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房屋登記貸款問題
請教一下大家,假設AB為夫妻
情況一:
AB於婚前購買房屋採聯名登記,頭期款一起支付,貸款部分由A來貸款,但是私下約定一起付未來每月之貸款。
假設未來B反悔不想繳貸款,請問A要如何救濟,因為要賣房子也需要經過B同意,B如果不答應賣房子且A房貸又繳不起怎麼辦?
情況二:
條件跟情況一相同,只是為婚後買房,那又是如何?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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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爆
[閒聊] 大家會很想在台北市買房子嗎?如題 某個遠親在中南部鄉下 繼承了好幾棟透天厝和店面可以收租 男生是鄉下公務人員 工作穩定準時上下班爆
[請益] 婚前買房問題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謝謝大家熱心的提供意見 目前我們已溝通好 決定房屋登記我的名字 結婚後去做預告登記86
Re: [求助] 該停損嗎這裡一般人的期望就是希望能者多勞,但是顯然原P老公認為就是要清清楚楚 不管事經濟或是家事,不能有任何不公平 但是提到買房就又轉彎變成要原PO付房租。 : - : 3. 老公提出讓你付利息,就當租房費用,讓你感受不好。99
Re: [請益] 買房地點選擇你們是婚姻問題,不是房屋問題。 首選是空間夠用的中古屋,之後再一步一步換,不要以為能夠一步到位。 地點的話看女方高興,大安區也可以。 前提是要講好婚前買還是婚後買,貸款最好是女方,然後看情況共同支付。 婚前買那麼你的頭期就是聘金。26
Re: [請益] 婚前買房問題夫妻講公平是最傻的 也許有,但一定很少 在婚姻中計算付出是很傻的一件事情 反正女方吃人夠夠的做法就是頭期貸款都你 然後共同登記 男方很會算的做法就是搶婚前先買,然後婚後說自己要繳貸款 要對方付生活費13
Re: [求助] 男方在婚前闖了大禍該如何補救呢?情況:A婚前用自己的錢買了房子,之後與B結婚。 離婚:房子仍屬A個人財產,除非A在婚後變更產權登記為AB名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情況:A用自己的錢買房,房屋登記在B名下。 離婚:屬於B的財產,若A想取得房屋所有權時,建議A主張借名登記的方式,提出繳款收 據舉證。7
Re: [求助] 婚後買房該登記先生名下還是夫妻共有?既然夫妻對於錢的使用是會計算的,提出以下解決方式, 看原po跟老公是否能接受? 依照版友yunixxx大的回文,首購、增值稅什麼的計算過應該不是問題, 那原po原本的100初頭萬拿去跟老公一起支付房貸頭期款, 車子就換老公出,然後車子登記在老公名下,1
Re: [閒聊] 夫妻買房問題原來婚後買房登記先生或是太太的名字都是共有,既然這樣的話,頭期款跟貸款部分當然一人出一半!只是不懂之前很多類似文為何一直堅持房屋名字要登記在誰名下?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SE (2 Gen) --1
Re: [婚前] 買房登記誰名下較適當?假設最後七年之癢離婚(上來問就是要知道最慘情況) 房貸與房屋名義不歸同一人,會出現很殘忍的結果 離婚分配最可能的結果是: 7年還房貸7*12*4=336 1.家事勞務費與家用及貸款抵銷,原PO的婚後存款不用分前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