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男友不給看手機的心態
憲法第12條,人民有秘密通訊的自由
你看手機就是侵犯別人的基本權利
所以當然不爽給你看
你正在做的就是犯法的行為
想看男友手機請先去找大法官申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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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版見諒。 Q:為什麼問心無愧不能看你手機? A: 1.因為那是我的隱私權,跟其他不會給另一伴知道的東西一樣,ex:銀行密碼、社交平台密碼、公司客戶的資料。 2.看了會有好奇心難免,但另一伴好奇了就會來問我,一直被問沒什麼大不了的事很煩,不想回答又會被當心裡有鬼。12
我還蠻討厭 1.先說我不是———結果根本沒有差、你就是啊 2.明明就是愛比較然後才在說沒比較沒傷害 3.明明沒證據沒理由、你在那邊說你不想想太多 奇怪了,你自己有手機不玩自己的?7
很久之前跟一個很好的朋友訴說心事 之後跟他還有他男友一起吃飯 他男友提到了我們的對話內容 其實當下有點不舒服 但想說可能只是我朋友轉述我的情況38
認真回不戰原PO 基本上我也不喜歡人家看我手機 無論是女友或家人 因為 1. 有可能我昨天看了A片1
女生很多種 我以前的女友就拿我手機去看 我自認條件差 劈不了腿 當然就放心給她看 結果還是為了其他小事吵起來了 有種被突擊的感覺16
首Po嗨大家好 先說我不是狂查勤照三餐想看男友手機的人 但有時候只是想拿他手機來玩或拿他的手機來加我遊戲好友(他有鎖密碼,我也是當他的面問可不可以借我手機,並沒有偷拿) 結果他居然說什麼早知道他就改鎖指紋什麼的 我超傻眼的把手機還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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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不給看手機的原因?幫我朋友發文 女朋友很喜歡看我手機 跟朋友家人對話都很愛仔細檢查 但是 我只要拿她手機看 她就會覺得我侵犯到她隱私 重點是 我不知道她密碼 她還是會覺得我有意圖而生氣 有一次剛好她睡覺的時候手機沒鎖 我發現在我們在一起之前她曾經跟不熟的學弟有睡過19
Re: [討論] 是否我眼界過於狹窄真是我的天的一團亂,希望對你有幫助。 感情中自尊自重和同等尊重對方是相當重要的事情。 因為妳男友的錯誤不是我想討論的點,所以寫在前面, 1。工作中不該假戲真做,甚至不該假戲,無可討論, 你不能樂意以對(不是理解),就不用體恤包容。13
[問卦] 申請大法官釋憲民國三十六年憲法終於頒行,除對國家的構成立下宏規之外 ,特別在前言強調「保障民權」 的制憲宗旨,並在本文第二章( 第7 條至第24 條),詳細規定人民的基本權利,包括人身 自由、 居住遷徙自由、言論、講學及出版自由、秘密通訊自由、信仰宗 教自由、集會結社 自由,以及平等權、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 、請願權、訴願權、訴訟權………(下省略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否則一律無效,如果500萬法上路,我們是否可申請大法官釋憲?11
[問卦] 憲法第12條: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最近跟小孩聊天聊到憲法 法律 行政命令 小時候老師是這樣教的,憲法最大,法律制訂不能違反憲法 剛好憲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小朋友就問我說,那實聯制是不是違反憲法? 我當下,只能跟小朋友說,話不能亂講...8
[請益] 突然想到一個憲法的問題我作法續考題 突然想到 大法官釋字 裡面有說 秘密通訊自由是隱私權的一種 可是憲法並沒有明列隱私權 卻名列秘密通訊自由 所以我是覺得秘密通訊自由 應該是要在 憲法第22條 而不是單獨列在憲法第12條 因為這就代表隱私權其實有明列在憲法了2
[情報] 大法官即將對通姦罪相關爭議釋憲通姦罪是否違憲?大法官即將給說法 司法院大法官為審理會台字第12664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苗栗簡易庭快股法官等聲請解釋案,定於中華民國109年3月31日上午9時於司法院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進行言詞辯論 一、爭點題綱: (一)刑法第239條部分 1、刑法第239條之立法目的為何?其係為保障何種法益或基本權利而設?又因此限制或侵害人民何種基本權利?其審查基準為何?1
Re: [問卦] 申請大法官釋憲沒有啦 憲法訴訟法第49條, 如果這個法在立法院被強行通過, 反對的立法委員1/4就可以提釋憲了,...113/4=29, 第55條, 有人被告了,... 各級法官裁定停止審判, 也可 以申請釋憲X
Re: [新聞] 惡龍張錫銘聲請假釋一再被駁 提憲法訴訟。 : 經過審查後,認為張錫銘的主張不具有憲法上重要性;此外,他所依據的行政法院敗訴 確 : 定判決,並未以張所論述的違憲法律為判決基礎,依法不能聲請釋憲。因此憲法法庭最 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