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會害怕跟騷法的都是哪些人?
然後很不幸家暴也會被濫用,
夫妻吵架,妻子跑去撞牆或自殘,
再對外聲稱被丈夫家暴的案例也不是沒有,
但我也不會因此反對家暴法設立啊,
只是會要求對家暴的定義要足夠明確。
知名案例就Amber Heard,
要不是有錄音外流否則Johnny Depp,
這輩子的名聲大概就完全完了。
那你們呢?完全不承認跟騷法很寬鬆,
對被誣賴的案例也是覺得沒什麼大不了,
只要對跟騷法內容稍微提出質疑,
就直接超譯成反對《跟騷法》的噁男。
所有法律都該杜絕被濫用的可能性,
而不是法立了就覺得天下太平了。
※ 引述《Aidrux (保境安民)》之銘言:
: 這幾天版上討論度很高呢
: 其實是好事喔
: 越多人重視
: 對於被害人(以跟騷案件而言是女性被害人居多)的保護就越周全
: 雖然說是三讀通過
: 不過包括網路上其實還找不到正式通過的條文內容
: 可以先參考行政院的草案
: 這個網路上有
: 先講結論
: 跟騷法可以視為家暴法的延伸
: 最重要的就是保護令
: 而且申請保護令之前
: 還有一張警方的告誡書
: 之所以特別提到「家暴法的延伸」
: 就是要提醒那些害怕跟騷法會讓你被誣告的帥哥們
: 請你們duck不必想太多
: 跟騷跟那種「越想越不對勁」的性侵害案或性騷擾案會追著加害人不放的特質不同
: 跟騷的目的不是要追著人要你賠償或坐牢
: 看到「告誡書」及「保護令」就知道
: 跟騷的主要目的
: 就是
: 你
: 給
: 我
: 滾
: 遠
: ㄧ
: 點
: get it?
: 帥哥們
: 你們的帥氣在早餐店老闆娘眼中才有意義
: 當你收到「警方告誡書」的時候
: 不論你是用眼神追女孩紙
: 還是每天一杯星巴克line給對方
: 或者颳風下雨也去對方租屋處站崗
: 都請適可而止
: 再不懂得到此為止的話
: 警察就有一定的約制權力對付你
: 也可以把案件送去法院發保護令
: 如果法院也覺得你太過分
: 最後就可能出現「被告某某應遠離100公尺」
: 接下來只要帥哥你再出現在警察眼前
: 就是現行犯
: 去跟檢察官聊聊天
: 以上的流程
: 都已經在家暴法的院檢實務中運作很久了
: 跟騷法只是挪用過來保護其他人
: 真的不用擔心你的帥氣會被誣告
: 你真的沒那麼帥啦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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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符合台灣人的價值觀啊
只要能應付交差了事就好
他不是被法院認證是家暴男了嗎…
家暴被濫用還有打離婚官司的功用,跟騷的濫用….我覺得一
樣是叫人滾遠一點吧哈哈
大概就鄰居丟垃圾互看不爽,莫名奇妙被告跟騷這樣,問題
是,都說有警方告誡書及法院保護令了,誣告要連過兩關欸
太陽報報導法官採信安柏12項證據足以支持強尼曾家暴過
的事情 他就跑去告報紙誹謗 法官認證報導大致屬實 判強
尼敗訴
會為家暴男辯護的水準差不多就這樣了
比較好奇的是 男的家暴是法院判了嗎? 不然這種敗訴的認證算
數的話 那也別說為什麼不告誣告了..告不成或輸了變成其實不
是誣告而是事實!? 這又讓人想到 雞排妹VS ONLY U事件的例子
為什麼都不敢告? 因為怕被反面認證 (攤手)
罪證不足
強尼戴普已經完了 摳連 無妄之災
已經被封殺到飛天了
寬鬆?違反意願+反覆行為+使人生怖+影響生活
你追求對象都很容易就會踩到這些線是嗎?
就真的不寬鬆啊
真的好笑,那些條件很嚴謹喔?
告訴我“何謂影響生活”?
那些條件的行為為何?
你主觀認定還是我主觀認定?還是法官主觀認定?
誰有資格認定?有沒有資格考?
每天倒垃圾聊個兩句行不行?
可以阿,但如果人家表明不想跟你聊,就該乖乖閉嘴
如果持續騷擾,讓對方都不敢出來倒垃圾了,就叫影響生活
這樣有很難理解嗎?
不要整天幻想正當交際也會被告,很可悲
在違反意願這裡就打住的話根本就不會有後面那幾項產生
反過來說只要不是對方已經明確表達拒絕意向了還持續行為
也根本不用擔心正常追求行為會被用跟騷法提告
倒垃圾為什麼要跟你聊兩句? 煩不煩啊
拿垃圾就是要出來倒垃圾的 不是要來跟你聊天的 噁耶
家暴都能逼和了, 跟騷這種微罪, 就算被告法官也不會起訴
說跟騷法太寬, 你太小看法官的好球帶了
有沒有遇過,有利用價值時接受你的好處,這餐飽了拒絕
你,下次餓了又設計給你機會的氛圍,最後再說那些沒拒
絕的時候都是怕對方打我、權力施壓我,我一個弱小的當
然要先答應,其實我每天回家都在偷哭...這樣持續反覆
違反意願有沒有了?所以要盡可能留下證據,遇過刪掉對
她不利的句子,截圖給主管陰我,幸好我有完整的,且要
保存到時效消滅,若能藉此淘汰傻子增加警惕倒不錯,只
是這社會將越來越虛偽冷漠,人與人間的戒心越見高築。
就像藥物有適應症一定也有副作用,很難兼得,更難適應
百樣人,會不會真的有機會成為伴侶的,怯步擦身而過?
她的拒絕是真的不好意思還是..可是他怎麼突然不理我..
所以不要當濫好人,心軟幫她搬家、載一程啦這些沒監視
器的地方,哪天善變齁。遠離對方非必要連話都不講頂多
被討厭排擠,大不了變怪咖獨行俠,也不要背著臭名生活
法律裡有很多沒辦法量化的東西,什麼叫公序良俗,什麼叫
過當,就是法官心證而已,建議不要在這種文字問題上鑽牛
角尖,不然其實所有法律或多或少都有不明確的地方。
仇男垃圾台女
3
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跟蹤騷擾樣態繁多, 難以定義 所以在未遂跟既遂間擺盪 心證空間極大 一方面來說這樣的特色就是適用性廣4
首Po這幾天版上討論度很高呢 其實是好事喔 越多人重視 對於被害人(以跟騷案件而言是女性被害人居多)的保護就越周全 雖然說是三讀通過3
這讓我想到我大學時期曾經有一個朋友,就叫他A吧 A很喜歡我們社團的一個學妹,那個時候我是社長,學妹是其中一個幹部 A想追學妹,但他是那種究極悶騷男,私底下開的玩笑離不開下半身,在心儀的女生面前一? y完整的話都說不好(不是心儀的女生面前好像也一樣啦) 學期末的時候成發在即,我跟幹部們間的聯絡變得很頻繁,有一次我去學妹的租屋處拿成發5
與其說害怕,不如說是擔心。 這個擔心是合理的,簡單說,我到現在還沒看到支持跟騷法的人, 對於我提出的"歧視貶抑"給出一個比較明確的答案... 如果連本板支持跟騷法的人(包括簡律師在內)都無法對這點提出比較清楚的解釋, 那又怎能讓人不擔心這條法案變成濫訴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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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跟騷法上路滿三個月了去年三讀通過時,我就跟律師朋友聊過這個 如果就法條來看,要搞到觸犯跟騷法被判刑,對一般人來說沒那麼容易 (但對噁男噁女來說的確滿有可能) 先來看跟蹤騷擾行為的定義是什麼? 1. 反覆持續:29
Re: [分享] 跟騷法草案8樣態出爐 網路騷擾要求約會均我真的覺得大家不用太緊張 因為跟騷法有明確定義,而且還需要符合要件才會起訴。 像這種符合要件的 1 使人心生恐懼15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這兩派還有個地方完全沒交集。 支持先行跟騷法版本的人, 想的是就算提告進到法庭審理, 要舉證對方跟騷行為很困難, 所以就算被對方誣賴,也很難被定罪,14
Re: [問卦] 跟騷法到底哪裡不好?!很簡單 台女以後在馬路上亂開車 跟人發生車禍了 連受傷都不用就可以説 受到精神損失9
[討論] 我就請問反對跟騷法的 你身邊有沒有案例我就請問這些法律高手, 你身邊有沒有騷擾但還未到暴力階段的案例? 在沒有立本法之前,你怎麼協助你身邊的朋友? 然後效果如何? 只要你有把握,在這部法還沒通過的情況下,X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我應該還有扣打,就把女板的文章拿過來討論吧? 基本上我不是反對跟騷法,事實上我也認為應該有跟騷法, 但是台灣的跟騷法太過模糊、特別是"貶抑、歧視"要怎麼界定, 本身就是巨大的問題。 那麼,日本的跟騷法又是怎樣呢?X
[問卦] 跟騷法到底哪裡不好?!我看了覺得很好啊 為何網路上有人質疑跟騷法不好? 對那些跟蹤、騷擾、不當追求的人 只要被騷擾者心生恐懼 就可以依法報案、請警方約談2
Re: [問卦] 與其抗議跟騷法惡法,為什麼不認清自己對 會違反跟騷法的人 那是行為已經太離譜了 才會違法!!! 追求異性如果有基本分寸 根本不可能被告跟騷法 也不會被告性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