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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關於iwin、衛福部與網路平台使用者間的關

看板C_Chat標題[閒聊] 關於iwin、衛福部與網路平台使用者間的關作者
a5401920
(s h p)
時間推噓25 推:34 噓:9 →:97

最近,因為ACG兒童色情問題,IWIN 燒起來了。
起因是IWIN函請PTT站方移除版友的貼文,以及後續函請業者下架產品。
看起來是IWIN對於業者乃至於版友都有限制言論自由,不過,這裡有一些問題,要被釐清。1.IWIN有什麼公權力?
首先,IWIN是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法)46條成立的內容防護機構。除此之外,沒有給他任何公權力的條文,並且參考IWIN官網,他也寫說沒有任何的公權力。因此,IWIN本身並非任何公權力機關,對於網路平台的業者,應該沒有任何權力限制網路平台業者自由可言。縱使依照兒少法46條三項,也是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例如:衛福部,才能裁罰。
這代表了,IWIN給PTT或是商家的函,本身沒有任何公權力性質,頂多是一種建議或指導,平台或業者本身應該沒有遵守的義務才對。
同時也代表,因為沒有在法律上導致平台、業者有義務,因此,應該也不會被認為是言論自由的限制。
這個部分,如果有我沒有注意到的資訊,再麻煩版友補充。
2.平台刪文與平台使用者見的權利義務
就網路平台與使用者見而言,通常會有使用條款、版規,作為雙方的契約關係,並且會規定什麼時候、什麼條件底下,平台能夠刪文。
也就是說,雖然刪文構成了言論自由的限制,但是在契約的情況下可以被正當化。
除非刪文是違反契約,或是契約裡面沒寫到的。
也就是說,實際上限制平台使用者的應該是網路平台,不管他是因為IWIN建議還是版規。3.公權力介入限制言論自由的時間
那麼公權力什麼時候才算是真正在法律上介入、限制言論自由?
依據兒少法46條3項,要等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就是政府部門),實際自己通知業者、網路平台,要先下架,這個時候,是依據法律,並且業者會產生法律上的義務時,應該才是真正公權力限制言論自由,不論公權力透過什麼方式。
4.平台與IWIN
上面講的了一堆,我真正不懂得問題就在這裡了。
理論上如果上面的推論沒錯,IWIN基本上就是一個私人機構、一個公司,他寫信給其他業者或網路平台,為什麼這些網路平台要鳥他?
也就是說在法律上,應該是不論黑白工坊還是PTT都沒有義務遵守IWIN的建議,那為什麼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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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04.7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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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God02/03 10:51去問 衛福部司長 恩不里居

AxelGod02/03 10:51她大於憲法

Xpwa563704ju02/03 10:51你要不要遵守就罰你錢,你敢不遵守?

ohrring02/03 10:52如果藝術品被當作雙標 以後巴哈請正名藝術平台

Landius02/03 10:52直接變恩不理居了 XD

pokemon02/03 10:52他會請人處理你

mayolane02/03 10:52你這是兩個禮拜前的meta了,自己去爬兩個禮拜前的文

a540192002/03 10:52問題是IWIN沒資格罰錢阿

pyps02/03 10:53以他們的立場就是我「提醒」你我的手離電話越來越近囉 要不

pyps02/03 10:53要刪你自己決定 看你要不要賭會不會觸法

Xpwa563704ju02/03 10:55要不然就是送去檢察官那邊去賭看看要不要立案

toulio8102/03 10:55衛福部都公開相挺了,你看看被他檢舉會不會被受理?根

toulio8102/03 10:55本就是假民間團體

Xpwa563704ju02/03 10:55立案了自己去法院跟法官解釋

ohrring02/03 10:56win不理你

CCNK02/03 10:56簡單的來說他這個組織就是政府政令的白手套一樣 民間單位不

CCNK02/03 10:56受到第三方監督 但卻可以受理檢舉案和執行 雖然沒有公權力

CCNK02/03 10:56但他送件給執法單位的這個動作可以有效的恫嚇你們 產生寒蟬

CCNK02/03 10:56效應

CCNK02/03 10:56衛服部政令-iwin(不受監督)-執法部門 完美的政令執行永動機

CCNK02/03 10:56還不受監督

那除了IWIN以外,任何人跑去找衛福部檢舉,是不是可以產生一樣效果? 如果可以特別關注IWIN要幹嘛? 如果內容真的觸法,理論上,應該誰檢舉效果都一樣吧。

Hazelburn02/03 10:56有衛服部當靠山的檢舉魔人啊

是怎麼靠山?不太懂,是他的檢舉一定會過? 還是?

a540192002/03 10:56也就是說,這個提醒就跟任何人寫信給站方說,你可能觸法

a540192002/03 10:56ㄛ,一樣,如果站方或是業者每個都理會早就不用做生意了

a540192002/03 10:57用編輯來回好了 = =

※ 編輯: a5401920 (42.73.204.71 臺灣), 02/03/2024 11:00:09

sm80110102/03 10:57衛福部司長>憲法

lone71402/03 11:00你不理他,他可以通知相關單位來罰款你,巴哈因為口交惡

lone71402/03 11:00徒已經被罰30萬,你說這個機構沒有辦法罰款?

等等喔,你都說他可以「通知」別人來罰款。 也就說,他自己不行,不然幹嘛要通知別人。 如果你要說那個別人是聽IWIN的命令,那要真的後面的執法機關沒有自己的判斷,都是聽IW

CCNK02/03 11:01他是一個團體啊 還要法人化捏 個人能處理多少

lone71402/03 11:02今天問題在他們的定義模糊,對於虛擬的作品用比現實廣泛

這個問題就要回到兒少法本身去處理,我想討論的問題是IWIN本身到底有什麼問題。

lone71402/03 11:02的標準審核

CCNK02/03 11:02任何人是有多少閒人 他還是一個專職的組織

所以,他其實就跟一個閒人一樣,理論上PTT跟其他任何人都可以不理這個檢舉魔人,只要?

※ 編輯: a5401920 (42.73.204.71 臺灣), 02/03/2024 11:06:29

lone71402/03 11:03iwin會整理檢舉案件給相關機關審核,兒少歸衛服部,所以大

lone71402/03 11:03家才會罵衛服部

dddc02/03 11:03保護性侵未成年口交惡徒的未成年保護組織 真棒

lone71402/03 11:04照他的標準動漫作品基本上死光,包含非18禁的作品

as8011068002/03 11:04可以不鳥他啊,但他可以送交檢調,刪文只是省事

ymsc3010202/03 11:05你一個人拿阿里不達的圖去檢舉搞不好覺得你是來亂的啊

ymsc3010202/03 11:05 但是如果是政府授權的顧問機構整理好再呈報身為官員

WongKarWai02/03 11:0516樓講得很清楚 原來現在還有人不知道這個 0.0

我就是對於16樓那類的說法產生疑問? 為啥要幹IWIN? 如果真的是這樣,其實就是平台跟業者省麻煩,不想被後面真正有權的主管機關盯上的做法 講的更直白一點,IWIN會產生寒顫效應這種說法可能只是自己嚇自己醬。

ymsc3010202/03 11:05你不會覺得可信度高了不少?

VVinSaber02/03 11:06兩個禮拜前哪有差,過這兩個禮拜有營養的文又沒多幾篇

skyofme02/03 11:06iwin是個窗口,流程上對你裁罰的不是iwin

※ 編輯: a5401920 (42.73.204.71 臺灣), 02/03/2024 11:08:59

skyofme02/03 11:07只是你看因果的話就是因為你不配合iwin指示所以主管機關

skyofme02/03 11:07會以此裁罰

as8011068002/03 11:09但他的裁罰還是得靠行政或司法機關,行政跟司法機關就

等等 這不太一樣,因為如果是後面的行政或司法機關,是依照IWIN指示裁罰,那就代表真正的在 如果是這樣IWIN的做法就應該是違法的!

※ 編輯: a5401920 (42.73.204.71 臺灣), 02/03/2024 11:10:28

as8011068002/03 11:09可以監督了,有問題嗎?

sony022309802/03 11:09iwin會發函警告 代表你不處理 iwin會通報上級處理你

sony022309802/03 11:09然後上級的標準跟iwin一樣 沒有模糊空間

as8011068002/03 11:10還是你們以為iWin認定以後,司法機關也都不用調查?

Nuey02/03 11:10民間機關通知你 "我要來查水表囉" 你覺得這樣OK?

如果一樣的邏輯,有人跟你說你家的車違規停車,我已經檢舉、報警了,不ok? 如果不OK我是應該禁止任何通報公權力的行為。

sony022309802/03 11:10不理iwin 他就通報上級處理你

sony022309802/03 11:10你有膽不處理?

Nuey02/03 11:10還以為是有小警總跑出來呢

yellowhow02/03 11:11目前還沒到會受罰拉,但行政機關會被迫配合調查

yellowhow02/03 11:12雖然99%不會有罪受罰,但浪費的時間名聲金錢都不會回來

KudanAkito02/03 11:12那你教站方硬起來對抗iWIN啊

※ 編輯: a5401920 (42.73.204.71 臺灣), 02/03/2024 11:14:30

Nuey02/03 11:13講難聽點就算最後真的沒事好了 中間就是浪費一堆人力和時間

yellowhow02/03 11:13民眾可能認命被刪就被刪,以後別貼就好

yellowhow02/03 11:13但業者不想浪費時間就會自己先刪掉有問題的圖文了

a12869200102/03 11:13其實就公私協力的處理平台而已 你時間很多的話可以像

a12869200102/03 11:13黑白工房那樣信件一來一往修正 啊不然就是PTT下架省事

a12869200102/03 11:13 就原本他們的標準來看有加上警語基本上沒問題 搞到上

a12869200102/03 11:13層出來講話那這件事就是會加鹽我也不知道在加速什麼

yellowhow02/03 11:14阿應該說很WIN的圖文

spawnsnight02/03 11:14iwin就是手 衛服部就是腦 就是要暗中操弄所以衛服部

spawnsnight02/03 11:14才不直接出面

skyofme02/03 11:15然後現在比較主要在吵的是一個情況,就是兒少性剝削防治

skyofme02/03 11:15條例第八條,這條是說當你這個case有踩到兒少性剝削防治

skyofme02/03 11:15條例第四章的"嫌疑"時,你就必須先行限制存取,你不配合

skyofme02/03 11:15就是吃6萬

如果是這個,這個嫌疑不是也是由主管機關認定,而不是IWIN?

※ 編輯: a5401920 (42.73.204.71 臺灣), 02/03/2024 11:15:48

yellowhow02/03 11:15因為衛福部NCC以往都是這樣玩

Nuey02/03 11:15回復舉例錯誤 你的車已經確定違規停車了 你的圖一定IWIN?

請看清楚我的例子是:「有人跟你說你的車子已經違規」,並沒有提到現實生活中,有沒有

balanokia02/03 11:15車子違規有很明確的違規定義 現在這個沒有

headender02/03 11:15我覺得樓主的看法是對的,如果最後訂出來虛擬合法,其

headender02/03 11:15實iWin其實就沒什麼用,因為送檢調也不會被起訴

Nuey02/03 11:15你只是可能IWIN但是你怕真的IWIN所以自肅 有一樣??

yellowhow02/03 11:16那6萬也不是IWIN收,只是平台不會想去跑那繁瑣流程

balanokia02/03 11:17送檢調不會起訴 但可能要你花時間前往說明

toulio8102/03 11:17理論上裁罰窗口可以不理iwin的檢舉,但是因為iwin與衛

toulio8102/03 11:17福部等公家機關私下的關係,所以實際上會變成他們像是

toulio8102/03 11:17iwin的應聲蟲一樣,iwin檢舉什麼,他們就去處理什麼

as8011068002/03 11:17iWin的用處就是用來分攤警察壓力的啦,以前iWin也沒開

yellowhow02/03 11:18因為他們大多也只是公文一份過去,雖小的是被抹黑的

skyofme02/03 11:18啊至於後續會不會真的被判成立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第四章

skyofme02/03 11:18的罰則那是另一件事

as8011068002/03 11:18放檢舉,所以都直接報警的

yellowhow02/03 11:18立意是先幫檢調審查吧,不過被拿來做言論管制用了

※ 編輯: a5401920 (42.73.204.71 臺灣), 02/03/2024 11:20:02

skyofme02/03 11:19然後跟這件事最相關的大概就是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第36條

okah02/03 11:19不用考慮那麼多,衛福部就跟你說他3月要頒布行政命令了

Nuey02/03 11:20車子違規與否 早就有客觀標準存在 還是你是在說IWIN愛唬爛??

Nuey02/03 11:20哈哈 其實你沒違規啦 我嚇嚇你而已 這樣?

我這邊沒有要討論,有沒有「客觀標準」的問題,違規的案例跟IWIN的案例一樣都是,事實尚未經過有權主管機關認定的狀態。

※ 編輯: a5401920 (42.73.204.71 臺灣), 02/03/2024 11:22:40

okah02/03 11:21她們連修法都不用,以後就是依她頒布規定當依據,由衛福部

okah02/03 11:21及win主觀認定

lzyamos9903202/03 11:21 https://i.imgur.com/XeKyHFp.jpg

Nuey02/03 11:21拿到以前時代就是有人自己寫了小說 結果被警總看到 說你思想

lzyamos9903202/03 11:22菜陰win

headender02/03 11:22回樓上 三月不是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沒有權力解釋防治條

headender02/03 11:22例怎麼樣才算是犯罪 如果到時候是行政命令那就是妥妥的

headender02/03 11:22違法 直接無效 以上高中公民 如果有誤再麻煩更正。

yellowhow02/03 11:23現在的操作大多是恐嚇,讓人自主配合

看起來結論上就跟,「我警告你,我有很多兄弟一樣」,但真的會不會有兄弟來,還是兩件 所以,IWIN也跟政府箝制言論自由沒什麼太多的關係。

yellowhow02/03 11:24至於未來...再看看吧 唉

※ 編輯: a5401920 (42.73.204.71 臺灣), 02/03/2024 11:26:20

a12869200102/03 11:24反正從一開始就是有樂子人在搞事 那代表法條有這樣的

a12869200102/03 11:24漏洞可以鑽 討論應該就要是法條朝排除二次元的方向去

a12869200102/03 11:24改 反正前面都有人提過了

headender02/03 11:24行政命令不能決定你持有什麼圖片就要被關一至七年

※ 編輯: a5401920 (42.73.204.71 臺灣), 02/03/2024 11:27:22

g2783461802/03 11:30小官大於憲法 哈哈

a5710123402/03 11:32因為他沒有執法權,卻幹著執法事啊?何況現在他擺明想

a5710123402/03 11:32給你羅織入罪,一兩次沒事最後肯定還是找得到東西搞你

a5710123402/03 11:32,最後結果不就等於中介法?只是從法源社會法變成兒少

a5710123402/03 11:32罷了,你這種就是陷入了沒犯法就不怕查的誤區,本來就

a5710123402/03 11:32不該存在這種單位,誣告好歹要背法律責任,這玩意可不

a5710123402/03 11:32用耶

jabari02/03 11:32然後不去抓東南亞幼幼團 唉

miyazakisun202/03 11:33警方委託一個叫 交通違規機構

miyazakisun202/03 11:33機構檢舉你,說你酒駕已經犯法通知你的公司了

miyazakisun202/03 11:33你公司說因爲你涉嫌酒駕 先把你車扣了

miyazakisun202/03 11:33你說又不是法官判的三小

miyazakisun202/03 11:33公司說 你涉嫌酒駕 不扣你車我會被罰六萬

zizc0671902/03 11:34那麼多篇文,自己去爬好嗎,這都討論幾遍了==

miyazakisun202/03 11:34你說幹你娘供三小 告公司亂扣你車

miyazakisun202/03 11:34機構笑呵呵 政府笑呵呵 因為不是告他

miyazakisun202/03 11:35你還不懂 那就沒辦法了

qweertyui89102/03 11:45別急,未來權力就到手了

spilend0802/03 11:52這叫給你改過自新的機會,你跪不跪?

dora31402/03 11:53你這題已經討論到翻了

johnny302/03 11:56交通違規那個應該很好懂 公權力不能這樣外包的

miyazakisun202/03 12:02你直接告政府他會說我依法把事情交代給IWIN了 看你

miyazakisun202/03 12:02踢皮球爽不爽 討論到爛了

okah02/03 12:15他沒有要跟你解釋違法喔,他只說他有權主觀認定下架,違法

okah02/03 12:15與否是法官後續判定

okah02/03 12:16下架是行政處分,跟你有無違法無關

sincere7702/03 12:25政府的白手套啊

LPCbaimlly02/03 12:46要不要再想想政府成立這單位幹嘛,一般民眾檢舉你可

LPCbaimlly02/03 12:46以不理,這機關就是政府意志的延伸

luleen02/03 12:57恩不理居就是在搞

mainsa02/03 15:18這不是政府成立的單位 人家是民間組織

mainsa02/03 15:19而且真的違法的問題 你一般人跟站方檢舉 站方也會處理

nrxadsl02/03 16:44更新一下

bnn02/03 17:08iwin可以直接開六萬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