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規][民調] 私信檢舉 v.s. 公開檢舉
這次板主改選後,有機會討論檢舉制度
提到了「公開檢舉與申訴機制」
很久以前就有板眾建議可以利用置底文檢舉
但當時擔心置底文反而會造成大量違規,不敢開放
置底文檢舉可見於一些中型看板
而大型看板會設有檢舉專板
不管是什麼形式,都是公開可見,可受檢視公評的
在這裡要問大家幾個問題作為參考:
1. 你會願意使用公開途徑檢舉及申訴嗎?
(必答,以O或X作答)
2. 什麼情況下,會使用公開檢舉與申訴途徑?
(選答)
3. 什麼情況下,會使用私信檢舉與申訴途徑?
(選答)
請在推文中作答
--
X
X
X
O 公開與私信並不衝突 可以都設置阿
公開檢舉是有報復性對立的可能 如果會怕
就去選擇私信檢舉
為什麼一個行為 還要去區分公開與私信......
就置底檢舉區跟私信並行....
有的案子並不是置底公開好說明的
為何置底文會造成大量違規?
X
並行啊,站內信的轉隱板備份
因為目前有幾位板上檢舉達人稍微造成版務困擾,但
依然要處理,怕開放後遽增檢舉事件
當版主還怕檢舉???......那不要做就沒困擾了
並不是怕檢舉,而是惡意針對的無目的檢舉,目前只是
在討論是否公開設板,方法的不同,切勿混淆
你自己看上面那篇板規推文檢舉的 放了一年
也不到20個選擇公開檢舉~
不用想太多~ 這裡沒你們想的那麼複雜
更別說 那些檢舉的 有幾個是你們所謂的惡意檢舉??
另外 檢舉不是無目的 而是有違規人家才會提
私信檢舉容易讓版主信箱被灌爆,但公開檢舉容易讓檢
如果都預設人家是有目的 的立場.....那不是很怪嗎?
舉人自己信箱被灌爆 XD 當然兩種情況都是極端,只是
信箱灌爆喔~ 我信箱躺了一萬多封信
還是好好的 ......這不用擔心啦
好像也不能杜絕極端的可能... 總之辛苦版主們了。
https://imgur.com/tkKJNjS 10106封信
應該說有幾個極端案例在,但沒有預設全部的檢舉都是
如此,目標就是穩定這裡的運行而已
如您所說 極端案例似乎也沒影響這裡的運行阿~
目前是 但潛在的干擾是有的;)
而且要檢舉 就是會檢舉 不管公開或是私信方式
我不懂 本文內容跟本也沒啥個人意見
但身為負責的前版主 不是提出好的意見跟自己的不足
當參考嗎
當版主該處理就是要處理
問題是版主也沒說不處理阿
特別去區分的必要性 在這篇公告我完全看不出來
除了特定方式不處理的理由 我還真想不到還有甚麼
如果很多未達的 不是就放著 等下一封嗎
既然板主沒說不處理 那有必要問公開與私信的差別?
版主沒說你寄了一封信 或是公開檢舉後 一個不處理
不能找下一個人嗎
哈哈 如果這樣 不管私信公開 板主都處理
所以啦 不就是版主沒有意見 你也有意見嗎
那這篇就沒差了 公開私信並行即可~
我沒意見~
但如果不是的話 book你要不要說說你〝好的意見〞?
我沒意見阿 這只是意見的蒐集
所以 你沒意見 我就不能表達看法喔~?
除非是惡意檢舉 一定會要追到人 不然都ok阿
惡意檢舉 版主不處理就一樣上組務阿
到最後也是公開組務版去處理
預設人家 惡意 的前提很怪
講難聽的 如果真的惡意檢舉 版主早就提個案出來了
就當時有人認為阿 除了那詞 版主也沒啥個人意見
其他版友也只是回答你的問題啦
根據準版主的說法 既然認為現在有極端案例
代表它們早有個案了拉~ 不然還提問這個幹嘛
只是人家是〝惡意〞還是 〝對標準不服〞??
那還是全部往組務讓組長去評斷就好了
去預設立場總不應該吧
那與公開 私信不同的方式 根本沒差~
新的問題 如果是要討論新的制度
應該是新的版主出來吧 要卸任的版主詢問不是怪怪
?? 哪有卸任的版主? 現在提問的是繼任版主喔
hhwang 一樣是下一任的版主喔
那應該他這一任之前就該做啊 怎會是我投票完才說
我準備+置底檢舉 我跟VOT對不起
這也還好吧 也許新版主在討論過程中有不同想法
信太多 我也覺得很怪 因為未達標準 我自己是認為
才會現在丟出來給大家討論一下 我覺得OK拉
就沒上公告就表示未達標準 老實說還好
同意 現行站內信+公開推文並行 其實不影響
未達標準不符 就讓申訴人上組務或放棄就好了
如果構成騷擾 還有站方也可以處理
設個匿名檢舉板就好了 像八卦那樣
現行的制度其實就蠻夠了才是~
其實這一年來公告水桶很嚴重也不多
我是覺得單純怕麻煩也是可以說 但感覺也不像
電影版目前也沒有大量檢舉都無法處理
現在手頭也已經有滿多提案和方法了 但是還是要問主要使用者才能做最後決定 所以這是「民調」 要說怕麻煩,公開也有公開的麻煩的 但好處是可以避免涉入武斷的情緒 並行的話也想要切出什麼情況要走哪種途徑
※ 編輯: hhwang (114.136.184.66 臺灣), 07/16/2020 11:43:55其實 每一個檢舉到最後 除了被版主認定標準不符
而檢舉人也同意版主的認定之外
其他所有檢舉不管是站內信 置底推文
到最後都會是公開.....
1.你板主認定檢舉成立 公告處分 - 公開
2.檢舉人拒絕板主標準不符 到組務申訴 - 公開
而且 電影版連版務投票都很少人參與了
說真的 檢舉也沒那麼多~.....
依照現行的標準 不服的要他去組務 應該都很夠用
X
X
X
廢話王 有夠吵
O 並行讓大家選沒壞處吧
並行+1,公開檢舉也是會有一直煩的,板主還要特地去
發文回他已經判過==
(舉例)
1. O
2. 會考慮申訴,如果某個智障板「主」沒辦法溝通的
話。但我從不公開檢舉任何人(尤其是出於箝制言論的
動機),理由我放在第3點一起講。
3. 完全不會用私信來檢舉與申訴(尤其是出於箝制
言論自由的動機),因為根本是脫褲子放屁。網路世界
也是現實世界的一部份,現行已經有可用的民法、刑法
跟相關法規,不爽就去跟警察還是檢方哭,根本沒必要
列一套令不出PTT的板規,給板「主」或站方在那邊
大搞文字獄。
O 公開/私信並行沒什麼問題呀 不同狀況使用不同途徑
edc3連‘智障板主’都說出來啦,公關公司要帶風向去
你最愛的八卦板啦
並行阿,會怕喔?
hhwang 你不就是被檢舉了 #1U1trthE (Buzz_Suggest)
才意思意思抓幾件來判
置底檢舉也可以讓大家看你的標準阿
省的你水桶了X你娘,我檢舉了X你娘你卻說未達標準
連累犯條款也能雙標,真不簡單
1.O
2.你們水桶智障,有人推文馬的智障時我就會公開檢舉
3.像lol9978那樣,被水桶時我就會用私信檢舉
希望你們接受私信檢舉時別吃案,被檢舉時才意思意思
處理
以上,暫時想到這些吧
喔,對了,我曾經把檢舉信寄給三個板主,好像有一個
板主對其他板主說他沒收到信,但是我看我副本三個人
都有收到信,所以公開檢舉好像也可以避免有板主沒收
到檢舉信的問題吧,我記錯的話就當我沒說過漏收信這
一段~
新板主開始處理板務了嗎...?怎麼現在就在討論檢舉
達人的問題...?電影板違規超多你不知道嗎...?
感謝關心 新當選的準板主正在準備上任事宜 通過站方審核即可就任
※ 編輯: hhwang (223.136.204.195 臺灣), 07/22/2020 10:49:51我比較擔心你那種雙標玩法會玩死他們
這是lol檢舉的拉~有沒有可能換個帳號跟你檢舉
又變成違規了?!
現在板規有禁止連噓嗎?!
能跟lol當好朋友也是頗呵
右邊就判過了
三字經都信任板主心證的小組,我還真呵不下去
你不是狂噓他 也被檢舉了 然後就沒然後了阿
你們兩個真逗,互相連噓,結果誰先檢舉誰先贏
他根本沒發文我怎麼狂噓他笑死
那些都不同人好嗎
你要馬就故意亂講就是根本搞不清楚狀況還亂舉例XD
整個檢舉板之前就你跟lol在玩現在剩下都你的文到底
想幹嘛==
原來是不同人阿~抱歉啦~我以為又雙標了
我怎麼說又?! 不對阿 你也是連噓阿 要噓同個人嗎?!
我的文到現在我也不知道卡在哪 都還沒判
#1PE353XS (movie) 有拉~你之前有去噓他啦
多篇推噓「相似文字」而且那些文字不乏人身攻擊就這
樣
其實我還真不知道板規哪邊禁止連噓了
他不就用這點去申訴了
他也沒噓錯阿,你就一直PO新聞阿
難不成這裡跟當兵一樣?! 不能說實話?!
同情你
發新聞還怕噓...怕熱就別進廚房...
今日任務 7!
當然是私信啊
1,O
2,刻意鬧版就公開,明顯的,尤 其是用發文而非
推文
3,有模糊地帶或是推文中
1,O
2,刻意鬧版就公開,明顯的,尤其是用發文而非推文
3,有模糊地帶,或是在推文中
爆
Re: [問卦] 為何公佈布萊恩的FB算是違反個資呢?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 ̄ ̄ ̄ ̄ ̄ ̄ ̄ ̄ ̄ ̄ ‧ 文章有以下情事者該文退回併水桶一個月: 1.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 2.凡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入、未經同意公布個人資料、私人信件及水球紀錄者。81
Re: [心情] 版主真的很爛來 : 留言,各位版主不願意處理 檢舉剛好是板主交接期間 只有一部分判決完畢 還要等新板主做判決 所以還沒處理 然後檢舉板板規有說超過7天沒有處理可以再檢舉74
[閒聊] 韓國區小組長卸任的一些細節事項一、先回答yoche2000的F&Q Q4: 先前向前組長站內信提出的案件還有效嗎? A4: 位於 KR_Buzz 立案之案件皆無效。且前組長審理進度為二月, 其上任前之案件理當全部完成,故不受理。 約去年10月左右,就已經消化完畢站內信的檢舉,剩下來的都是公開板面上29
Re: [心得] 反推 小熊mod訂製線由於兩方都選擇用PTT作為溝通上的媒介。本板的主要功能也是為各位解決問題。 目前還在受理兩邊可能走其他途徑處理的後續事宜,暫時還不會結案。 另外代PO方式這部分會參考板友意見跟其他板面方案,在結案時一併處理。 不過得先回應個資違規這個問題,站方規定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11
Re: [板務] 試辦開放母板討論板務我大概思考了兩天餘,是時候表態了 畢竟先前在洽妹板的提案程序中,當時我尚未說明是否支持該議案…… ※ 引述《astrayzip ()》之銘言: : 由過去多次板務相關事件下的公告推文 : 我們可以得知大部分板友並沒有來BM板的習慣12
Fw: [板務] 站內信申訴結果應當公開於BM版上============================== 此板務討論由a125g發起 板主並未對提案內容背書,亦非最終方案 不論贊成/反對本提案或有其他論點 都歡迎推文或回文討論5
Re: [板務] 6-14、6-15 板務修改討論我先幫你處理6-15 6-15的立法理由 比較趨近於避免大量濫用檢舉這個制度 現行規定跟新型規定都很爛 我之前就講過了 你們要承襲前板主 就會跟他一樣X5
Re: [討論] 總板板主、組務請進還沒立案前都不關組務人員的事,所以這邊就只是閒聊而已 去年開始由組務人員協助設立NBA板和棒球板設立檢舉專板時 也將相關規則交由板主自行擬定,因此採取匿名制也是板主的意思 但為了避免濫用檢舉,所以板主也針對這部份進行規則的設定 目前調查匿名資料就是由板主去 Re_Anonymous板 申請,委由站方進行調查2
[問卦] 八卦板逾期推文 會被桶嗎八卦檢舉板板歸 第一條 檢舉違規要件 ‧ 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 我有一篇4/29號的文章現在才被檢舉 板主如果桶我我要去哪邊申訴?-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看板: L_LifePlan 標題: [宣判] wn7158 檢舉 marra 案 時間: Wed Mar 11 22:26:47 2020 【裁判字號】 D0070 【裁判日期】 民109.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