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三重地所即日起提供「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服務措施
自即日起,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網路服務再升級,案件當事人申辦不動產登記可採用「線上聲明」措施,透過自然人憑證到指定
網站登錄資訊,由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後驗證聲明,不用再親自到所核對身分
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林圭宏主任表示,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為幫民眾產權把關,地所審核案件須確認當事人身分及真意,以
往在申辦不動產登記時,除當事人檢附戶政機關核發之印鑑證明、或契約書等原因證明文件經依法公證、認證或地政士簽證等情形外,
登記義務人須親自到地所辦理身分核對。但從109年3月起,該所配合內政部新增「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當事人只要透過自然人
憑證到內政部「地政數位櫃臺」網站登錄辦理案件聲明事項,由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後驗證聲明,再由代理人送件,就不用再親自到
地所核對身分或另外向戶政機關申請印鑑證明,減少洽公奔波與現場等待辛苦。
林主任同時指出,本項服務措施,以網路聲明搭配實體案件,當事人不用親自到場,地所仍可以確認當事人真意,兼顧便民與權益
保障,歡迎有需要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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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地所發文戶所釐清疑義好像很難?是不是大家都以為戶政的系統只要電腦點一點就全部串連 戶籍資料疑義 戶所當然知道 但這種錯誤幾乎都是當年手寫時代的資料 只是靠著內政部的電子建檔才有辦法讓戶所的人去慢慢找 當事人都馬是有了一堆後代 遷徙了一堆地方6
Re: [請益] 請問台中推薦代書是地方稅務局或簡稱稅捐處 我是沒聽過地稅局這種簡寫 : (1)相關稅金:稅局有試算協助,拿過往地價稅單、房屋稅單去櫃檯詢問即可. 你不動產過戶要調閱謄本去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前次現值核算土地增值稅 地價稅單上面沒有土地公告現值前次6
Re: [請益] 土地登記規則免親自到場問題土登41第6款,是在地政設置土地登記印鑑;第10款的印鑑證明,是戶政發的。 地政的印鑑樣式,會有專門的簿冊集中管理,實務上可以說沒有人會申請(我們這個所這 半世紀來只有3個人登記),因為很危險阿!只要有人偷拿這顆章去蓋契約書,然後再附 身分證影本、權狀,就可以過戶了耶! 現在的過戶,最普遍的就是人不來、附戶政的印鑑證明(是一張紙,可以google看看),3
[討論] 修改印鑑證明.附議(戶政)大家趕快去附議 還差很多 希望可以廢除 --2
Re: [請益] 買賣糾紛先假設這朋友講的內容就是實際過程 那麼朋友的爸爸絕對是偽造文書 只是這個簽約的過程 已經有律師跟地政士出面表示沒什麼問題 有點超出我的理解,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錯誤2
Re: [閒談] 印鑑證明是不是一個早該廢掉的業務?整理一下目前卡關在哪 首先地政確認意思表示有下列幾種 1.戶政印鑑證明 丟給代書就好 2.地政事務所設立印鑑1
Re: [討論] 地所發文戶所釐清疑義好像很難?請問想釐明什麼?最後戶籍資料如果有錯就申請更正戶籍資料,沒錯就按最後戶籍資料本 於職權! : 結果回文就是 : 回覆我我自己也能從系統調閱的資料 : 對於相關疑義完全不予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