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黑人] undefeated此ID約面交放鳥

看板watch標題Re: [黑人] undefeated此ID約面交放鳥作者
s52492001
(給我大太陽)
時間推噓54 推:55 噓:1 →:186

看完推文討論,蠻好奇法律對關於面交有甚麼相關約束或規定

查了查資料也找不太到確定的資訊,所以上來問問版上有沒有神人這對些比較了解



整理一下前面推文,大家在面交時遇到的糾紛有以下三種狀況

1. 約好面交時間,當天到了現場卻被放鳥
這個確定是可以主張債務不履行的。被放鳥的一方可以列舉自己受到的損失(例如當天 到交易現場所花費的交通費用)。
不過一般因為金額很低,所以真的會去求償的人應該幾乎沒有。

2. 約好面交時間,但買家提前告知取消交易
這個我自己是認為OK。主要是已經有提前告知了,沒有白跑一趟。只是交易被取消後 就要再重新找買家,感覺很煩...
有網友推文說這個狀況也可以主張債務不履行,但是我想來想去這個狀況應該列舉不 出甚麼損失吧?

3. 約好面交時間,並且也談好金額,但當天到了現場買家卻殺價或是反悔不買
這個應該是最有爭議的狀況了。
有網友認為到了現場有可能商品實物跟照片看起來不一樣,所以反悔是可以接受的。 也有網友認為約好面交就是確定交易了,買家不可以反悔。

上面舉的狀況2跟狀況3目前我在網路上還沒找到確定的資訊可以指出有沒有違反法律

請問版上有沒有神人了解的?

先撇除感覺問題,究竟「法律上」到底有沒有觸法?



※ 引述《smallxxoo (奈米專家)》之銘言:
: 面交檢查錶後
: 看到品項不好
: 不能不買?
: 網路購物都有7天鑑賞期了
: 更何況人家是全新品
: 只要不符合需求或是有落差
: 政府都立法保障可以退貨
: 為什麼二手錶
: 就要買家只能憑照片決定買不買?
: 那這樣每個買家都要賭一把
: 決定照片是真實沒有美化過的
: 然後就不能反悔?
: 天底下有這道理?
: 約面交在我看來
: 就是因為雙方都有所考量
: 所以才會見面確認
: 不懂
: 為什麼這樣要被扯出來公審
: 買家有夠倒霉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2.18 (臺灣)
PTT 網址

shermanqoo02/26 09:27重點在買賣雙方意思表示合致的時點

shermanqoo02/26 09:27達成合致 契約才成立 才有違約的問題

shermanqoo02/26 09:28也就是說 面交前確定要買了 放鳥當然違約

kiwiho02/26 09:29面交不就是要確認兩邊的期望是否一樣不是?這樣還要拉黑嗎

kiwiho02/26 09:29

shermanqoo02/26 09:29反之如果面交前面交時 都還要再看看 就沒有

shermanqoo02/26 09:30對 所以意思表示有沒有合致本身就很難判定

shermanqoo02/26 09:31加上又透過網路 通訊軟體 除非文字出現 好 我要買 之

shermanqoo02/26 09:31類的

shermanqoo02/26 09:32不能一概而論都拉黑 每個案子情形都不一樣

shermanqoo02/26 09:33鄉民們也看不到交易磋商的過程

w902/26 09:34我覺得面交這項交易方式本就有現場檢查的屬性存在,只要買方配

w902/26 09:34合賣方時間地點,那如果現場檢查後不滿意,本就可以無條件不買

w902/26 09:35面刀才比較有爭議

shermanqoo02/26 09:35面交 其實是當面交付商品的意思 契約已經成立了

shermanqoo02/26 09:36比方你網路下單 約賣家面交 面交只是交付貨物

w902/26 09:36雖然我從沒面刀過,但說實話,面刀也很合理,你選擇自售就要承

w902/26 09:37擔各種顧客、各種情況帶來的額外成本,實務上就是這樣

shermanqoo02/26 09:37所以確認契約合致的時點很重要要

w902/26 09:37面交只是交付貨物,這用在全新商品沒問題呀,重點就是二手高價

w902/26 09:38商品的價格直接受商品本身條件左右,而商品本身條件除了面交又

shermanqoo02/26 09:38透過通訊軟體沒這個感覺 如果改成書面介面就有fu了

w902/26 09:38難以準確定價

w902/26 09:38不少人討論面交的時候都把全新商品跟二手商品混為一談了,我不

w902/26 09:39覺得實務見解上這會是同一件事

shermanqoo02/26 09:39不對喔 你在網路平台買二手錶 已經同意賣方規範 就已

shermanqoo02/26 09:39經合致了

shermanqoo02/26 09:39你把面交=不合致 這是有問題的

w902/26 09:41你的二手物面交定義跟我的不同。

shermanqoo02/26 09:41我就問 我可不可以 賣二手錶 然後透過網路介面給你勾

shermanqoo02/26 09:41選同意契約 或是寄書面契約 請你確認後回郵 然後再面

shermanqoo02/26 09:41交呢?

shermanqoo02/26 09:42原po問 面交的法律問題啊

shermanqoo02/26 09:42面交本來就是交付 不等於買賣契約合致與否

w902/26 09:43你可以這樣做呀,但實務上有多少比例的交易有這樣做?

shermanqoo02/26 09:43哈哈 那就表示你不懂法律啊

shermanqoo02/26 09:43你不知道最早雅虎拍賣就是這樣操作嗎

w902/26 09:43我就說了,你定義的面交與我的不同,契約這種東西本就是雙方合

w902/26 09:44意為主

shermanqoo02/26 09:44人家在問法律問題 那就回法律答案啊

w902/26 09:44最早Y拍是不是這樣操作跟現在有多少賣家是這樣作有什麼相關?

shermanqoo02/26 09:44所以面交本來就不等於合意 那邊有問題

shermanqoo02/26 09:45你的面交就比較偉大 等於合意

w902/26 09:45重點這篇提到的面交有限定雙方先簽立書面契約的情境?

shermanqoo02/26 09:45阿雅虎時代就很卑微 會意了喔

w902/26 09:46還是只是簡單的三分情境攏統描述?

shermanqoo02/26 09:46唉 去學到 民總 債總債各再來討論對你比較好

w902/26 09:46你自己要加條件那是你的自由

shermanqoo02/26 09:47你不會拉上去看 我開宗名義說了 透過網路媒體很難判斷

shermanqoo02/26 09:47不能一概而論

w902/26 09:47很難判斷那就逐案討論啊

shermanqoo02/26 09:47是你被我隨便舉幾個反例就擊潰了

shermanqoo02/26 09:48足證 根本沒有法律邏輯 唉唉

w902/26 09:49我不認同你上述這兩句結論。你當然可以說自己擊潰云云

shermanqoo02/26 09:49自己看看自己理論基礎吧 還什麼面交就有當面檢查屬性

shermanqoo02/26 09:49還不滿意就能無條件云云

w902/26 09:49我一開始就說「我覺得」了,這就是我對面交的定義啊,契約本就

shermanqoo02/26 09:50這才是一分發法吧

w902/26 09:50是雙方合意,所以我覺得就是我面臨情境時,雙方合意的基礎啊

s5249200102/26 09:50那個...其實我沒有想要大家吵架的意思啦...

w902/26 09:51我分享我個人對面交的理解,然後如果我身為買家,我會以此與賣

shermanqoo02/26 09:51那 我覺得 你可以去學點基礎法律 再來回答鄉民法律問

shermanqoo02/26 09:51題 比較好喔

w902/26 09:51家溝通進一步達成合意,請問這叫什麼論述被你擊潰?搞不懂狀況

shermanqoo02/26 09:51省得誤人子弟 平添糾紛

w902/26 09:52帽子一頂一頂扣也是你的自由,我覺得我表達的夠明白了

w902/26 09:52請問契約是不是雙方合意為主?我從頭到尾都強調是我個人的定義

w902/26 09:53也就是我如果身為買賣雙方,會以這樣的定義試圖達成雙方合意

w902/26 09:53請問這點到底哪裡有法律問題?

QLeeQ02/26 09:53如果對商品有疑慮,那是不是先跟賣家協議看完商品後再決定

QLeeQ02/26 09:53要不要買或議價,而不是說我要,然後到場又面刀,如果這樣

QLeeQ02/26 09:53,那不就可以解讀成即使談好並面交但雙方還未合意,這樣賣

QLeeQ02/26 09:53家交付前隨時調漲價格也是合理?

xu62u4u602/26 09:53反正買賣雙方面交前,先確認彼此對面交的定義不就好了

w902/26 09:54推 w9: 你的二手物面交定義跟我的不同。<-很早就強調過這是我

w902/26 09:54的主觀定義了,還硬要上來爭,不太能理解是什麼情形。

shermanqoo02/26 09:55那好啊 我就問你 如果你是買方用賴 在賴上回 我確定要

shermanqoo02/26 09:55買喔 然後賣家請假從搭高鐵臺北至高雄面交 面交時買

shermanqoo02/26 09:55方反悔不買 就這麼簡單 有沒有違約問題

shermanqoo02/26 09:57這根本送分題

shermanqoo02/26 09:57阿怎麼又沈默了

w902/26 09:58我覺得有違約啊,但這不會是我讓自己身處的情境,我想請問一下

w902/26 09:58你今天是想來吵架嗎?如果是的話跟我說一聲,就結束對話吧。

shermanqoo02/26 10:00哈哈哈哈 那是不是 違反了你所謂的面交的定義呢?

w902/26 10:01這違反了我自己對面交的定義,所以無論我是買方賣方,我在協商

w902/26 10:01時就不會讓這種情境出現啊,我不會做出「無論如何我都會買」的

w902/26 10:02承諾,或是讓對方請假搭高鐵去高雄面交,這很難理解嗎?

shermanqoo02/26 10:03你不會 不表示其他人不會 法律是講求邏輯的

shermanqoo02/26 10:03不是你自設的

shermanqoo02/26 10:04原po是在問 法 律 問 題

shermanqoo02/26 10:05這個爭點很簡單 就是買賣契約合致的時點啊

shermanqoo02/26 10:05干面交屁事啊

w902/26 10:05原PO在問的是一個廣泛的情境,任何類型的合意條件都可能在情境

w902/26 10:06中出現,所以我分享我的情境與觀點,我不覺得這有違題旨。

shermanqoo02/26 10:06是你自己要超狹義 限定合致時點=面交時

w902/26 10:06你自己想限制討論範圍,歡迎你去開一篇文章,不要在別人開的文

shermanqoo02/26 10:07事實上 磋商過程隨時都可以合致

w902/26 10:07章下面制定第三方善意發言的規範。

shermanqoo02/26 10:07笑死我 你去看原po最後一句話 撇除感覺好嗎

shermanqoo02/26 10:08然後在人家文章下面 強者我感覺

w902/26 10:08我描述的不是感覺,法律不罰缺德大家都知道,我描述的是一個合

shermanqoo02/26 10:08欸 不要害人觸法好嗎

w902/26 10:09乎法律的情境,請問我描述的哪一句話會害人觸法?你方便指出來

w902/26 10:09嗎?否則我認為這個指控對我而言很嚴重。

shermanqoo02/26 10:09你把契約合致時點 限於面交時 這不是你感覺是什麼

shermanqoo02/26 10:10很嚴重 去告我啊

shermanqoo02/26 10:11先搞懂大一二的法律問題 再來回答 不是比較不會害人

shermanqoo02/26 10:11觸法嗎?

w902/26 10:12所以哪一句會害人觸法?

w902/26 10:13說實話,我不覺得有必要浪費時間跟你吵架,抱歉我不奉陪了

shermanqoo02/26 10:16從你的第一次回覆就不正確 有違法的疑慮了

shermanqoo02/26 10:17面交不等於 當面檢查

shermanqoo02/26 10:17你連基本的爭點都抓不到 就在回答法律問題 虛擬一個法

shermanqoo02/26 10:17律概念 不覺得很危險嗎?

shermanqoo02/26 10:18萬一教錯人怎麼辦?

shermanqoo02/26 10:19面交的法律概念就是 當 面 交 付 貨 物

shermanqoo02/26 10:20而契約合致的時點 自然可以是面交前致面交時

shermanqoo02/26 10:20甚至有先契約義務

S大認為關鍵是買賣合致的時間點 若合致時間發生於面交前,則面交時殺價&反悔屬違約行為 若合致時間發生於面交時,則仍可於面交時議價或反悔 但網路交易難以確定合致時間,所以得看磋商過程的談話內容或是其他資訊才能夠判斷 W大應該是認為這次交易屬於二手交易,以二手商品需要現場確認商品狀況的這層屬性來 說,合致時間應該發生於面交時比較合理 我認為兩位大大的觀點都沒有錯,甚至某方面來說是一致的 只是S大談的是合致時間點不同所產生的不同結果;而W大談的是二手交易中較合理的合致 時間點 感謝兩位大大的討論,讓我增進不少知識,兩位在我眼中都是值得尊敬的。 我認為人們透過辯論與討論可以激發思想,透過對方不同的角度來看待事情。 希望大家不要因為這次的討論傷到感情,甚至希望未來兩位可以繼續理性討論其他類似議 題,也是一種造福板友的方式啦~

shermanqoo02/26 10:21誰來支援一下韓國瑜的梗圖啊 被擊潰就跑走了

MasterYi02/26 10:22錶版有法律人喔 看看可否釋疑一下

shermanqoo02/26 10:28上面就是正解啊 不是強者我感覺

shermanqoo02/26 10:28關鍵是 買賣雙方意思表示合致與否

godgarbage02/26 10:47口頭跟文字訊息哪來的法律效力啦 在付錢之前都只能算

godgarbage02/26 10:47「交涉」過程

shermanqoo02/26 10:50買賣契約 是諾成契約 不是要式契約喔

shermanqoo02/26 10:50不要又一個出來害人

shermanqoo02/26 10:51口頭文字 全都有法律效力

wisebani02/26 10:52個人認為除了“全新商品”外,其他的雙方口頭合意交易

wisebani02/26 10:52取消都沒有法律責任

shermanqoo02/26 10:54不對喔 契約合致與否 無關全新二手

shermanqoo02/26 10:56舉個例子給go 比如工廠收到買方mail order就發貨

shermanqoo02/26 10:57就算在付錢前 雙方已經達成合致

shermanqoo02/26 11:01吞了貨又不付錢 當然就違約啦 這是超常見的爭議沒錯

shermanqoo02/26 11:02很多人會誤以為 要有正式的書面契約 才算契約

ji3g4zo602/26 11:03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賣啦...

godgarbage02/26 11:17好吧 如果你是對的我推你 幫忙長知識了 但還是覺得有

godgarbage02/26 11:17點無限上綱

shermanqoo02/26 11:18覺得口頭文字 不算契約的 去小七買茶葉蛋也記得擬個奉

shermanqoo02/26 11:18 兩邊簽一簽

shermanqoo02/26 11:19就算雙方沒有 文字 沒有書面 吃了烙賽 當然可以向小七

shermanqoo02/26 11:19主張瑕疵給付等等契約義務

※ 編輯: s52492001 (114.25.2.18 臺灣), 02/26/2022 11:21:44

efbnm75302/26 11:27那也要看你口頭約定的內容而定啊

efbnm75302/26 11:29如果約定的內容是現在看實品 如果差異不大的話再直接銀

efbnm75302/26 11:29貨兩訖 這樣就沒爭議了吧

efbnm75302/26 11:30面交本來就是為了減少後續爭議才做的手段,不然確定買

efbnm75302/26 11:30不就直接匯款寄過去不就好了

efbnm75302/26 11:32我不認為有人面交當場不買會真的有什麼責任,他如果雞掰

efbnm75302/26 11:32一點說實品跟照片有差異,這樣是還能強制他買喔?

usea5a02/26 11:40上午就那麼熱鬧啊

upcl656502/26 11:42w大的論點超級主觀又不接受現實法律的真實,一直在鬼打

upcl656502/26 11:42牆的說我覺得..但樓主開宗明義就在跟你說法律上

upcl656502/26 11:43你覺得怎樣對於本樓是最沒有意義的…至於s大的論點可能

upcl656502/26 11:43請其他法律人出來應證了

upcl656502/26 11:44邏輯上w完全不行,邏輯死亡就烙跑,啊s講的那些真實性就

upcl656502/26 11:44待其他人討論了

zxcmnb02/26 11:46建議大家法院見 聽聽法官怎麼說

s5249200102/26 11:49s大說的買賣契約屬諾成契約,與我的認知是相同的,民法

s5249200102/26 11:49第153條

g1001001001002/26 12:21實務上 還沒付錢前 都有變數 只有拿到錢後才是真的

wantingheart02/26 12:24上篇提到 買賣契約 是不要式 就是法律沒規定一定要

wantingheart02/26 12:24怎麼樣的形式 a:我要用一萬元買這隻2手錶 b:好 我

wantingheart02/26 12:24賣你 這時買賣契約就成立了。

wantingheart02/26 12:24成立後 就是各負交付價金 和交付標的物的義務。

wantingheart02/26 12:26然後有沒有契約 簡訊什麼的 那是因為避免後續有爭

wantingheart02/26 12:26議的時候 能不能證明的問題,而不是買賣契約 成不

wantingheart02/26 12:26成立的問題。

wantingheart02/26 12:28簡單回應本篇原po2點 ,沒面交成功 但買契約還是成

wantingheart02/26 12:28立 只是因為在第2點的情況 剛好原po沒損失 所以沒得

wantingheart02/26 12:28請求 但不等於買賣契約沒成立。

wantingheart02/26 12:33至於面交只是履行契約的方式 不是契約成不成立的要

wantingheart02/26 12:33

wantingheart02/26 12:39所以本篇原po,其實不用把面交成不成功綁在一起看,

wantingheart02/26 12:39或許會比較好理解。

原來如此,確實有比較好理解,感謝!

july9502/26 12:46本來買方說要買的當下契約就生效成立了,之後反悔就衍生

july9502/26 12:46所謂的法律責任,但面交確認狀況發現有認知落差,責任可

july9502/26 12:46能也是賣方沒有交代清楚物件狀況,所以導致交易發生變數

july9502/26 12:46。就實務而言,即使這樣有違約問題,因為損害賠償金額不

july9502/26 12:46大(交通費用、面交時間)倒不常看到有官司發生畢竟有點小

july9502/26 12:46題大作

keepingtime02/26 13:01你知不知道打官司要錢要時間?!

shermanqoo02/26 13:02就有某W一定要把面交綁契約成立 舉例子還不信

shermanqoo02/26 13:02有人就是有錢有時間 不行嗎?多得是勒

※ 編輯: s52492001 (114.25.2.18 臺灣), 02/26/2022 13:13:54

zeratulbt02/26 14:07買賣雙方都知道二手品的風險,名錶金額又是數十萬,勞

zeratulbt02/26 14:07力士還可約勞服,沒問題才成交。若賣方沒有一定的口碑

zeratulbt02/26 14:07與信任度,有多少鄉民看看照片就敢買?重點是約出來前

zeratulbt02/26 14:07先講清楚規則,免得雙方都浪費時間。

Radiomir02/26 14:36我(賣家)現在都約在住家附近, 不滿意或殺價是買家白跑

Radiomir02/26 14:36約我到外縣市請先付車馬費5,000,成交扣價金,不成不退~

Radiomir02/26 14:37選我正解...XD(絕對可以過濾掉大多數的問問哥或錶販)

Anyotw02/26 17:16法律上面交是契約已成立,驗貨是民法356、365條之後的事情

ggiccggicc02/26 17:37不管啦 問了就是要買

ccstand02/26 17:40所以避免用"面交"這個詞 應該可以避免雙方認知不同

ccstand02/26 17:41說"約出來賞錶" 不願意的賣方一開始就可以拒絕

ccstand02/26 17:41這樣不用浪費彼此時間

ccstand02/26 17:42不過二手高價品 一下就順利賣掉 機率本來就不高

ccstand02/26 17:42價錢越高 買方顧慮跟要求也越高 是很自然的事

ccstand02/26 17:43當然也是有那種很阿莎力的買家 不過能不能遇到就看運氣

KAnderson02/26 17:58如果雙方就價金及標的互相同意,也就是說要買約面交

KAnderson02/26 17:59契約就已成立,面交時不買或議價是適用瑕疵擔保的規定

ETJohn02/26 18:18所以如果反悔不想買,最好的手法是面交開啟顯微鏡模式開

ETJohn02/26 18:18始挑,然後覺得錶況不符預期不買?

kasumi2802/26 18:34其實我覺得W大 只是用一般消費者的角度在看而已

kasumi2802/26 18:35做再多功課有時候也是要實際戴看看 才知道試不適合自己

kasumi2802/26 18:37真的這樣的話 以後買二手錶也要先強調先賞錶XDDDD

kasumi2802/26 18:37符合預期跟沒有圖文不合再買錶

wantingheart02/26 18:46我覺得上面的人真的很可愛,那幹嘛不一開始就直接

wantingheart02/26 18:46問賣家願不願意先出來看錶就好了,何必一開始就說要

wantingheart02/26 18:46買,再來想反悔的話要怎麼辦XDDD

bfacsls02/26 18:50s哥根本也是畫地自限在自己的圈子裡兜,講一堆法律什麼

bfacsls02/26 18:50的好像比較高大尚一樣。講句白的買家只要用任何形式允諾

bfacsls02/26 18:50會買,任何情況交易不構成都叫作違約,反之如果都沒任何

bfacsls02/26 18:50購買的承諾,什麼都不算違約,就這樣簡單而已。講一堆瞎

bfacsls02/26 18:50雞巴的術語還一直畫自己的戰鬥小圈酸人有意思嗎?

shermanqoo02/26 18:55笑死 當然有意義 證明你還是看不懂啊

shermanqoo02/26 18:55如果你違約就自己負責會不會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shermanqoo02/26 18:55你所謂的術語全都是解決法律問題

shermanqoo02/26 18:59還畫地自限勒 現實上就是會被告好嗎

shermanqoo02/26 19:01https://reurl.cc/k7vzqx 沒想到ptt法盲這麼多

shermanqoo02/26 19:02供想看的人自己參考 有什麼法律風險

shermanqoo02/26 19:04買方如果用任何形式允諾會買 也是有不會違約的例外

shermanqoo02/26 19:04而且很多 拜託 沒這麼簡單

shermanqoo02/26 19:06反之 沒有購買的承諾 也有可能有違約的問題

Anyotw02/26 19:36講到法律就變術語歧視= =,這裡可以嘴硬沒差,真的在法院

Anyotw02/26 19:36不要太鐵齒,沒有不知者無罪這件事

bfacsls02/27 00:39被po的事主雖然強烈的表達購買的意願,但也提到但書了嗎

bfacsls02/27 00:39?確認錶況之後才會付款完成交易,就想請教一下S大這樣

bfacsls02/27 00:39算是有無合意交易呢?也想知道這件事事主告的成嗎?就回

bfacsls02/27 00:39答我這個問題就好,不用扯太遠。

Radiomir02/27 04:19不管最後是否勝訴, 進入訴訟就是浪費時間...

chucky02/27 06:37要告都能告啊,判決怎樣天曉得

shermanqoo02/27 09:12單就這個個案 我覺得契約成立了 因為買方承諾了兩次

shermanqoo02/27 09:13確認無誤是瑕疵擔保的範圍了

shermanqoo02/27 09:15只是原po實際上沒產生什麼損失 沒損失的話債務不履行

shermanqoo02/27 09:15 還是損害賠償啦 很難主張

shermanqoo02/27 09:16自然也沒什麼訴訟的必要 (成本太高

Marietta02/27 11:39去告啊,你要告債務不履行的什麼?給付不能?不完全?

Marietta02/27 11:39你先付訴訟費,然後開庭到場,最後不起訴XD

kuan5011802/27 14:09就約看商品再出價不就好了 沒賣過東西歐

wantingheart02/27 14:50哇 結果忘了學給付遲延XD

olp12302/28 18:56其實應該是算網路二手交易吧

olp12302/28 18:56契約成立

olp12302/28 18:57但面交時,買家不滿意也可以不用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