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不是,哪個正常人會簽閱文新約
閒聊一下
以前聽說台灣早期言情小說熱門時代
有那種拿外國著作翻一翻改一改抄一抄就出版的行為
當時聽到個笑話是
有讀者粉絲寫信到出版社
就寫一些某某老師你的某某作品寫得很好還怎樣
然後出版社員工看了後就閒聊
「這某某老師某某作品不就是你當時抄的那本嗎?」
「是阿,這系列我還抄了哪幾本...」
叭啦叭啦的...
這行為可能存在吧
要舉例現代的話
就是某網小網站
官方養了一些工作室
照套路寫一些熱門跟風作
可能可以拿來填充數量用的吧
如果受歡迎搞不好也可以扶正為熱門作家也說不定
言小這種才比較像雇傭關係吧
這也算是正式員工
有拿固定薪的吧
然後寫越多越紅錢越多,類似獎金吧
工作室應該是契約制的吧
還是真的有直接聘雇養工作室?
但閱文這次
有點像買斷式
但又有點像雇傭創作
就是契約中有提到閱文跟作者關係是聘請
所以不少人認為閱文是想變成雇傭模式的
但又沒固定薪、五險一金等福利
所以才又特別註明跟中國法律所說的的聘請關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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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150.23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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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nzero (111.243.150.236 臺灣), 05/01/2020 2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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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這套也是老招了,術語叫做假雇傭真承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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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前一陣子鬧很大的外派員工和「自主」外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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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就屬於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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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早還有醫院把所有本院系統的醫師都寫作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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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nzero (111.243.150.236 臺灣), 05/01/2020 21:28:03
以便逃避對雇傭員工一堆基本保障的勞基法
推
其實寫成合夥人是為了避稅。即使是現在,主治醫師
→
還是沒有勞基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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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吃飯時跟朋友聊到這個 他說這很好啊 可能在中國網小說文化圈會開始慢慢沒落 但是在其他文化圈這塊可能會慢慢起來 因為人才可能因為高壓 而往其他地方流動 雖然對中國 次文化不是好事 畢竟他們也只有網小這次文化9
不是,這跟夢已經沒關係了,這條約是當奴隸阿 : 起點的吃人新條約,其實,都是台灣出版社玩剩下的。 : 二十年前台灣火紅的言情小說產業不知道有幾位道友有印象的? 當年還沒有社群,所以沒有社群帳號給人管這種東西,但是寫作內容,結局不好也不行? 我是沒聽說過有人爛尾被告的,但這對岸這合約可是可以的。16
其實還是有作品適合簽約的 1.同人 反正本來也就沒有ip可言了 簽了也沒差 2. 無限流 同樣的道理 工作室的品質也不會太差5
言小這個有聽說啦 但禁你幾年不等於禁你一輩子,雖然對很多作者來說 競業條款超過一兩年就等於死了,但終究還是不一樣 起點這個是一旦簽了就等於「無限」續約欸 遇到中國特色審查有問題還要你扛?12
烏賊約沒滿,不賠錢毀約的話,幾年內走不了的,而且合約要求的 作品述還欠一部的樣子。至於詭秘之主,烏賊是公告會在起點出詭秘二: 完本感言(上) 本來預定是休息一下,明天再寫這個的,但可能時間點敏感吧,不少朋友各種短信、 私信來問我,我正想著好好睡個午覺,放鬆結尾的亢奮,手機一個勁地嗶嗶嗶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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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閱文集團官宣管理團隊調整: : 較詳細的條款 : : 看完這邊詳細條款的內容30
[討論] 現在沒有盜版了吧?看大家吵的那麼開心忽然想到 大家是不是都忘記前提是要有盜版啊 以前的不好說但是現在的 版權是閱文公司的不是創作者的 然後大家鄙視的盜版網站也是起點開的22
Re: [閒聊] 為什麼小說作者應該有獨立權力看到前面的回應,其實我很認真的想了一下,我們是在同一個國家用同一部法律嗎? 其實前面各位講的東西才是混淆.... 事實上你們的問題全部在經濟部智財局的Q&A裡面有詳細解釋 其次這邊不管是公司聘雇或者說契約訂定委託,都是屬於所謂的"出資聘人完成著作" 並不單指一般公司和其聘僱員工5
[情報] 閱文傳「霸權合約」 作者死後50年版權都這次合約事件鬧得這麼大,但台灣似乎沒有任何報導, 剛剛看到台灣終於有媒體,對於這件事情進行報導了! 閱文傳「霸權合約」 作者死後50年版權都歸公司 聯合新聞網2020-05-05 15:00 網路文學平台龍頭閱文傳「霸權合約」。取自微博4
Re: [閒聊] 為什麼小說作者應該有獨立權力對岸最慘的就是 這是壟斷市場,起點背後是騰訊爸爸 其他大一點的網站只會在負面意義上的跟風 國家又限制出版業,文化娛樂都是要審查的 不簽就等於沒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