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不是,哪個正常人會簽閱文新約
※ 引述《Belial (東方將軍)》之銘言:
: 欸,我必須說大家太小看年輕人的熱情了,
: 只要有夢,當韭菜有什麼了不起。
不是,這跟夢已經沒關係了,這條約是當奴隸阿
: 起點的吃人新條約,其實,都是台灣出版社玩剩下的。
: 二十年前台灣火紅的言情小說產業不知道有幾位道友有印象的?
當年還沒有社群,所以沒有社群帳號給人管這種東西,但是寫作內容,結局不好也不行?
我是沒聽說過有人爛尾被告的,但這對岸這合約可是可以的。
: 重慶南路書店街排面幾乎被各種粉彩俊男美女封面攻佔,
: 一星期出版的新書可能有上百本之多,
: 席絹、于晴、凌淑芬、左晴雯、唐瑄、綠痕、蘭京......
: 名家輩出、一代粉紅浪潮席捲書市,
: 時到今日,台灣言小/小言在中國網小依然是台灣文化的象徵之一。
: 出版社對待作者的態度差不多就是起點新弄出來的這一套,
: 買斷作品、買斷筆名、競業禁止(幾年內不續約也不准跳槽跳槽也不准寫相關人物)、: 買斷價嘛,早期聽說五六萬一本,後來連兩萬都不到,
: 這不是一間兩間,是整個行業都這樣,你想寫言情小說就沒得選擇,
是,基本上這就買斷制。但買斷的是那個身分,那個作品,而不是你的人。
對岸的合約,簽下去,你的作品,你的人就是他的了。
光是可能無條件無報酬寫書改書就很神奇了,還終身售後服務。
如果你的書很賣,你就得服務一輩子,台灣出版社有出現過這種合約?
: 萬盛(後來的飛田)沒買斷筆名,聽說某些出版社某些大神可以抽版稅,但都是個案。: 這種吃人條約有人會簽嗎?
如果你只是把自己版權賣斷,當然有人簽阿。你版權要賣多少,法律也管不了。
對岸可沒保證會給你錢。
: 當然會啊,君不見言情小說還是繼續在出版,
: 代表還是有人寧可簽這種吃人約也要出書,
: 不簽能怎麼辦呢?台灣不是一間出版社壟斷,但這種行業潛規則下不簽也沒得出。
不一定有收入還寫書,這不是有錢人,就是後台超級硬,不怕寫完沒有錢。
: 只是早年那種百花齊放的盛況不復重現,
: 這一方面是時代改變,另一方面有才華有能力的作者也不可能願意廉價販賣自己。
: 起點走了糟糕的第一步,
: 下一步如果不是起點式微,就是縱橫阿里刺蝟貓見「賢」思齊,
: 中國的網路小說走向台灣言情小說沒落的黑暗進程。
: 台灣產業果然是先驅者,領先中國產業二十年(X)
以吃人來說,對岸還是領先我們太多。裡面一些合約內容在台灣不會過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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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出於藍
這個世界沒有最無恥
邏輯上的問題 如果作者自己都覺得不會紅 隨便寫
那這作品能成為名IP的機率?
我覺得還是有人會簽的,當年一本言小22K買斷時我也
覺得沒人會賣,但事實證明我太天真了,總有人比你更
反過來 如果作者有那麼一點渺小希望 認為作品還可
天真或更絕望更沒有選擇
他會接受這合約?
我說了 這不是賣斷 你寫書可能0收入 甚至負收入
你一本小說22K 還有拿到錢 對岸合約你可能 -22K
寫了還要賠錢
我看到1.8w都傻眼 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不敢出的價
台灣當年出版社老闆還有出版社吃相很難看啦,所以
現在這產業要倒不倒的樣子啊
就算一千塊錢 我相信還是有人會寫 但是會賠錢..ㄎ
可是中國這次這個條約更誇張,我都以為還在中世紀
了 真的屌 果然現實永遠比小說更誇張
我覺得底線是免費出版 負收入 熱情再多也要考量口袋
編輯應該有話術啦,什麼這條約只是以防萬一,公司是
不會不理你的,先簽著後面可以改,簽了平台會捧你,
其實創作者都有個夢 想要讓自己的作品被大家看到
影劇班詐騙了解一下?只要有夢,韭菜就不會止息
有人願意幫你出版就很開心了 收入再說
樓上你那個模式算是人還少的時候 可以work
可是網路創作基數是很大的 可能每個作者都有編輯?
所以我是覺得看那些名作者之後動態 果是真能談
那表示 這合約也只是唬人 實際上還是看雙方
我覺得合約是真的,但大神可以談也是真的,不管哪個
國家,行業精英都有特權,只是商人喊價嘛先把底限拉
到地心,這樣大神也只能從地心開始談= =
名作者AB約? 就不要被人舉報喔...
再者就算名作者可以簽好約 但這新約等於遏止新的
好作品與作者的產生 就長久來看這是不利產業的
這要看情況 舉例來說 如果烏賊簽了好約
那可以把他拿出來當樣板工程: 韭菜們你們有天也可以
這樣還是會有韭菜加入的....吧?
是的,起點應該會大手筆留下一些大神當樣版的,說不
定條款比先前更好,拿來當吃不到的紅蘿蔔給韭菜看
(台灣出版社也常搞這套:等你紅了就能換新約...)
看起來是買斷,但契約有個字眼是「聘請」。所以後續
可以解釋為委託創作。另外契約也說了,只給契約中提
到的,其他福利一概沒有。買斷至少可以直接拿一筆錢
以前在流出的新約,好像沒說這方面錢的事。只有提到
五五分成,但這個是訂閱跟廣告等分成而已
以現在流出的新約,
22k大概就賣了,我朋友賣30k左右,她當時還是大學
生,覺得有15k以上就滿足了,也說很多言情是學生寫
的,20k對學生來說算不少了
在平台出書會賠錢? 那我還不如自己出版...不對 中
國不能自己出版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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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吃飯時跟朋友聊到這個 他說這很好啊 可能在中國網小說文化圈會開始慢慢沒落 但是在其他文化圈這塊可能會慢慢起來 因為人才可能因為高壓 而往其他地方流動 雖然對中國 次文化不是好事 畢竟他們也只有網小這次文化1
閒聊一下 以前聽說台灣早期言情小說熱門時代 有那種拿外國著作翻一翻改一改抄一抄就出版的行為 當時聽到個笑話是 有讀者粉絲寫信到出版社16
其實還是有作品適合簽約的 1.同人 反正本來也就沒有ip可言了 簽了也沒差 2. 無限流 同樣的道理 工作室的品質也不會太差5
言小這個有聽說啦 但禁你幾年不等於禁你一輩子,雖然對很多作者來說 競業條款超過一兩年就等於死了,但終究還是不一樣 起點這個是一旦簽了就等於「無限」續約欸 遇到中國特色審查有問題還要你扛?12
烏賊約沒滿,不賠錢毀約的話,幾年內走不了的,而且合約要求的 作品述還欠一部的樣子。至於詭秘之主,烏賊是公告會在起點出詭秘二: 完本感言(上) 本來預定是休息一下,明天再寫這個的,但可能時間點敏感吧,不少朋友各種短信、 私信來問我,我正想著好好睡個午覺,放鬆結尾的亢奮,手機一個勁地嗶嗶嗶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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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牛媽(荒川弘)辱華事件後續(搬出手塚剛剛看到,騰訊動漫已經下架了牛媽的作品,大家以後想看到牛媽的作品能中文化,還是 需要靠台灣自己的銷量啊…… --30
[討論] 現在沒有盜版了吧?看大家吵的那麼開心忽然想到 大家是不是都忘記前提是要有盜版啊 以前的不好說但是現在的 版權是閱文公司的不是創作者的 然後大家鄙視的盜版網站也是起點開的11
[閒聊] 有關出現名人或作品人物的版權問題就是像對岸滿多穿越到美漫、漫綜(可能有火影、海賊、獵人、死神) 之類的世界以此為架構寫的小說,又或者是寫到韓娛、日娛等等...... 作品裡面必然會提到人名或角色,在想說這些東西會不會有版權問題, 因為看起來對岸寫這種作品似乎也有收入。 另外就是想問日本有沒有類似的作品,可能是穿越到某某作品的世界啦,7
Re: [討論] 說真的 那新規這樣搞官方有啥好處不一定,大神也會有撲街的時候 實際上就像我前面講的,閱文方面追求的是更穩定的獲利,而不是像過去那樣 去賭他,去賭這個大神下一部作品讀者還是會買單 一個好的IP可以賺很多錢,但是對於企業來說真正賺錢的並不是那些爆紅而是 那些細水長流的收入7
Re: [討論] 小說內使用其他作品怎樣算侵權?既然在起點上寫書都是起點的版權 那一個作者在起點上寫書把其他起點的書 抄個大亂鬥,不也是起點的版權嗎? 這樣的話,在起點抄起點的書來賺稿費 反正都是起點的版權6
Re: [新聞]《鬼吹燈》原作者天下霸唱被判侵權賠償這個舉的例子有夠爛。 巫師的作者當初在跟 CDPR 簽約的時候,CDPR 是有說要和作者按銷售比例分成的。 是作者覺得做遊戲根本不會賣,賺不了錢,不如收現金一次賣斷入袋為安。 很顯然的,這個決定在《巫師Ⅰ》的時候感覺還好(沒有大紅), 但是《巫師Ⅱ》的時候就開始令人懊惱(開始紅了),5
Re: [閒聊] 閱文集團官宣管理團隊調整有點慘的就是,雖然坑了作者很多錢,但其實這不會對作者的創作動機影響太大。 畢竟這個世界上大概沒有人是為了賺錢而決定投身網文創作,你隨便找個工作都比較賺。 所以因為興趣,會寫的基數還是那麼大,品質應該也不會有啥影響。 真正會影響的只有目前夠紅能全職寫的作者而已,但這些人就算有怨言也不能幹嘛。 而早就習慣忽然來個新制度坑人的中國人大概也無所謂,一切都不會有啥改變。5
[情報] 閱文傳「霸權合約」 作者死後50年版權都這次合約事件鬧得這麼大,但台灣似乎沒有任何報導, 剛剛看到台灣終於有媒體,對於這件事情進行報導了! 閱文傳「霸權合約」 作者死後50年版權都歸公司 聯合新聞網2020-05-05 15:00 網路文學平台龍頭閱文傳「霸權合約」。取自微博5
[討論] 對岸小說智財權在台灣的保護既然自由心證不能視為盜版 那騰訊閱文能夠來台灣告大家看盜版並且獲勝嗎 如果可以 當然我們就是看盜版 如果不行 那自由心證下的盜版還是盜版嗎?1
Re: [問卦] 為什麼寫書的要和出版社合作?我覺得大部分出書的都不是為了賺錢 某些是圓夢 某些是打知名度 搞不好大部分出書的人都是賠錢 除非自費 不然跟出版社簽約的書應該都有一定的量 所以要賣到能攤平所有費用感覺不太容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