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女方住男方家裡做家事的必要性?
雙方認知就不同啊,尤其是男女。
從男生角度看,
都會覺得女生來自己家裡長期住,
免房租、免水電、免生活費,都沒有犧牲,
所以應該幫忙做家事多少貢獻一點心力。
從女生角度看,
會覺得「跟公婆住」就是一種犧牲,
要看準婆婆和準小姑臉色,寄人籬下,
再怎麼樣都沒辦法像在自己家一樣輕鬆。
這對情侶若雙薪都不足以負擔房租開銷,
要不乾脆每週輪流到對方家裡住,
看看男方到女方家裡是不是一樣很上道?
※ 引述 《aall2468》 之銘言:
: 女方住在男方家裡,和男方爸媽同住
: 男方爸媽把女方當自己家人,家裡開銷沒讓女方出錢
: 男方爸媽希望女方偶爾能幫忙做家事、顧家(家人只有跟男方說,希望他去引導女方): 剛開始男方有跟女方提到這件事,不過女方從小沒有做家事的習慣,比較懶,也沒特別愛: 乾淨,但還是為了男方去改
: 後來固定放假都會做家事,下班後則會與其他人輪流做,雖說是家事,但也就只有曬衣服: 和摺衣服,其他掃地拖地整潔部分都會是由男方先提起再一起去做
: 在女方住進來前是由男方與妹妹輪流做的,爸爸行動不便,平常只會曬衣服,媽媽很辛苦: ,餐飲業朝9晚10,不太會讓他做家事
: 而最近妹妹交男朋友,假日通常不在,家事也變得比較少做
: 其中有一天
: 男方媽媽放假,女方也剛好放假,這一天女方只曬了衣服,另外還有衣服放著沒折
: 後來男方下班回來發現是他媽媽正在折衣服,女方躺在房間玩手機,然後男方就不爽了: (補充一下:男方媽媽放假基本上都會煮飯,男方下班有時會幫忙,女方基本不會,最多: 挑菜,因為不會煮飯)
: 然後女方覺得只有這天而已,而且以前也都有乖乖做,並認為今天只是想晚點再做,誰知: 道媽媽就把它折了
: 而男方認為放假做家事天經地義,不應該把家事拖到後面才做,要就先做完再去做自己的: 事,認為是壞習慣,怕以後教壞小孩,要求改
: 說到這裡女方也不爽了,女方認為家事不管什麼時候做有做完就好,又不是不做
: 然後也因為他妹比較少做了,導致自己需要做的次數變多覺得不平衡
: 最後雙方都不了了之,冷戰結束這天
: 說到這想問各位,女方住在男方家裡有必要做家事嗎?還沒有結婚的情況下是否為義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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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 當然必要 就問你 女方是住幾天過來玩一下的客人 還是打算長駐男友家的房客 如果是客人 那還有理說不做家務 至於客人怎麼跟主家致禮 因為女方肯定不是住幾天 就不廢話 女方長住男方家的情況下 沒收女方房租 吃喝也不收錢 是個人都會懂羞恥 不該白吃白住 女友應該男方自己養 不是男方父母養 懶的說太多 總之白吃白住 做家務是必須的 但是! 也不是無限上綱包辦全部 拉屎拉尿全家老小都包 就公平的說 以勞務換取食宿大概也就一個月萬把塊的事情 在此範圍內承擔家務 才是合理3
其實這種東西是這樣啦 家事什麼東西的真的就看女生的價值 如果今天那個女朋友是PR99.99的正妹 女生不做家事 本56是不覺得男生會抱怨什麼啦7
沒結婚, 我個人認為不用做家事 ※ 引述《aall2468 (麥當當真好吃)》之銘言: : 文長抱歉 : 想了解各位大概是怎麼想的 : 女方住在男方家裡,和男方爸媽同住6
想問問是不是大部份台灣人,家裡沒有烘衣機。 我是知道有些沒牌子的衣服,衣服烘了較容易壞,但我常穿的衣服,大學以前髒了 洗好,也直接扔到烘衣機。 直到自己搬出去住到沒附烘洗的地方,才發現以前家裡很幸福,烘衣服也他x有夠 浪費時間。
爆
[婚前] 這樣的經濟狀況適合結婚嗎婚前身分:B.半年內會結婚 記者勿抄。記者勿抄。記者勿抄 男方30歲 每月正職月收5萬,這兩年有多一份兼職5萬(兼職不是長久,頂多再做三五年就沒有這份 收入了),存款30萬爆
Re: 結婚買房的問題感謝大家的意見,以下有幾點澄清一下: 1. 男方家境不錯 女方的錢是爸爸身後留下的,就這一筆再多也沒有了,要謹慎使用 2. 男女方都有穩定收入,合計年收有將近200萬,但月薪女方稍高一些,男方因為科技業 、分紅領比較多98
Re: [求助] 男友人好但不適合要分手嗎先來看男方優點: 我男友是個性善良又負責的人 長得我菜有點帥 個人觀點不評論 不劈腿不跟女生搞曖昧、會說我正47
[討論] 男生不想住女生家的理由是甚麼以下朋友故事想聽聽看各位版大的意見 純粹想理性討論男女生觀點 ============================================================== 目前男方與女方同居約5年左右,都是在外租屋。 今年女方有重大的里程碑想達成─買房,加上疫情的考量,25
Re: [求助] 沒有錢的愛情還能繼續嗎?老實說男方真的雷爆 還可以說一堆有的沒的,先搞清楚自己的手牌如何好嗎 首先是說女方月薪三萬嘴什麼嘴的 男方月入60000,房貸40000,孝親算5000 水電費是一家四口的,爸媽不會付吧?弟弟會付嗎?先算3000/月11
Re: [心情] 我想,就算了吧。夠多人檢討男方了 來看看這女方 男方45 女方37 : 我們結婚後兩個人住在我婚前買的房子,因為她以往上班都是搭捷運往返,也因此她沒有機車也沒有汽車,生活也僅限在捷運可達範圍周邊。而我們的家周邊沒有捷運站,最近的也要15分鐘車程,因此婚後她勢必得要另覓上班通勤方式,要嘛開車,要嘛騎車。然而她認定這樣買車是“為了我”而買,因為要不是跟為了跟“我”結婚,她是不用買車的。 : 我們有討論過唷,我可以把房子賣了,她也拿頭期出來,我們再另買。問題就是她也不願意(她也沒辦法)啊 : 她可是不願意再額外花錢在置產或租房上2
Re: [討論] 老掉牙的是否要與婆婆同住問題「女方父母也是」 : 他們家無負債,據說男方母親預計在將來兩人結婚要買房子的時候要拿出300萬 「女方父母出多少?男生出多少?女生出多少?」 父母有收入也有安排好退休生活,不用朋友養也不用給生活費 「套用男生的想法,同住才能照顧」3
Re: [心情] 交往快10年還是不被認同要住就要付錢這我完全同意 不過既然都要付錢, 也不一定要住在女方買的房吧? 事實是女方家沒有全額金援, 房貸需由男女雙方負擔 這個模式對女方家來說有沒有比, 此房租出去收租金, 男女雙方另租房子划算呢? 如果有, 表示男方付這個錢 女方確實是"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