實是各自獨立的
看妳再來都沒回應
就知道債務真的是純粹債務
: 但是最近傳訊先生
: 希望先生可以列出我這邊的債務明細和債權人
如果房子是妳爸的遺產
那麼房子與純粹債務相較之下總額是如何
目前都是限定繼承
不會負擔到超額債務
最多就是到零為止
法院也會要求妳提出財產明細與債權清冊
妳沒提出就是違反限定繼承的規定
: 我們有回說我們自己會處理不用再擔心
: 然後公公回說
: 如果眼裡還有他這個老頭
: 就列表回家給他看看
因為怕有人不懂法律
沒有依法申報財產明細與債權清冊啊
而繼承到純粹的債務
: 想問問這樣到底該怎麼做呢?
呈報法院的資料給老公一份就是正解
https://www.chaohsin.com/lists_01.php?id=1399
三、 未開具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
(一)民法第1156條第1項:「繼承人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第1162條之1第1項:「繼承人未依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之一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者,對於被繼承人債權人之全部債權,仍應按其數額,比例計算,以遺產分別償還。但不得害及有優先權人之利益。」第1162條之2條第1項及第2項:「繼承人違反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之一規定者,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得就應受清償而未受償之部分,對該繼承人行使權利。繼承人對於前項債權人應受清償而未受償部分之清償責任,不以所得遺產為限。但繼承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在此限。」大家可能會覺得法條複雜,有看沒有懂,但最重要的點是「繼承人未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很可能會喪失限定繼承之利益」。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OnePlus HD1900.
--
沒斷奶不要結婚害人……
對啊,給老公就好了,公公就免了吧
給老公知道是合理,但公公就不是必須,如果當事人覺
得不舒服、不想,那不給公公知道那麽詳細也很正常,
兩夫妻自己能處理的來不麻煩到長輩,說真的老人家應
該高興,不過不曉得他們是否有什麼部分有麻煩到長輩
或是其他的
不懂為什麼要給老公一份?給法院不就好了?
互相的財務狀況應該是夫妻日常,在這時候突然拿一
份清單給老公還蠻怪的
文中實在看不出來公公是想從法律角度協助.....
但是如果是我的小孩跟一個房貸債務說不清的,也會怕
耶…
推要給老公知道
說真的換位思考吧 是父母的誰不擔心
是父母該換位思考了,沒有一個有能力的成年人會想要
被這樣強迫列出自己的隱私
而且隱私給別人又不是因為能夠得到協助,如公公無法
幫忙到底為什麼要一直窺探別人的隱私,看了債務又
不會變少。
換位思考的話,應該是先告訴孩子自己能提供什麼協助
,再勸他把清單來看看一起想辦法解決。而不是「如果
你們心裡還有我這老頭的話」,這對孩子一點幫助都沒
有
要幫忙先說 情緒勒索不必 推m大
性別對調,如果先生是這種狀況,岳家一句不放心把女
兒交給這樣的人。這情況不就太常看到了嗎
給配偶合理,但公公是那根蔥?
爆
[閒聊] 司法院:你有看過Spy Family間諜家家酒你有看過Spy Family間諜家家酒嗎? 西國頂級特務黃昏,為了執行任務,到了孤兒院「收養」了安妮亞,成為了他法律上的父親 ,並將安妮亞送進名校伊甸學園,好讓黃昏可以秘密執行間諜任務。 不過黃昏的職業是高風險產業,隨時都可能有喪命的風險,再加上財產狀況不明,如果黃昏 不小心因為任務失敗而丟了小命,未滿 6 歲的安妮亞就必須繼承黃昏的一切權利義務;但31
Re: [求助] 被爸媽威脅簽拋棄繼承就簽了吧! 什麼家庭溝通什麼的我這裡就不談了 我們法律人只談下面這個: - 最高法院89年台上字595號判決21
[閒聊] 請問有關虛擬貨幣的繼承問題...民法規定財產的繼承是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 例如某A所有的物(房子或現金)或權利(債權) 在A死亡後 遺產由其繼承人B所有 理論上虛擬貨幣也應該如此 但有個問題是 像比特幣的持有者是匿名的7
[請益] 民法 限定繼承我想請問民法 現行法是採限定繼承主義,但如果繼承人 因不懂法律,並未對限定責 任抗辯,就直接償還了該繼承人超過限定繼承的債務,那事後可以要求 返還其不當得利 嗎? (前提是 該繼承人不懂法律,並非給付時明知無給付義務這樣) ps. 因為查到的考題解法,都是以 給付時明知無給付義務,但我想問,如果考題改為是 該繼承人不懂法律,並不知道其可以做抗辯,事後才知道,且並未超過不當得利請求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