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恐嚇案底可以當醫生嗎?
我記得
關於前科的部分
罰金、拘役、緩刑
這些不會留前科
易科罰金的話會留5年
但5年內不再犯就會取消這項紀錄
至於能不能當醫生
我覺得應該不至於吧
翻了一下醫師法也沒有針對恐嚇罪的說明
不知道有沒有版友要補充?
以上是小弟的印象(法院常客 哭啊
如有錯誤還請幫忙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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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你這個不開刀會死」算恐嚇嗎
推
完全不算
推
“前科”指的是刑法判刑確定,上面那些罰金、緩刑,都
→
算是判刑確定吧!緩起訴才不會有前科的問題
推
一樓說得應該是陳述事實吧
推
1F說的是把診斷口語化,讓沒讀過書的人能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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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能算是恐嚇呢?
推
某原告沒穿衣服就算恐嚇了
→
不好意思沒說清楚
→
我說的前科是指警局那邊查的到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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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申請良民證會有紀錄的
→
司法機關那邊的話當然大大小小的事都會留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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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你不說我不說就沒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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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司法機關任何人都查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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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沒差XD
推
推樓上 一般說的前科 就是以良民證為主 不然的話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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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也會有記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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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
爆
Re: [問題] 車禍 過失傷害 以刑逼民看完您的文章, 您的結論是要安撫太座。 我先說結論, 您太座擔心的過失傷害罪:就是罰錢而已。 犯罪被判緩刑,28
Re: [討論] Bump救回的是詐欺犯?笑死 我猜一堆人沒進去看判決書就在那邊高潮 刑事只有一案 進去看判決書內容後 林譽洲 上網購買手機19
Re: [新聞]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遭撞 驚悚來跟大家好好法治教育一樣 整天網路一堆危言聳聽的論點 Ex: 會被告過失傷害 有前科 跑法院會有憂鬱症很可怕etc 小弟分享一個經驗辣 曾經年少不懂事 騎夜車撞到路人,對方腳骨折2
[問卦] 刑法的緩刑制度要廢掉吧!怎可保護加害人如題 刑法的緩刑 判了以後如果期滿就等同於沒犯過罪一樣 良民證也顯示不出來有犯過罪 "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3條規定,4
Re: [新聞] 林秉樞聲明願向高嘉瑜下跪 強調「只是一從新聞報導可以發現,他對那些需要討好的大哥,態度都很客氣。 只有對那些已經被控制(照片影片)和沒有利用價值(店員),病症才會發作。 難道躁症會選擇性的看人發作嗎? 他這樣的言論會不會造成全台灣有躁症的都被污名化,造成大家以為有躁症的就會打人。 他為了自己獲得輕判的說詞卻害到台灣其他人。3
Re: [問題] 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我是鄉民鍵盤俠,說的不一定對 聽聽當參考 如果你是站的住腳的,那就給他告吧 你都花錢買保險了,就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而且都有超額1000萬 對方真的去提告,1
Re: [問卦] 辯論大賽先恐嚇別人,合理嗎揚言要提告為何算是恐嚇? 大家都知道提告是一種權利 就好像今天發生車禍 對方態度消極 通常就會跟對方說"我們法院見" 這樣是否也算是恐嚇2
Re: [問卦] 我要被告了很簡單啦,看對方受傷程度,過失傷害通常是30-90天。一天罰金一千,所以只要被告又 有肇責你就要有準備繳3萬~9萬的心理準備。 你現在能做的就是問對方要求償多少,然後你保險公司願意付多少。儘量縮小兩邊的差額 ,如果對方要求合理的話,就是要幹譙你的保險公司為什麼不賠多一點,威脅明年不保, 去客訴去丟評議會都可以。然後不要忘記你罰金的成本,自己再掏3-9萬的和解金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