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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跟蹤騷擾防治法三讀通過!

看板Boy-Girl標題Re: [討論] 跟蹤騷擾防治法三讀通過!作者
BoBoLung
(泡泡龍)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2

: 噓 tellthe: 意思是,你很容易會反覆監視、守候 11/19 15:02: → tellthe: 尾隨、辱罵歧視仇恨貶抑言語、以電子通訊方式騷擾、寄送 11/19 15:02: → tellthe: 或留置物品、傳送圖片或文字騷擾台女嗎?矮額~ 11/19 15:02: 噓 ccnoire: 會幹這些事(監視、尾隨...)的不正常男人可以不要跳出 11/19 16:01: → ccnoire: 來假裝自己是正常男人的一員嗎... 11/19 16:01
某些人不知道是不是從小閱讀測驗都考零分耶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有八款,你們說的這幾個

監視、尾隨、辱罵、傳訊騷擾只是前四款而已

第五款是空泛的「追求行為」第七款是「買禮物」

我是很好奇,哪個「正常男人」沒做過這些事情啦

: → xdccsid: 今年新聞德李男被誣告到爽,被跟蹤還要被開罰,還要打官 11/19 16:52: → xdccsid: 司才能免罪 11/19 16:52: → yongguo: 讓我想到之前那個偶遇同個女性三次結果被告的倒楣鬼新聞 11/19 17:25
當然有些小聰明可能會說,不是有這些行為就罰

而是這些行為太過火才會被罰,也就是第一項本文

「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但是這是客觀標準還是主觀標準呢?誰說了算?

如果又跟性騷擾一樣,醜男告白直接被告怎麼辦?

不要說這都是噁男幻想,李男的遭遇可不是假的~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79240

其他性侵誣告更是別提了,隔空車震的吳男也是警惕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723/P4KUKNPEI6L3OVRFWCEGHVQB6A/

而這種因為客觀要件明確,至少還有辯駁的機會

現在變成主觀標準,你說不會被濫用,我也是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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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izZ11/19 17:52反正我結婚了

xdccsid11/19 18:05那個李男是已婚喔…

李男豈止已婚,他還是全職家管(不確定是退休,還是本來如此)平常會買菜還會陪媽媽 散步復健,根本新好男人,但還是被誣告跟追,有什麼辦法QQ

bbbing11/19 18:08已婚還跟騷,鵝鵝鵝鵝鵝

※ 編輯: BoBoLung (106.1.149.250 臺灣), 11/19/2021 18:35:58

tellthe11/19 23:39我笑了,我是把他寫的複製貼上欸,你嗆到自己人囉~~~好

tellthe11/19 23:39智障哈哈哈哈哈哈

cystal11/21 11:53ERRR男 好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