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跟騷法上路滿三個月了
我比較好奇的是,
為什麼濫訴發生了才來改標準?
跟騷法上路的時候你們跟我們說沒人想濫訴,
才剛剛冒出一個新聞又說濫訴很少啦,
不起訴之後又說你看明明就很難定罪,
反正標準一直改一直改,怎麼講都贏。
我當初就說不反對跟騷法,
但應當要有濫訴相應的懲處機制,
讓控訴之前好好想清楚自己控訴的是不是真的。
※ 引述《DoncicInPTT (東七七)》之銘言:
: 我比較好奇的是,
: 為什麼要預設這法立了之後
: 「就會有很多女生喜歡、熱愛提跟騷?」
:
: 既然你也知道,報案、檢察官傳喚很麻煩
: 那對女方而言也是阿
: 我發現有些文章立場都覺得
: 「女生三不五時就想提跟騷」
: 「女生就是想透過這個法來針對男生」
: 「立了女生就會想要整天提」
:
: 你也知道時間成本,
: 這時間成本對雙方來講都是啊,
: 又不是只有單方有時間成本,
: 只要綜觀一下想一下你的身邊女生,
: 平常也要上學、上班、工作等等,
: 也都有自己生活,
:
: 把對方當成整天沒事都想著針對男生
:
: 這是我最不能理解的想法
:
: --
--
正常來說誣告很難成立 那應該罰錢
看看日本的反癡漢法造成的亂象 台灣我看也差不多了
相信女性的說詞就是個失敗
法都立了, 你要改就難
在一開始就不該讓這法成立
所以憑一個case你就想表達跟騷法濫訴很多是嗎?
然後任何一條法都有濫訴的可能,難道就不該立法了?
要不要google一下跟騷上路後制裁遏止了多少變態跟蹤狂?
拿一個反例就想污名化會不會太兒戲了一點
遏止多少
請問二樓有啥亂象嗎?想聽聽故事
還好反痴漢法在前 台灣就不至於這樣
也不是一個反例而已 一堆
很多都記者沒報而已 我警察朋友聊的時候也很無奈
自己搜索反癡漢日本阿 血淋淋的案例新聞
笑死,因為你們心生畏懼,世界就要跟著你們轉動嗎?
那怎麼不乾脆支持美國隊長裡的洞見計畫?不知道可以救多少
人咧!
笑死,現在心生畏懼的不就是台男嗎? 怎麼,要世界繞著你
們轉?
笑死,好像台灣是第一個立法的一樣,井底之蛙
科科,誰跟你一樣無知?
說不出論點的人,我可不敢跟你比無知呢
雅虎弟,你是不是都看不出來我不想理你?科科
加油喔!
看看哪天你會讓我驚艷一下!
你是贏不了我啊,什麼時候你要認清事實呢? 笑死
明眼人都看出R大贏了 死鴨子嘴硬
無知的不就是以為台灣獨創跟騷法的井底之蛙嗎,講不出
東西開始亂噴啦?呵呵
https://reurl.cc/eOo8VL 類安柏的例子可不少
前幾篇E大不就有說新聞會忽略檢察官會告隨意提告者
的事情嗎?怎麽後面幾篇大家好像沒看到一樣繼續吵也
沒人要討論?
一直要拿這個法條容易造成濫訴,那因為這個法條遏
止的案例要不要通通拿出來說啊。
證據拿出來啊 女性誣告案成立有沒有增加啊
你說有就有喔?
樓上是不是誤會了什麼,會覺得這法案沒問題的不就是支
持講話不需要證據
假小丑大看來是我高估她們了
沒錯,即使不起訴,沒成立誣告表示女生沒錯
沒成立罪行跟對錯一點關係都沒有,也有性侵,因為受害者洗
了下體而導致加害人不起訴的,你要說他沒錯,我想沒人會同
意的,但在法律上的確無法定罪
推一個
以前不懂事 現在強烈反對任何保障女性的法條
法律上無法定罪,非當事人只能當被告無罪
可以要求兩人距離遠點,但不能說有一方有罪或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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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女告10年前打工同事跟騷 檢察官傻眼:對方早就出國 2022-09-20 16:53 一名女子向10年前打工的同事方姓男子提告,認為方男跟蹤、騷擾她,影響她的生活;但檢 方調查後發現,女子稱她在今年6月1日被方男跟蹤騷擾,但方男早在今年2月就出國至今, 難以憑女子指認,就認定方男有跟騷行為,予以不起訴處分。7
阿不就還好他人在國外, 檢方才覺得連傳喚的必要都沒有, 要是他人在國內還有可能被傳喚說明, 損失的時間和損耗的精神永遠都回不來, 弄不好說不定還被週遭的人指指點點,5
不是預設很多女生喜歡提跟騷 是怕法規被有心人士拿來獲取不當利益 基本上跟騷法和性侵法條有點像 都是所謂的霸王條款 是專門為了女性所設的惡法 講到這一定會有人說哪有 這法規男女都適用 跟女性有啥關係 沒錯 表面上是男女都適用 但實務上是啥狀況 大家心裡有數12
我比較好奇的是, 為什麼要預設這法立了之後 「就會有很多女生喜歡、熱愛提跟騷?」 既然你也知道,報案、檢察官傳喚很麻煩 那對女方而言也是阿4
今天又爆出不小心肘擊奶子被裁罰的案件, 裡面有寫到一些很有趣的理由: 「惟按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規定性騷擾之構成要件,既包括「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 「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等主觀因素,則有關「性騷擾」行為之認 定,即應考量被害人之主觀感受及認知,至於行為人是否有性騷擾意圖則非所問。」1
有一位女性 短短一分鐘被檢舉達人檢舉兩次違規 這位女性的父親 合理懷疑檢舉達人跟騷他女兒因此報案 這樣算是另類的受害者嗎?2
首Po還記得當初立法的新聞出來的時候 板上不少人把此法視為毒蛇猛獸 幻想了各種情境說這個法條會被濫用 什麼每天倒垃圾打招呯會被告 長太醜跟女生下班走同一條路會被告6
說這麼多問題是出在受濫訴救濟, 還有對濫訴者要有一定的懲戒。 台灣法律對濫訴沒有有效懲處, 要誣告成立也相當不容易, 而且被濫訴者名譽的復原也相當困難。58
去年三讀通過時,我就跟律師朋友聊過這個 如果就法條來看,要搞到觸犯跟騷法被判刑,對一般人來說沒那麼容易 (但對噁男噁女來說的確滿有可能) 先來看跟蹤騷擾行為的定義是什麼? 1. 反覆持續:3
還是回文好了,不然又要跑出一堆平常根本沒在男女板出沒的帳號,說什麼跟騷法和男女 板無關,我發文只是想要帶風向,也真的是很莫名其妙= = 總之,現在是上路五個月啦,然後四叉貓被高虹安助理告跟騷,收到警察告誡單,不知道 他算不算是無辜受害?還是他確實是跟騷,被告誡合理,跟騷法沒有被濫用? (雖然話說回來,就算這是濫用,只是告誡單,好像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爆
[問卦] 女孩說 你月薪才35K真的負擔得跟我約會?女孩說 你月薪才35K真的負擔得跟我約會? LINE上看到的對話圖 男的說 假日約會吧 女的說 你月薪才35K真的負擔得起跟我約會? 我算給你看爆
[問卦] 日本客戶跟我說日本快完了今天跟客戶討論完公事之後阿,我們就開始在Line上面互相diss自己國家的現況。 我主要是跟她說反正如果哪一天我安頓好自己的家人之後,我想去日本工作, 她就說ㄟ~真的假的日本沒有你想的這麼好喔。 我就說我知道阿,但看看我在日本的姊姊,常跟我聊天時說工作上遇到什麼肚爛的事情 但是我說那妳要不要回來的時候,她又秒回我待好好的幹嘛回去。20
[疑問] 請問在這版濫訴沒人管嗎???hunng5這咖在Violatio濫訴被光速打臉兩次 還有其他版也濫訴好幾次被打臉 現在光明正大留言嗆聲要在這每天濫訴檢舉欸7
[問卦] 沒人認真覺得跟騷法恐怖?看了一堆新聞, 宅宅嚇都嚇死了, 立法神模糊,根本隨便都能判罪 為了方便調閱通聯記錄,把罪刑設定五年X
Re: [討論] 跟騷法上路滿三個月了這個在《跟騷法》出來之前就有例子啦,只不過用的是《社維法》第89條的「跟追(騷擾 )他人」就是了,至於《跟騷法》是否會加劇被濫用,還是根本不差《跟騷法》呢?這我 就不知道了,但是擔心一下,也沒有那麼不合理ㄅ 衰男總是遇到她…3度挨告「跟蹤女人」 倒個垃圾也挨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