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跟騷法上路滿三個月了
說這麼多問題是出在受濫訴救濟,
還有對濫訴者要有一定的懲戒。
台灣法律對濫訴沒有有效懲處,
要誣告成立也相當不容易,
而且被濫訴者名譽的復原也相當困難。
不然要說性侵,
定義比跟騷法明確許多,
還不是照樣一堆人被告被起訴上法庭,
昨天才一個性侵案二審逆轉被判無罪。
※ 引述《ManaBear (瑪那熊)》之銘言:
: 去年三讀通過時,我就跟律師朋友聊過這個
: 如果就法條來看,要搞到觸犯跟騷法被判刑,對一般人來說沒那麼容易
: (但對噁男噁女來說的確滿有可能)
: 先來看跟蹤騷擾行為的定義是什麼?
: 1. 反覆持續:
: 你不斷重複某個追求行為,例如一直約對方、一直要求對方跟你互動、一直送禮物。
: 如果你路上跟對方搭訕,被打槍後就摸摸鼻子閃人 ==> 因為沒有重複行為,故沒有違法
: 如果你跟對方搭訕,一直跟她要電話 ==> 可能觸法
: 類似影片裡那位男生,就可能被吉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gFZhGT26w
: 對方有表達她不希望你做這件事(邀約、送禮、跟蹤、傳訊等),但你還是照做
: 範例路線一:
: 「嘿我覺得妳很有氣質,可以跟妳認識一下嗎?」
: 『呃,不用,我有男友了』
: 「沒關係啊就認識一下,交個朋友嘛又沒什麼」(擋住對方去路)
: 『真的不用,我不想』
: 「唉呀幹嘛這樣,多交朋友沒差吧,有機會可以約吃飯啊」
: 進入結局A
: https://imgur.com/nH0Bqf5
: 範例路線二:
: 「嘿我覺得妳很有氣質,可以跟妳認識一下嗎?」
: 『呃,不用,我有男友了』
: 「好喔謝謝」(轉身離去)
: 不會被告,並觸發支線劇情,遇到另一位對象。
: 3. 與性或性別有關:
: 簡單來說,就是跟「追求」有關的行為,才會用《跟騷法》處理。
: 如果是為了討債而去騷擾對方,則適用其他法律。
: 4. 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或社會活動:
: 你的行為讓對方怕爆,讓對方的生活因此受到影響,例如不敢出門、無法去上班。
: 例如前陣子的新聞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604/2265714.htm
: 「持續一年多」
: 「覺得不舒服」
: 「曾言語告誡對方不要這樣做」
: 又或是這新聞
: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0623edi023/
: 「頻繁留言」
: 「結帳時摸對方的手、大聲喊出520」
: 這兩個案例的主角,除了讓對方覺得不舒服外,也影響對方正常上班工作
: 那又有哪些「行為」可能違反跟騷法呢?
: 法條列舉了八種:
: 1. 跟蹤、監視:
: 即使你與女生保持距離(物理上),
: 但不斷偷偷地觀察、想瞭解對方的住處、行程、活動路線等,還是可能觸法。
: 2. 守候、尾行:
: 特地跑到對方的公司、住處或常出入的地方等待,
: 或搭訕被拒後在對方身後跟隨,這些也很危險。
: 是的,邱澤在電影「當男人戀愛時」裡的行為,觸法機率很高
: 3. 威脅、辱罵、歧視等言語或動作:
: 有些人在被打槍後,會見笑轉生氣變成仇女仇男份子,
: 透過言語、文字甚至肢體來攻擊對方,這自然也會違法。
: 4. 電話、傳真或網路方式騷擾:
: 簡單說就是一直傳訊息給對方(邀約、展現意圖、告白等)。
: 至於「肉搜」會否觸法?
: 如果你肉搜對方FB或IG,自己看看倒沒啥問題(因為對方不知道,你沒影響到她)。
: 但若是硬要加好友、追蹤,那就會有風險。
: 然而,有sense的人都知道,自己肉搜到女生的帳號然後送好友邀請,
: 這是非常爛的招式,不論有無違反跟騷法,你根本就不該做這件事。
: 5. 要求約會、聯絡或其他追求行為
: 這項定義比較寬廣,畢竟「追求行為」有很多種。
: 除了常見的送禮、請客、硬要聊天、曖昧訊息外,
: 的確有可能出現「女生覺得你在追她,但你覺得沒有」的行為。
: 不過大家也不用擔心,別忘了有無符合騷擾,得再次回到上述的四個定義。
: 單一次的追求行為,例如只傳一個訊問要不要吃飯,
: 很難被對方用《跟騷法》告成功(因為不符合第一點「反覆持續」)。
: 6. 寄送或展示文字、圖畫、聲音、影像
: 這點因應現在是多媒體時代,騷擾別人未必只用文字,也可能是圖像、影片或聲音。
: 且不限於你寄給對方,如果一直在公眾場所(網路論壇、對方公司、居住社區)
: 展現你的意圖,也可能違法。
: 7. 告知或出示有害名譽的訊息物品
: 也屬於「見笑轉生氣」或是「威脅」的一種手段。
: 把對方的隱私(不論真實或虛構)攤在公眾場所,也可能被告。
: 然而正常人根本不會做這件事啊……
: 8. 濫用資料訂貨或服務
: 同樣是「見笑轉生氣」或「報復」行為,用對方的名義訂購東西,造成對方困擾。
: 但這同樣是正常人不會幹的事情。
: 一路看下來,你會發現大部分《跟騷法》所認定的違法行為,一般正常人根本不會去做。
: 最有可能踩線的是跟蹤、守候、尾行,
: 但通常在對方告知「請不要再這麼做」之後,
: 多數人也會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反效果,而主動煞車。
: 也就是說,要被《跟騷法》成功提告,
: 大概已經是「噁男」「噁女」程度,明顯且嚴重騷擾對方這樣。
: 真的不用整天幻想那杯裝一半的水會用跟騷法告你,或是那杯水要迫害你。
: 而且若對方報警處理,警察會先調查,若覺得的確有跟蹤騷擾,會先發函警告
: 你收到後可在十日內表示異議,讓警方再次調查確認。
: 所以也不是女生說你跟騷就跟騷,警方會依照法條的定義來評估,
: 而且你也有為自己辯駁的機會。
: 簡單來說,跟騷法可以去除掉一些真的很雷的噁男噁女
: 對大家脫單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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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一起斬斷父權!
父權!父父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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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有幾個人是被「跟騷法」濫訴害到的?你沒指
出來欸!如果沒有的話,那這還會是問題嗎?
樓上跟騷粉哈哈哈哈哈哈
你太認真了,那些人只是想嘴台男而已
一樓真的可笑
等到有被害到的要改就來不及了好嗎
同意
這個法基本上要被提告就已經很難了,除非是明顯且嚴
重(看前一篇寫得很清楚啊)
另外,如果因為一個人被誣告/濫訴,就覺得這個法是
惡法、不需存在,那所有的法律都可以廢掉了吧?這樣
有很合理嗎XD
要處理濫訴是ok啦,但你知道性騷跟跟騷的不起訴率排
不上前十名ㄇ
笑死, 這個法是不是惡法跟是不是容易被提告一點關係都沒有
好嗎 !
然後一個兩性專家說很難被提告結果就相信 ?
話說性侵說起來也很難被提告啊 ! 哈哈 !
你集會遊行法也很難被提告啊 ! 笑死 !
那它是惡法的理由是什麼啊?真心想知道。
https://reurl.cc/eOo8VL 類安柏的例子可不少,重點是
男的也投入感情之下,也不會收集證據防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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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女告10年前打工同事跟騷 檢察官傻眼:對方早就出國 2022-09-20 16:53 一名女子向10年前打工的同事方姓男子提告,認為方男跟蹤、騷擾她,影響她的生活;但檢 方調查後發現,女子稱她在今年6月1日被方男跟蹤騷擾,但方男早在今年2月就出國至今, 難以憑女子指認,就認定方男有跟騷行為,予以不起訴處分。7
阿不就還好他人在國外, 檢方才覺得連傳喚的必要都沒有, 要是他人在國內還有可能被傳喚說明, 損失的時間和損耗的精神永遠都回不來, 弄不好說不定還被週遭的人指指點點,5
不是預設很多女生喜歡提跟騷 是怕法規被有心人士拿來獲取不當利益 基本上跟騷法和性侵法條有點像 都是所謂的霸王條款 是專門為了女性所設的惡法 講到這一定會有人說哪有 這法規男女都適用 跟女性有啥關係 沒錯 表面上是男女都適用 但實務上是啥狀況 大家心裡有數12
我比較好奇的是, 為什麼要預設這法立了之後 「就會有很多女生喜歡、熱愛提跟騷?」 既然你也知道,報案、檢察官傳喚很麻煩 那對女方而言也是阿5
我比較好奇的是, 為什麼濫訴發生了才來改標準? 跟騷法上路的時候你們跟我們說沒人想濫訴, 才剛剛冒出一個新聞又說濫訴很少啦, 不起訴之後又說你看明明就很難定罪,4
今天又爆出不小心肘擊奶子被裁罰的案件, 裡面有寫到一些很有趣的理由: 「惟按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規定性騷擾之構成要件,既包括「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 「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等主觀因素,則有關「性騷擾」行為之認 定,即應考量被害人之主觀感受及認知,至於行為人是否有性騷擾意圖則非所問。」1
有一位女性 短短一分鐘被檢舉達人檢舉兩次違規 這位女性的父親 合理懷疑檢舉達人跟騷他女兒因此報案 這樣算是另類的受害者嗎?2
首Po還記得當初立法的新聞出來的時候 板上不少人把此法視為毒蛇猛獸 幻想了各種情境說這個法條會被濫用 什麼每天倒垃圾打招呯會被告 長太醜跟女生下班走同一條路會被告58
去年三讀通過時,我就跟律師朋友聊過這個 如果就法條來看,要搞到觸犯跟騷法被判刑,對一般人來說沒那麼容易 (但對噁男噁女來說的確滿有可能) 先來看跟蹤騷擾行為的定義是什麼? 1. 反覆持續:3
還是回文好了,不然又要跑出一堆平常根本沒在男女板出沒的帳號,說什麼跟騷法和男女 板無關,我發文只是想要帶風向,也真的是很莫名其妙= = 總之,現在是上路五個月啦,然後四叉貓被高虹安助理告跟騷,收到警察告誡單,不知道 他算不算是無辜受害?還是他確實是跟騷,被告誡合理,跟騷法沒有被濫用? (雖然話說回來,就算這是濫用,只是告誡單,好像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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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跟騷法】是否違憲和灌輸父權思想?直接上圖 堂堂內政部警政署 對跟騷法的宣導圖 受害人只畫女性 加害人只畫男性 是否違背憲法男女平等之權?20
[疑問] 請問在這版濫訴沒人管嗎???hunng5這咖在Violatio濫訴被光速打臉兩次 還有其他版也濫訴好幾次被打臉 現在光明正大留言嗆聲要在這每天濫訴檢舉欸7
[問卦] 沒人認真覺得跟騷法恐怖?看了一堆新聞, 宅宅嚇都嚇死了, 立法神模糊,根本隨便都能判罪 為了方便調閱通聯記錄,把罪刑設定五年12
[稱讚] 原來不只濫訴不看不知道 一看嚇一跳 原來除了濫訴 還開分身呀 早說了9
[問卦] 跟騷法是不是讓女孩有夢可以賺第一桶金了如題 跟蹤和騷擾絕對是不對的 會造成對方心理莫大的壓力和恐慌 然而跟騷法的成立 是不是有時候太過矯枉過正了 今天新聞說 有一名男子在"一年內六次"到一家商店對一名女孩微笑 造成女孩心裡不舒服 最後被女孩堅持提告7
[討論] 性別友善 打倒父權 處男也要正名!如題 “處女膜”這名稱是父權枷鎖 強壓男性霸權在女孩身上 也讓處女與非處女有了價值上的區別 同理2
[討論] 父權社會是不是一場騙局 ?現在看似父權主導社會 但其實現在早已是女本位社會了吧? 女本位以女性為主,女性作為整個種族的生育者,延續整個種族的命脈,男性必須要犧牲利 益來保全女性,是隨時可以棄掉的工具人,你掛了,下一位補上 而傳統主義(父權)最喜歡掛在嘴上的就是男人要「養女人,保護女人」4
[疑問] 十吱軍準備要去濫訴了#1YuBgtbW (Baseball) 這篇又會出現多少濫訴 不,已經看到濫訴了 不管誰罵的出征到球員家人就不對 十吱軍:繼續鞭爪迷出征詹子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