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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跟蹤騷擾防治法三讀通過!

看板Boy-Girl標題Re: [討論] 跟蹤騷擾防治法三讀通過!作者
pigiori
(科科)
時間推噓43 推:56 噓:13 →:171

※ 引述《BoBoLung (泡泡龍)》之銘言:
: 某些人不知道是不是從小閱讀測驗都考零分耶
: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有八款,你們說的這幾個
: 監視、尾隨、辱罵、傳訊騷擾只是前四款而已
: 第五款是空泛的「追求行為」第七款是「買禮物」
: 我是很好奇,哪個「正常男人」沒做過這些事情啦
不要講得好像有追求送禮行為就會被告一樣

第三條 本法所稱跟蹤騷擾行為,指以人
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
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
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
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
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大前提不用看?還好意思講什麼閱讀測驗
哪個「正常男人] 會追求送禮到讓人害怕、影響正常生活的

: : → xdccsid: 今年新聞德李男被誣告到爽,被跟蹤還要被開罰,還要打官 11/19 16:52
: : → xdccsid: 司才能免罪 11/19 16:52
: : → yongguo: 讓我想到之前那個偶遇同個女性三次結果被告的倒楣鬼新聞 11/19 17:25
: 當然有些小聰明可能會說,不是有這些行為就罰
: 而是這些行為太過火才會被罰,也就是第一項本文
: 「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 但是這是客觀標準還是主觀標準呢?誰說了算?
: 如果又跟性騷擾一樣,醜男告白直接被告怎麼辦?
少在這危言聳聽,長得醜告白違反跟騷法哪一條你說說看
: 不要說這都是噁男幻想,李男的遭遇可不是假的~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79240
: 其他性侵誣告更是別提了,隔空車震的吳男也是警惕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723/P4KUKNPEI6L3OVRFWCEGHVQB6A/
: 而這種因為客觀要件明確,至少還有辯駁的機會
: 現在變成主觀標準,你說不會被濫用,我也是笑笑
對,誣告的有,那你要不要查查看追求不成就去傷害對方
的案例又有多少,再猜猜看數量相差幾倍?
主觀標準又怎樣,你真以為法官都是恐龍,
不會分辨正當追求行為跟騷擾之間的差別?
恐嚇罪聽過吧,成立的要件是「使人心生畏懼」,
誰來判斷?法官阿
結果恐嚇罪有被濫用了嗎

實在搞不懂一些視跟騷罪為毒蛇猛獸的人是在怕什麼
是不是過度追求你自己沒有能力判斷是嗎?
那就讓法官來教你囉 :)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99.14.20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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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tox11/19 21:57奇怪很多人怕這麼法律,為啥?

GimO11/19 22:04明明這個立法的構成要件很嚴格,被害人的主觀要件同時含有主

GimO11/19 22:04客觀要素,還不嚴格嗎?

LoveSports11/19 22:05因為有些人是用死纏爛打的方式追正妹吧

LoveSports11/19 22:05會怕以後不能硬是要送禮,或在人家學校或家門口等候

LoveSports11/19 22:06原則很簡單,人家拒絕就不要再纏就好了

LoveSports11/19 22:06反過來也可以幫助一些工具人重新取得身為人的尊嚴

pauljet11/19 22:06這樣講就不正確 誣告罪成立要件非常嚴格 你用這個舉例非

pauljet11/19 22:06常不洽當

LoveSports11/19 22:07因為有這個法之後工具人自然會開啟人性思考,會想說如

LoveSports11/19 22:07果這個女孩真的在乎我,她捨得讓我成為糾纏嫌疑犯嗎?

karol199511/19 22:08推推 一堆台男不知道在怕什麼 一直帶風向成送禮 約會就

karol199511/19 22:08會被開吉

TCG022711/19 22:09好可怕,現在才知道鄉民個個法律人,我以後不敢在這上面

TCG022711/19 22:09亂嗆人了QQ

GimO11/19 22:10這個要件其實與刑法的恐嚇罪相當接近了,要足使人心生畏怖,

GimO11/19 22:10那台男到底在怕啥呢?當然啦,你拿刀恐嚇人或是送禮物送到讓

GimO11/19 22:10人怕最大的差異就是禮物客觀上不具恐嚇效果,那你該想想行為

GimO11/19 22:10要多噁心怪異才會讓人害怕了,那這種人還好意思講立法有問題

GimO11/19 22:10喔?就是恐嚇罪無法處理這種情狀才需要這個特別法。

GimO11/19 22:12看到罵這個立法的 我無條件判定是噁男

TCG022711/19 22:14樓上不好意思,魯蛇不太懂法律,可以請問一下足使人心生

TCG022711/19 22:14畏怖在實務上有客觀標準嗎?

pauljet11/19 22:15收完禮物 再用這個法律開吉 讚喔 你不收禮物 哪知道禮物

pauljet11/19 22:15會不會使人心生畏懼?淘寶貨使人畏懼 正派香奈兒愛瑪仕

pauljet11/19 22:15包包不會 科科

yahoody11/19 22:20仇女台男:那杯水要用跟騷法告我

GimO11/19 22:27Pauljet你太偏激了 法律上根本不是這樣判斷

GimO11/19 22:33難道今天公車上有個阿伯罵學生為什麼佔著博愛座不讓位給他,

GimO11/19 22:33學生主張自己心生畏怖檢察官就會用恐嚇罪起訴阿伯嗎?法律適

GimO11/19 22:33用本來就是必須參酌客觀情況、被害人主觀感受以及行為人的行

GimO11/19 22:33為是否足以使多數一般人都認為已經使人感到危害等等來綜合判

GimO11/19 22:33斷。噁心台男只看客觀構成要件就要無限上綱送禮也要被判刑,

GimO11/19 22:33這不是很可笑嗎?

GimO11/19 22:37再來實際上女性跟騷男性的案例根本不會比較少,只是長期以來

GimO11/19 22:37警察及司法機關都把這種事當笑話看,甚至很多第一線的員警還

GimO11/19 22:37會訕笑男人連這種事都不會處理還要報警,台男受到的委屈絕對

GimO11/19 22:37不亞於台女。我不太懂台男到底在崩潰啥,這法律其實台男亘需

GimO11/19 22:37要。

psychicaler11/19 22:40法律先通過,再來依據多個案例慢慢修改細則

psychicaler11/19 22:40那些想太多的都是偏很細節模糊面

GimO11/19 22:40我不否認不確定法律概念真的很多,也創設了幾個過去沒有使用

GimO11/19 22:40過的詞匯,需要實務累積案例讓大家有更明確的標準,但還是一

GimO11/19 22:40句話,這種行為對比暴力犯罪其實惡性並不高,法院在判斷上一

GimO11/19 22:40定是傾向更嚴格的標準,噁心台男真的不要太害怕。

psychicaler11/19 22:43審查越嚴格才不會有人一直上訴過度消耗司法資源

mamajustgo11/19 22:46不過從男女回應來看,男生受異性跟蹤騷擾後「發展到

mamajustgo11/19 22:46後續施行暴力威脅」的經驗應該較女生少吧?畢竟屏東通

mamajustgo11/19 22:46訊行女店員被男性跟蹤、報警無法可辦、後遭擄殺的案子

mamajustgo11/19 22:46這麼近,照常情來說,這樣事關人身安全的法條終於通過

mamajustgo11/19 22:46,有類似經驗或同樣擔憂的人不是應該稍感安心嗎

QuakerH11/19 22:58仇女仔最愛斷章取義有機會就酸啊,你以為他們會認真看法

QuakerH11/19 22:58條嗎?

GimO11/19 22:59確實男性會因為挫折而升級行為危險程度是肯定的,這是生理上

GimO11/19 22:59比較強壯加以性慾趨使的必然。

lomenade11/19 23:04認真就輸了 有些人只是來嘴砲來亂的,根本沒在用腦

osmanthusjo11/19 23:04

ghoul12511/19 23:05推這篇。

ghoul12511/19 23:05要反覆或繼續實施+違反意願+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各款行

ghoul12511/19 23:05為+使心生畏懼+達到足以影響生活的程度,成立要件其

ghoul12511/19 23:05實頗嚴格,一堆人斷章取義,說未經同意買飲料送人就犯

ghoul12511/19 23:05罪,臺灣法律好可怕什麼的,真的很無言。

lip33551311/19 23:29G大很有道理。不過現實台男在慘。提出來別人也是當笑

lip33551311/19 23:29話看。

wingthink11/19 23:30生理上的必然?不知道這位大師怎麼研究出這個定理的?

wingthink11/19 23:30發paper了沒?想看

tellthe11/19 23:36這杯水要告我~~~~~

BoBoLung11/19 23:39仇男仔各種胡說八道取暖真的很可怕

xdccsid11/19 23:40痾所以樓上有人的論點是男的只要求偶失敗就必然會採取暴

xdccsid11/19 23:40力行動來強奪??

fate41246011/19 23:41真的,斷章取義就在那邊跳針說仇男 lol

xdccsid11/19 23:41這什麼鬼理論,你不如說男性都是強暴犯算了,要歧視貼標

xdccsid11/19 23:41籤就直接說…

xdccsid11/19 23:43推 GimO: 確實男性會因為挫折而升級行為危險程度是肯定

xdccsid11/19 23:43的,這是生理上,比較強壯加以性慾趨使的必然。

xdccsid11/19 23:43可別說我斷章取義,這怎麼看都是在歧視吧

BoBoLung11/19 23:44你就算全部複製也是斷章取義啦

BoBoLung11/19 23:45有沒有斷章取義不是看內容,是看立場的

BoBoLung11/19 23:45不然看看這篇,把我討論前提的部分切掉

BoBoLung11/19 23:45然後說我不看前提,也沒人說它斷章取義啊XD

xdccsid11/19 23:48我從頭到尾都是強調希望法律能修的比較具體(韓國),而

xdccsid11/19 23:48不是這麼模糊自由心證,去避免中間法官試錯造成的誣告和

xdccsid11/19 23:48社會性死亡案例

np7511/19 23:51什麼是因為挫折而升級行為危險程度是肯定的??

mamajustgo11/19 23:52https://i.imgur.com/r6zMnFT.jpg

mamajustgo11/19 23:52查了一下警政署的資料,看得出性相關犯罪嫌疑人的性別

mamajustgo11/19 23:52比,但原因為何,不曉得有沒有其他的研究可以給我們一

mamajustgo11/19 23:52些概念@@

bbbing11/20 00:09你有沒有看過很多案例,男生沒做啥就讓女生心生畏懼

BoBoLung11/20 00:14這個中國超多啊,什麼貨拉拉跳車的

GimO11/20 00:26不用跟我扯升級的問題啦,內政部的資料就在那邊,男性實施情

GimO11/20 00:26殺的案例就是遠高於女性。

mamajustgo11/20 00:27突然想到一件事。我自己是女生,所以比較看得到女性會

mamajustgo11/20 00:27因共同經驗而凝聚成團、發聲力求改善那些多因性別而

mamajustgo11/20 00:27生的問題(比如十多年前性平法的催生還有近期的跟騷法

mamajustgo11/20 00:27等),男生有這樣抱團爭取男性權益的嗎?

GimO11/20 00:27我可沒說求偶失敗就會使用暴力喔,在我的理論是,「求」偶本

GimO11/20 00:27身就是一種魯蛇行為,你無法「吸引」才需要用「求」的。推文

GimO11/20 00:27就別崩潰了

GimO11/20 00:30少數台男就是無法接受自己送禮了、付出了,女生完全無法感動

GimO11/20 00:30的邏輯在哪,自己無法接受投資打水漂不肯停損自然會將憤怒加

GimO11/20 00:30諸在對方身上。拜託,一個100kg醜女送你禮物幫你洗衣服做飯

GimO11/20 00:30,接送你上下班請問你會心動嗎?如果你不會,那你明白女生的

GimO11/20 00:30心情了嗎?

xdccsid11/20 00:32@mamajustgo 很少吧,這跟社會風氣有關

xdccsid11/20 00:37有點類似男性被性騷擾之類的,當跟其他人討論時,社會給

xdccsid11/20 00:37予男女獲得的回應會很明顯不同,這影響你說的公開發聲或

xdccsid11/20 00:37揪團爭取權益的意願

xdccsid11/20 00:39其實講嚴肅點,從地獄梗之類的就很明顯,男男撿肥皂和高

xdccsid11/20 00:39齡女開大車這種梗,實質上也算性侵害吧,但社會氛圍只是

xdccsid11/20 00:39當成笑話看待而已

xdccsid11/20 00:50但近年可能有點變化吧,從家暴受害者男女比的比例變化,

xdccsid11/20 00:50雖然不能直接說明究竟是男性受害者變多,還是社會觀念變

xdccsid11/20 00:50化導致過往不出聲的男性受害者開始發聲,但這終歸是個好

xdccsid11/20 00:50現象

xdccsid11/20 00:51我認為這可以推進實質上的男女平等

mamajustgo11/20 00:58我也覺得是好現象。也許兩性權益的發展在過程中可以

mamajustgo11/20 00:58有機會像邁步一樣,這一步左腳比較前、下一步換右腳

mamajustgo11/20 00:58比較前,但整體來說會往身為人應該擁有哪些法律保障

mamajustgo11/20 00:58的權益這個目標走去

questionboy11/20 01:08我奉勸各位還想追愛的台男放棄吧 躺平舒服多了 結婚

questionboy11/20 01:08生子後你的生活壓力只會越大 物價又越高 薪水卻只加

questionboy11/20 01:08個3% 何苦呢

minegishi07211/20 01:14整天在公司加班 突然被前女友發文公審 說我跟蹤騷擾

minegishi07211/20 01:14她 哈哈哈 我也希望這條不會真的被濫用 但...

lionking102811/20 01:43

yunf11/20 01:46其實對真正厲害的人根本沒用你們等著看吧

yunf11/20 01:49這些只不過是為了監視全民在舖路罷了

hikari2211/20 01:58講到法官.我只能說跟鴿子一樣9成垃x.基本上我是不信的

c1991804311/20 02:02最擔憂的大概都是些平常會用怪異奇葩讓人心生畏懼的方

c1991804311/20 02:02式追求異性的人吧

serenayo11/20 02:08

lobabun11/20 02:14所以這條只有個人主觀認定影響生活 就不構成犯罪嗎?

ppegg11/20 02:28因誤會被告的機會也會上升,正常男性也會怕啊。還是躺平好

ppegg11/20 02:28

brolli11/20 03:00就想避實擊虛啊!騷擾別人會被告很不方便

jealous095311/20 03:15https://reurl.cc/emoaZL 在那邊鬼扯什麼動物性天生

jealous095311/20 03:15怎樣又怎樣,笑死

xhl1200011/20 03:19笑死 你以為你是法官喔 法律人跟你想的不一樣啦

zss4040111/20 04:17不同意你拿誣告來跟這個對比的見解。但我同意要讓法官認

zss4040111/20 04:17為行為“足致人心生畏懼”沒那麼容易...

zss4040111/20 04:20幹你娘猥褻幼男女的數量屌打其他是三小............

RaiGend051911/20 04:21過了對男性也是好事就是了,走韓國老路而已

sable11/20 06:49會相信台灣法官真是好棒棒呢,笑死

a9852785238511/20 07:11怕的只有普女吧!普男不敢大膽追求,少了周旋的機

a9852785238511/20 07:11

iKJack11/20 08:27說得好

yuuyuuderO11/20 08:42唉 反正那些正在受苦非常需要這條法律的人都被噁台

yuuyuuderO11/20 08:42男無視,他們只在乎能不能追女人跟不犯法的情況下騷擾

yuuyuuderO11/20 08:42女人

sable11/20 09:19把“感覺”這種東西寫進法律有多危險懶得說了,其實我很期

sable11/20 09:19待跟韓國一樣邀約三次犯法趕快在台灣實現,韓國女權都示範

sable11/20 09:19過後果了還有人學不乖,笑死

massrelay11/20 09:37一堆法盲

nickalex868911/20 10:1628樓說警察和司法系統一向都把台男被台女騷擾的案件

nickalex868911/20 10:17當笑話看 你以後跟騷法過了之後這種情況就會改善嗎

nickalex868911/20 10:17?事實就是台男被跟騷還是不會有人處理啦

Veronicajin11/20 10:26看到部分台男氣噗噗害怕被吉,原來你們知道自己的行

Veronicajin11/20 10:26為跟騷擾沒什麼兩樣啊

bndan11/20 10:43"心生畏怖" 這句話 同類法條用很久的就是"恐嚇" 這條法的使

bndan11/20 10:44用面有多廣就別說了 更別說實際"保護"人的次數絕對比不上拿

bndan11/20 10:45"攻擊"人的次數(討債集團VS純法律戰他人)

bndan11/20 10:46當法律越來越多這種虛無飄渺 "你感覺"就能成立的法條越多

bndan11/20 10:47這社會就會越混亂 因為平民會越來越容易被"騷擾"影響生活

chigo52011/20 10:57醜男吧

mamajustgo11/20 11:21台大張彥文跟騷最終當街殺害前女友、被雙胞胎妹妹男

mamajustgo11/20 11:21友李男持續跟蹤騷擾長達五年的新北黃女多次搬家也無法

mamajustgo11/20 11:21可辦、世新陳男多次遭石姓學妹拒絕仍跟蹤騷擾最後持刀

mamajustgo11/20 11:21割頸、屏東通訊行新婚女店員遭黃男跟蹤擄殺……這些與

mamajustgo11/20 11:21人身安全有關並具「反覆、持續性」特質的跟騷甚至傷害

mamajustgo11/20 11:21行為未能獲得遏止,因為「根本無法可制」,在這樣的現

mamajustgo11/20 11:21況下,以法條內容不完美作為反對、不應通過的理由,

mamajustgo11/20 11:21有點像莊子說的那個涸轍枯魚的故事了

tayajojo11/20 11:43推這篇

Maxine42511/20 13:01推58樓

osmanthusjo11/20 14:13這個版那幾個id就整天擔心自己被告,好像受害者似的

osmanthusjo11/20 14:13根本就很XD

osmanthusjo11/20 14:14直接封鎖就可以了,因為他們會不斷洗版

xdccsid11/20 14:25所以我正常討論也是在洗版就對了

xdccsid11/20 14:27明明法條本來就能訂的既能保護受害者又能避免誣告,拿出

xdccsid11/20 14:27來討論就變成噁男…

osmanthusjo11/20 14:46為啥講別人卻有人自己對號入座?無言。怕被告所以不

osmanthusjo11/20 14:46通過跟騷法,就結果和成案數量來講根本就是因噎廢食

osmanthusjo11/20 14:46

osmanthusjo11/20 14:46有人是不是受過傷害啊? 別人隨便講什麼他都覺得講

osmanthusjo11/20 14:46到他,好可憐喔

osmanthusjo11/20 14:48法律的過與不過本來就是社會成本的展現, 這條本來

osmanthusjo11/20 14:48就會過了

mamajustgo11/20 14:57https://i.imgur.com/ZAtkc1I.jpg

mamajustgo11/20 14:57看到這條,會擔心「萬一哪天有人說我預謀或陰謀通敵叛

mamajustgo11/20 14:57國,我可能就會被判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嗎O.O

holygoner11/20 18:16其實條件算嚴苛的

RaiGend051911/20 19:02「開戰」這個詞定義很明確

RaiGend051911/20 19:04跟騷法明確的只有反覆跟行為,作為板機的「心生畏怖

RaiGend051911/20 19:04」卻過於自由心證而沒有任何相等成本的救濟手段,這

RaiGend051911/20 19:04是反對的主要問題點

RaiGend051911/20 19:04有問題的男性很多,但有問題的女性絕對也不少

mamajustgo11/20 19:18我畫紅線的地方不在開戰喔,而是,要如何證明通謀、意

mamajustgo11/20 19:18圖、預謀、陰謀?這些字眼明確嗎?是有人隨口拿這條

mamajustgo11/20 19:18指控我,我就會當即被抓走?不會經過調查蒐證審判嗎?

mamajustgo11/20 19:18正常應該會吧?如果會,為什麼說到跟騷法,就覺得自己

mamajustgo11/20 19:19會因女生隨口指控「他跟蹤騷擾我讓我很害怕」就被抓

mamajustgo11/20 19:19走判刑呢O.O

RaiGend051911/20 19:23問題不在判刑,在被控告到無罪所花費的成本跟指控方

RaiGend051911/20 19:23差距過大

mamajustgo11/20 19:27你提的點,只要碰上濫訴,都會發生。在跟騷法出現前,

mamajustgo11/20 19:27甚至性騷法出現前,濫訴、誣告就存在已久,不是嗎?

RaiGend051911/20 19:31通謀、意圖、預謀、陰謀多少證據說多少話,心生畏怖

RaiGend051911/20 19:31說一是一說二是二,之前那個倒垃圾被告跟蹤的還得上

RaiGend051911/20 19:31法院給法官判撤銷警方處分,走完整個流程得多付出多

RaiGend051911/20 19:31少時間心力,兩者就有根本上的差別

RaiGend051911/20 19:35跟騷法立法很好R,只是要修自由心證的部分,至少讓

RaiGend051911/20 19:35控告跟被告方消耗的成本接近,別搞得好像人人手上有

RaiGend051911/20 19:35槍射完不理然後要對方花大把時間證明自己清白

mamajustgo11/20 19:36好,你提到了「證據」,為什麼其他法條你覺得會看證

mamajustgo11/20 19:36據,跟騷就不用?

mamajustgo11/20 19:36以你上面的比喻回覆,只給扳機這個部件,沒有槍,能發

mamajustgo11/20 19:36射子彈嗎?只有心生畏怖,能成案嗎?再來,恰巧正是你

mamajustgo11/20 19:36舉的這個例子,如果有跟騷法,台中那位李男是不是就

mamajustgo11/20 19:36有機會對多次無故騷擾他的吳女提告了呢?在跟騷法出現

mamajustgo11/20 19:36前,不管吳女攔他幾次、騷擾他幾次,即使報警,也無法

mamajustgo11/20 19:36可治

mamajustgo11/20 19:43而且,他一開始被罰的依據是「社維法」中的條例,也

mamajustgo11/20 19:43不是跟騷法啊……不正說明了沒有跟騷法,這樣的事一

mamajustgo11/20 19:43樣在發生嗎……

bbbing11/20 22:46很多人覺得"不容易告得成"就好,但是提告率會很高啊

bbbing11/20 22:47隔壁妨礙名譽就是這樣,提告數超多起訴率很低定罪率極低

bbbing11/20 22:48隔壁版還把提告性侵視為有罪,不起訴或無罪不表示你沒犯罪

mamajustgo11/20 23:35屏東那個妻子新婚未久被男客人跟蹤騷擾報警無用後遭

mamajustgo11/20 23:35擄殺的先生也是男的,不知道他在看到跟騷法通過後有沒

mamajustgo11/20 23:35有擔心過提告率會很高之類的問題?

cystal11/21 11:55我看了這篇文章心生畏怖 你等著

tryagain2411/21 12:36主觀認定畏佈就可以吉這條?

rainwen11/21 15:16如果日後爭議真的很大,就會再修正法條甚至廢除,我是不

rainwen11/21 15:16擔心,不然可以試著公投。

epson101711/21 19:14你紅字的部分 幾乎是報案人自定義的部分誒

e8530s11/21 22:00跑法院很麻煩……

e8530s11/21 22:01被害人告了 就變國家跟被告在打官司,你以為大家都很閑?

some725911/22 15:32其實都在造謠生事而已啦 會這樣想的人現實就是滿自卑的

some725911/22 15:32哪敢去追求送禮 出來仇女帶風向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