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曾傳昇 一審判決:無罪
前味全龍球員曾傳昇
士林地檢署起訴他涉犯賭博罪嫌(德州撲克)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一審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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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一樣永不錄用
陳峰民表示
Nice~
現在好像是在教小朋友打球
玩家就社違法罰錢而已
到基層教教小朋友也行了啦
不愛惜羽毛的人最好遠離中職
去對岸打球加入他們國家隊 看看被中職淘汰的組一隊能
被電幾分
照前幾樓標準曾峻岳、張政禹等應該也都要永不錄用了,畢
竟他們之前都有玩德撲XD
吐類~
標準不是有沒有玩 標準是有沒有起訴
陳峰民最後也無罪 但就是因為被起訴 所以永不錄用
至少他可以打業餘當教練阿 總比全封殺好
中職的標準就是放在起訴與否
用起訴與否當標準就是個笑話
連檢察官都有可能自己去簽地下賭盤,因為私人恩怨而亂起
訴人了,聯盟還好意思用這可笑的標準……
起訴與否的標準現在還有嗎?
實力也不到職棒水準,不然想要的自己簽去用
10樓不要造謠好不好 這案是被起訴耶 哪裡一樣 法律素
養不要這麼差好嗎
不難理解吧,行為沒多正當,實力有沒有強到人家可以幫
你開後門
今天就算不是永不錄用一樣也會沒工作好不好
#又沒有
鬼島檢察官素質
聯盟也沒用這標準啊 資遣他的是味全
聯盟規章沒說死啊,後來是球團開除的
原來是這樣 感謝解答 我還以為是有明文規則
喔,原來是阿龍主動不要的,那更沒話可講吧
當時網路上還吵,那萬一球團厚臉皮不開除呢 XD
早年假球、簽賭連年那段時間,玩的是"默契" 別說起訴了
最嚴的時候,曾經搞過交保就開除
耐斯哥是直接在現場被抓到吧
其實還是實力問題 曾沒有一年打擊率超過0.2
開除與否本來就是球團綜合考量下做的決定
真要說黃勇傳的行為連犯罪都不構成 還不是被開除
統一要不要撿
被丁特騙到的球員,德州撲克不是賭博是競技
感謝a大新聞補充 交保就再見也太狠
他現在連位置都搶不贏石翔宇了吧
不起訴也不代表你沒事,中職不起訴被永不錄用的也不是
沒有
中職要不要永不錄用不是看法律標準而已,而是用道德標
準
沒辦法,以前那個風聲鶴唳的時期
請回,球團開會後還是掰了
法律層面的賭博罪要符合三個條件:賭博行為、公開場合
、賭博財物,通常第三個條件最難找到證據,現在很多不
是直接用現金賭博,而是之後用籌碼再換錢
但中職球團是只要你有前兩個條件,就足夠惹動球團的開
除大刀了,因為形象不好
中職出過那麼多事,好不容易像點樣子,嚴格執行很正常
啦
黃勇傳是直接曠職,也有讓渡程序
中職》黃勇傳被統一開除隔天任意解約經紀公司 躍樂:
依法追究合約權益與責任 https://bit.ly/4luta85
用起訴當標準本來就很可笑,不然無罪是判假的歐
樓上搞錯了,中職球團不是用起訴與否當開除標準的,就
算不起訴,對球團形象有傷害照樣開除
那就是道德聯盟 我只是個人比較喜歡法治
出過事應該把規定訂的更清楚嚴格。而不是把規則變得
更人治模糊
嚴格就是叫你不要去賭場啊 哪裡模糊了
其實中職沒規定“賭博”起訴要永不錄用
一句觀感不佳就可以解決很多事了
賭博是禁賽 是涉及職棒簽賭才永不錄用
所以一堆人把起訴當成開除標準是搞錯了,中職球團開除
的標準是傷害球團形象
真起訴用不錄用 當初就不是走讓渡了
所以拿陳峰民.何紀賢當例子不太對 他們當然很冤 但引用的規
則不一樣
曾傳昇是讓渡,球團覺得你影響形象 實力又沒好到一定要
留你,你想成一些難管的球員 如果實力夠好 球團也是盡量
跟你好來好去 但就實力不夠又愛惹麻煩 那被開除自找的
那他被丟 別人不敢收 也是一樣意思啊 實力不夠
你看曾峻岳如果因為這事被丟 其他隊大概馬上搶人
就算就算,用起訴當標準有啥問題?就跟你用勝投來評斷
投手的指標,反正就是一個評斷標準
要用什麼標準是聯盟球團自己爽就好
當選國家隊 還可以全隊一起比ALL IN手勢XXD
79F的日職發生過 難管的球員被交易掉
佐藤龍世被中日接收XDD
球團付錢 想終止合約本來就沒有標準啊
更別說被起訴出社會新聞 這種一般最常見的制約就是不
能影響球團形象違規被解除合約也很正常 記得中職沒有
說永不錄用 只是沒有球團要收罷了
所以玩德州撲克到底可不可以?
對阿 阿不就是實力問題 被交易 不就是有人想要的意思
阿請問曾傳昇在中職想交易是能換什麼 兩袋球嗎
人治又怎樣 六隊本質還是企業啊 私人企業要開除你有千百
種理由 甚至是不用你犯法
只能說棒球員要自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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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味全龍曾傳昇涉賭 聯盟:將依照規章處以德州撲克本來就很灰色地帶,起訴最後 無罪的其實也是有.. 曾傳昇有錯,但如果確實是以錦標賽的方式 繳報名費,然後結算後前幾名拿獎金,那我覺得 罪不至死啦.. 禁賽罰款就算了…![Re: [新聞] 味全龍曾傳昇涉賭 聯盟:將依照規章處以 Re: [新聞] 味全龍曾傳昇涉賭 聯盟:將依照規章處以](https://i.ytimg.com/vi/2cTU9EJpG6M/sd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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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曾傳昇nice哥賭博被起訴 真的跟張政禹黃金交叉了 除了吳姓男子在內的9名賭場經營人員,警方也在現場逮捕13名賭客,其中包括現年24歲 的味全龍隊球星曾傳昇,曾傳昇坦承當時確實在玩德州撲克,但強調不是賭博,只是比賽 競技,全案經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以賭博罪予以起訴。21
[舊聞] 中職/球員玩「合法」德州撲克挨罰引熱1.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來源︰ YAHOO18
[閒聊] 兩人的經紀公司:確認中味全龍隊野手曾傳昇1月前往非法德州撲克場所被逮,並且遭檢方以「賭博罪」起訴,被 龍隊開除,目前已經在讓渡名單,不過有球迷在網路上爆料,郭天信、張政禹等人也因為 參與德州撲克賽事,所以被球迷拍了下來,今兩人都被球團下放二軍。 對此,兩人所屬經紀公司皆表示:「都在確認中」,味全龍隊則是暫時沒有回應。張政禹![[閒聊] 兩人的經紀公司:確認中 [閒聊] 兩人的經紀公司:確認中](https://media.nownews.com/nn_media/thumbnail/2024/08/1722930782272-dcfc5da4ab4e4367b97ba3459f68acc0-1200x630.webp?unShow=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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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台鋼要不要考慮收編曾傳昇阿?台鋼目前的游擊防區都是靠高雄金孫撐好撐滿 有一個備胎可以用應該很保險 台鋼有沒有考慮吸收曾傳昇來擴充游擊防區阿?? 背號可以選74 (起訴) 提醒自己玩德州撲克被檢方起訴 反正酒駕咖都可以吸收了,玩個撲克應該還好吧![[討論] 台鋼要不要考慮收編曾傳昇阿? [討論] 台鋼要不要考慮收編曾傳昇阿?](https://i.imgur.com/bHf47SQ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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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供出同隊隊友也有在玩據了解,1月間曾傳昇在士林夜市德州撲克賭場被警方逮獲後,就有供出還有同隊隊友也 有在玩德州撲克。 --![[閒聊] 供出同隊隊友也有在玩 [閒聊] 供出同隊隊友也有在玩](https://v3-statics.mirrormedia.mg/images/e1d66200-249f-42de-b29c-2abd2573c07f-w160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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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刑事起訴後還被羈押的,一審有判無罪的嗎?看了一下刑事補償法!! 在調查與起訴之前, 法官還可以按照心證沒有顧慮的決定羈押與否 而且這時羈押庭是看誰值班誰開庭主持 但已經被檢察官正式刑事起訴且具體求刑5
[討論] 我對曾傳昇事件的一些看法我在編輯剛剛那篇的過程中不小心刪除一部分內容,故此重發,如果因此打擾到大家的話 我深感抱歉。 - 我希望能夠暫時去除個人情感因素,單純以這次的事件分享我的看法。 我知道我的意見一定會有人反對,但還請保持理性討論。![[討論] 我對曾傳昇事件的一些看法 [討論] 我對曾傳昇事件的一些看法](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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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味全龍曾傳昇涉賭 聯盟:將依照規章處以認真嗎? 據週刊報導,曾傳昇曾到吳姓男子在士林私宅開設的賭場,曾傳昇坦言,當時玩德州撲克,是比賽競技,並非賭博,不過全案經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以賭博罪予以起訴。 你講的跟查理跟小六完全是不一樣的東西 小六有比較清楚的解釋 你合法申請的協會基本都會被抄一次,然後讓法院判決1
[討論] 我對曾傳昇事件的一些看法我希望能夠暫時去除個人情感因素,單純以這次的事件分享我的看法。 我知道我的意見一定會有人反對,但還請保持理性討論。 一、味全龍的處理得體,給予球員足夠信任的也保障球團名譽,同時也確保中職對於賭博 行為的標準 首先,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如刑事訴訟法154條1項所寫:「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討論] 我對曾傳昇事件的一些看法 [討論] 我對曾傳昇事件的一些看法](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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