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會害怕跟騷法的都是哪些人?
與其說害怕,不如說是擔心。
這個擔心是合理的,簡單說,我到現在還沒看到支持跟騷法的人,
對於我提出的"歧視貶抑"給出一個比較明確的答案...
如果連本板支持跟騷法的人(包括簡律師在內)都無法對這點提出比較清楚的解釋,
那又怎能讓人不擔心這條法案變成濫訴的根源?
所以還是很簡單,誰給我一個定義,什麼叫"持續歧視貶抑"
(我加了持續喔),我來看看這些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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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創的名詞?
這是法條裡的內容啊,你不知道嗎? 真的有人不知道法條裡有"歧視貶抑"這條啊,有點荒謬耶...
※ 編輯: goetz (219.68.107.80 臺灣), 11/22/2021 19:40:43 ※ 編輯: goetz (219.68.107.80 臺灣), 11/22/2021 19:40:53這年頭不明確的法律標準才是政治正確啦
法條寫那麼模糊就是為了搞人啊 會覺得沒有問題的人才奇怪喇
問題就在有些人像一樓一樣,根本不知道法條有這條啊!
※ 編輯: goetz (219.68.107.80 臺灣), 11/22/2021 19:48:43法官在裁量時會參考過去判例,不是空口說白話
那請問跟騷法的第一例在哪 根本沒腦
樓上的法官是有時光機嗎?新法哪來的過去判例?
是說魯宅是不是以為司法機關跟申請信用卡一樣有送件即通
過阿?XD 被污告就反咬損害名譽不會喔?
然後反咬"失敗" 被社會反面認證這樣 = =? 上一篇文剛好有這
種例子...
所以你是擔心自己一不小心就會歧視貶抑別人是嗎?
反咬誣告或是妨害名譽,抑或是衍生出的民事賠償,就算贏了
,反咬成功,基本上也是滿身傷了
歧視、貶抑也不是第一次出現在法律條文中 就以歧視來說
與性有關的有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侵害犯
罪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與性比較無關的有就業服務法
實務界早就操作多年
所以之前有發生過訟棍惡意控告人家"限女"違反法令,藉以賺錢啊!
有人一秒鐘的眼神交流就算持續了,持續了一百萬 micro s
econd
搜尋全國法規資料庫 出現很多歧視跟貶抑......你自己有
認真查過嗎?
你在ptt上認識了一位女鄉民,互動友好,漸生好感後交
往,但認識愈深,發現她似乎有控制狂傾向,你決定提
分手,她不同意,你執意分開斷絕聯繫。她開始在ptt上
所有你的發文下留言「呵,台男講的話最好是能聽」、「
學店仔也能講出一口大道理」、「當男生就是好,拍拍
屁股就能走人」……之類的話,你一開始黑單她,後來發
現其他鄉民會受她的留言影響不看你的文或跟著歪樓、
質疑你的人品,甚至身邊知道你ptt帳號的朋友也覺得你
一定做了什麼,你去信、去電請她停止無用,過了三個
月,你不知道這件事何時能結束……
(啊,要強調一下上面只是嘗試舉例,我不認識原po的@@
)
光標題殺人就沒啥好討論了
歧視貶抑兩個詞都有類似的法律定義,查一下都有
歧視貶抑算法律不確定性的用語吧,你如果給它一個釘死的定
義就會掛萬漏一,你可以估狗一下法律不確定性是什麼
原po對不起,我發現我舉了一個家暴法可以處理的例子,
請容小的偷偷把對象改成愛慕你不成的陌生女鄉民XD
3
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跟蹤騷擾樣態繁多, 難以定義 所以在未遂跟既遂間擺盪 心證空間極大 一方面來說這樣的特色就是適用性廣4
首Po這幾天版上討論度很高呢 其實是好事喔 越多人重視 對於被害人(以跟騷案件而言是女性被害人居多)的保護就越周全 雖然說是三讀通過3
這讓我想到我大學時期曾經有一個朋友,就叫他A吧 A很喜歡我們社團的一個學妹,那個時候我是社長,學妹是其中一個幹部 A想追學妹,但他是那種究極悶騷男,私底下開的玩笑離不開下半身,在心儀的女生面前一? y完整的話都說不好(不是心儀的女生面前好像也一樣啦) 學期末的時候成發在即,我跟幹部們間的聯絡變得很頻繁,有一次我去學妹的租屋處拿成發5
然後很不幸家暴也會被濫用, 夫妻吵架,妻子跑去撞牆或自殘, 再對外聲稱被丈夫家暴的案例也不是沒有, 但我也不會因此反對家暴法設立啊, 只是會要求對家暴的定義要足夠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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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跟騷法上路滿三個月了去年三讀通過時,我就跟律師朋友聊過這個 如果就法條來看,要搞到觸犯跟騷法被判刑,對一般人來說沒那麼容易 (但對噁男噁女來說的確滿有可能) 先來看跟蹤騷擾行為的定義是什麼? 1. 反覆持續:X
[閒聊] 跟騷法: 通往地獄的階梯往往是由善意鋪成之前我在政黑有討論過這個問題,不過在這邊再寫一次吧? 跟騷法的出發點是善的,這我當然不否認, 但問題在於,它的定義方式太過浮泛! 簡單說,"辱罵、歧視、仇恨、貶抑",這些都是很主觀的東西,該如何定義? 這種浮泛又沒有客觀標準的斷罪方式,會不會造成濫訴,17
Re: [閒聊] 跟騷法: 通往地獄的階梯往往是由善意提 : 告 : 後來提出的證明真的很離譜: : 因為我曾經跟板主私訊過,所以文章「就是」我發的! 原原po強調的重點在認為:跟騷法「法條內容模糊」,可能產生濫訴或打壓言論自由的疑6
Re: [新聞] 瓦斯阿伯「眼神性騷」影片曝光! 狂盯說真的怎麼看是他的自由, 阿北有做猥褻的動作嗎? 頭伸在那邊看造成不舒服所以提告? 那是不是路上看到那些喜憨兒也可以說不舒服? 你怎麼知道那人是故意的還是喜憨兒?7
[問卦] 沒人認真覺得跟騷法恐怖?看了一堆新聞, 宅宅嚇都嚇死了, 立法神模糊,根本隨便都能判罪 為了方便調閱通聯記錄,把罪刑設定五年6
Re: [閒聊] 跟騷法: 通往地獄的階梯往往是由善意鋪成有些人還搞不清楚狀況,重點是這個法案造成濫訴的可能性。 其實我是認為公然侮辱該除罪的,所以我當然不贊成這種模糊的跟騷法; 或許有人會說,"又沒有長期騷擾,為什麼怕被告", 但事實是,只要有人提出告訴就得跑警局,跑地檢署,這樣造成的身心壓力超大, 現在有些公然侮辱的訟棍就是利用這種方式賺取和解金,X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我應該還有扣打,就把女板的文章拿過來討論吧? 基本上我不是反對跟騷法,事實上我也認為應該有跟騷法, 但是台灣的跟騷法太過模糊、特別是"貶抑、歧視"要怎麼界定, 本身就是巨大的問題。 那麼,日本的跟騷法又是怎樣呢?1X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那我反過來請教這位律師: 如果這個女的反過來,指稱是律師您 "愛慕她,不停追求她,讓她不勝其擾、心生畏懼", 然後不斷提起告訴,那您要怎麼辦? 沒錯,如果沒有跟騷法會遭遇您這樣的狀況,- 我被網路跟騷過喔,而且直到現在還是受害者; 但我還是反對這條立法內容。 有人問說"不然要怎麼立",我也覺得很頭大, 但我還是要反問,"怎樣才算貶抑"? 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真的沒有明確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