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閒聊] 死刑不要雙標

看板BaseballXXXX標題Re: [閒聊] 死刑不要雙標作者
obabbv
(obabbv)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66

※ 引述《Sakamaki (無)》之銘言:
: 看很多討論還是什麼大辯論太複雜了
: 弄簡單親民一點的問題
: 若是你家人、親近的人被殺,你會不會原諒死刑犯
: 只要廢死團體你家人被殺你可以不雙標繼續維護死刑犯,那我就給你過
: 如果是我家人被殺,不好意思,我一定要兇手死
: 所以我不同意廢死

這個之前小燈泡媽有經驗

結果當下ptt噴: 你的言論不能代表全部的受害者

(攤手)


「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回家帶小孩,我沒有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夠做些事情讓媽媽放心帶小孩,或者讓媽媽放心工作。另外我認為,這樣的隨機殺人事件,兇嫌基本上在當時是沒有理智的,這不是靠立法、或怎麼去處置,就能夠解決這個問題。我還是希望能夠從根本、從家庭、從教育,來讓這樣子的人消失在社會上面,我希望我們以後的子子孫孫都不會再出現這樣子的人!」

《蘋果》讀者在「鄭捷迅速槍決 小燈泡母:心情糟糕」底下留言「妳可以原諒殺小燈泡的兇手,但妳不能代表其它四位被鄭捷手刃的受害者的家屬來原諒鄭捷!……所以妳可不
可以閉嘴發文,好好顧好自己三個孩子就好,太閒的話可以重回職場啊!」、「小燈泡的媽媽越來越討厭,少假掰了,鄭捷的死刑是他自己自找的,難道那些被害者該死嗎?假仙假鬼假怪,噁心,你的言論令人噁心反感」、「鄭捷這案件太困難了,世間少有,你再花一百年也搞不清,因為鄭捷不會告訴你實話,他的家人也不會」。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86.61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obabbv (111.248.86.61 臺灣), 12/28/2023 21:00:55

kase0952112/28 21:03他不能代表全部的受害者沒錯啊,上面那一篇的原PO的想

kase0952112/28 21:03法不就不能被燈泡媽代表

BBOYstyle1012/28 21:05但他就是受害者啊,實際上鄉民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BBOYstyle1012/28 21:05結果實際上的受害者卻被吃瓜群眾批評

BBOYstyle1012/28 21:05不覺得這很可笑嗎

BBOYstyle1012/28 21:06他不能代表受害者,那吃瓜群眾又可以這樣否定嗎

obabbv12/28 21:06不能代表阿 那怎麼會被罵冷血 自己女兒都死了如何如何

kase0952112/28 21:07我是知道有人嘴燈泡媽啦,但這句話就沒問題,你要找到

kase0952112/28 21:07無法原諒加害者的也多不勝數,那他不能代表所有受害者

kase0952112/28 21:07這句有什麼問題?

BBOYstyle1012/28 21:08問題就是,鄉民根本沒有資格代表他發言

obabbv12/28 21:09那這樣在座各位有誰是無差別攻擊的受害者

obabbv12/28 21:09要這樣評論 我們所有人都嘛沒資格

kase0952112/28 21:09就這篇來說鄉民的那句話哪裡代表燈泡媽發言了?

obabbv12/28 21:10鄉民不是都支持無差別攻擊唯一死刑嗎

BBOYstyle1012/28 21:10批評他冷血 覺得不是大眾預期的受害者形象

obabbv12/28 21:10這些鄉民有都是受害者家屬嗎

BBOYstyle1012/28 21:10再說一句「你沒有資格代表」

BBOYstyle1012/28 21:11把人家發言的權利都MUTE掉了,不算代表他發言喔

kase0952112/28 21:11自己的說的話自己的言論本來就是對自己的理念負責啊,

kase0952112/28 21:11但論這句話就很正確啊,我也不會說燈泡媽冷血啥的,要

kase0952112/28 21:11撻伐那種鄉民的話這篇看不出來啊

kase0952112/28 21:12燈泡媽講的話本來就只能代表他的理念啊

kase0952112/28 21:13所以有問題的是覺得他不該講這種話的而不是覺得他代表

kase0952112/28 21:13全部受害者的

obabbv12/28 21:13然後鄉民覺得這理念冷血 嘿嘿嘿 自助餐喔?

kase0952112/28 21:13^他不能代表所有受害者

obabbv12/28 21:13當年就最愛拿你家人如果被殺來舉例 結果真有例子又翻桌

kase0952112/28 21:14所以有問題的是覺得他理念冷血的人啊,你該貼的是那句

kase0952112/28 21:14話,是的話我才不會在這邊跟你吵這個

BBOYstyle1012/28 21:14那為什麼鄉民卻可以自以為是受害者發言

BobbyJeann12/28 21:15所以會說這句的就只想要有一個標準答案而已啊 才不是

BobbyJeann12/28 21:15真的共情

kase0952112/28 21:16為什麼不行?發言不就代表理念想法?你不爽鄉民拿自己

kase0952112/28 21:16假設受害者舉例,那你可以拿不原諒加害者的來當例子

obabbv12/28 21:18笑死 一開始論點不都堅稱不是受害者家屬沒支格支持

obabbv12/28 21:18那你怎麼有支格反對咧 呵呵

kase0952112/28 21:19我覺得你的引文的論述跟你上面打的不一樣欸

kase0952112/28 21:19自己擴大解釋在那邊獵巫

好了啦補上了 你開心了沒~

※ 編輯: obabbv (111.248.86.61 臺灣), 12/28/2023 21:22:27

kase0952112/28 21:23幫你複習一下你的引文不就假設那個情境發表他的理念,

kase0952112/28 21:23你的文章是燈泡媽發表他的理念,被噴他不能代表全部人

kase0952112/28 21:23,我的論點是單看你內文他不能代表全部受害者沒錯,就

kase0952112/28 21:23算你不喜歡原文那種假設自己受害者的情境,那現實也有

kase0952112/28 21:23很多不願意原諒加害者的家屬並不能被這段話代表

kase0952112/28 21:24你如果是要覺得有人噴燈泡媽這行為不行那很好啊,這些

kase0952112/28 21:24人本來就不對,跟我開不開心有什麼關係

kase0952112/28 21:25要找人吵架好歹把邏輯順一下

obabbv12/28 21:26阿你這就在詭辯嘛 不就一開始想用資格論噴廢死

obabbv12/28 21:26結果一個特例出來馬上又轉彎

kase0952112/28 21:27誰用資格辯廢死了?

obabbv12/28 21:28我沒說誰啊 你自己跳進來回的囉~

kase0952112/28 21:29原文是我不能接受,我要殺人償命,所以他反廢死,不就

kase0952112/28 21:29跟燈泡媽相反的理念?

obabbv12/28 21:29資格論 資格論咧 說好當初的萬用資格論咧

kase0952112/28 21:30所以才說你的引言跟你的論點根本就不是同一件事啊,你

kase0952112/28 21:30內文就不是你現在要吵的資格論啊

kase0952112/28 21:31不就幫你複習你的本文了嗎

obabbv12/28 21:33你就勾勾纏阿 所以我要把資格論也貼在上面才能回應你嗎

obabbv12/28 21:33這麼觸動你的情緒也是挺荒謬的

kase0952112/28 21:33我針對你內文回應,然後你一直跟我吵資格論幹嘛,資格

kase0952112/28 21:33論我也覺得很荒謬啊

obabbv12/28 21:34問題上述言論不就是資格論衍生出來的言論嗎

obabbv12/28 21:34是一定要講得很明白 像寫解析一樣 才能提資格論?

kase0952112/28 21:40資格論一般會衍生到這個命題,跟這個命題是資格論我也

kase0952112/28 21:40覺得有差啦,單純討論著命題我覺得是單純個人理念分享

kase0952112/28 21:42我現在看懂了是你覺得著命題就是資格論難怪從一開始討

kase0952112/28 21:42論就沒對上過,那就不用吵了看著命題的基準就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