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彰化溪州焚化廠重新委外操作15年 近28億
※ 引述《gtsandevo (咖啡磨)》之銘言:
: 覺得邏輯這東西很好用,你我應該都具備一個
: 來,原文太長,我先濃縮我的文章
: 1.信鼎得標,毫無疑問
: 政黨與委員及廠商間認識關係本來就很多
: 不只彰化這件焚化爐案,綠營執政縣市也常見
: 2.預算金額與其他兩間廠商差了六億元
: 這才是我要大家仔細看的
: 當然你說信鼎人力機具互相輪替,故減少開支
: 如果做出同樣的預算品質那當然沒話講
: 「如何用更少經費完成同樣事情」
: 這不就是要民眾共同監督的?
: 那麼大的案子,難不成你讓縣府承辦人員與長官就放心妥妥的阿
: 那是你各位的納稅錢欸
: 閱讀有礙沒關係,我請國文小老師幫你
: 我原文都沒修改,"信鼎得標是毫無疑問的",我再講第三次了
: 廠商、委員、縣府顏色一致也很常見,這東西大家都查的到
: "金額與品質"才是文章的最大重點
: 最理想的狀況,就是如你所說節省成本然後實際品質又沒落差
: PTT彰化版是個公眾討論彰化事務的地方
: 要大家共同檢視這個案子預算與品質是否達標,有何毛病?
: 希望這邏輯有幫助到你
: ※ 引述《obs11122 (小鬼隊長金太妍)》之銘言:
: : 覺青這套"先射箭再畫靶"真的過時了,至少要出個圖吧
: : 信鼎為崑鼎6803子公司,中鼎9933的孫公司,也是台灣最大焚化爐代操集團,不知道: : 你在質疑啥?
: : 信鼎會低價搶標不外是幾個原因:
: : 1.信鼎之前拿下「彰濱工業區資源化處理中心新建營運移轉計畫 (BOT) 案」,在同縣市
: : 在開個分基地毫無壓力,甚至中鼎吃下大案「興達電廠及台中電廠燃氣複循環發電機: : 組統包工程」合約金額破千億,集團內人力機具等調派、物料機組採購等各方可以: : 省下不少支出。
: : 2.信鼎母公司崑頂6803近年涉入太陽能,這個案子有項目是太陽能,剛好可以讓母公司: : 擴展太陽能業務,台灣綠能產業,有點像春秋戰國時代,大小公司都在分食大餅,但: : 這產業遲早像有線電視或1997年電信自由化一樣,最後剩兩三家大鱷整併市場份額,: : 現在這階段就是要瘋狂擴張業務,不管以後要做大或待價而沽等人收購,都可大賺一筆
: : ,更不用說現在某黨要求台電當冤大頭開閘放水($$$)。
: : 3.印象中前年新北市原有焚化爐代操,到期沒有續約(沒標到),所以公司有一定閒置能量
: : ,低價搶標有一定跡象可循。台灣焚化爐這些,信鼎少一家代表別人多一家,一來一往
: : 差距不是這幾億元可以彌補,大者恆大是這產業特性。
: : 最後,達和是台泥子公司、榮福是台鋼子公司,加上中鼎過去都跟某黨有很深關係,建議
: : 多看點書,不要被某些人事錯誤引導。仔細去看歷年案子,焚化爐代操業務常常三雄之一
: : 會在某案子以遠低於同案競爭其他二雄的底價搶下標案。
呃...
這個 還是回一下好了
這是最低標(對一半)
這是評分及格最低標
什麼是評分及格最低標
可能要請大家看一下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2條
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辦理採購,得於招標文件訂
定評分項目、各項配分、及格分數等審查基準,並成立審查委員會及工作
小組,採評分方式審查,就資格及規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總平均評分
在及格分數以上之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依前項方式辦理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分段開標,最後一段為價格標。
二、評分項目不包括價格。
三、審查委員會及工作小組之組成、任務及運作,準用採購評選委員會組
織準則、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之規定。
要件就是下面三項的說明了
簡單說
評分及格最低標就是先就廠商的資格辦理審查
就審查合格的廠商再行辦理價格標開標
這種招標方式 主要是弭補最低標的缺點
在開價格標之前
透過委員會的審查 先行剔除不合格(來鬧XD)的廠商
就合格廠商再行辦理價格標開標作業
回到正題 補充下面幾點
1.本案有辦理審查
首先請大家看一下決標公告
https://0rz.tw/2avcw
投標廠商3家
3家都有過審查
簡單來說
沒有不合格廠商的問題存在
就是所有投標廠商都是合格廠商 都可以進入價格標開標作業
補充一個小點
基本上為了有價格上面的競爭
防止只有一家廠商進入價格標
然後就肆無忌憚的不減價
這對機關也是一件很討厭的事情
(要超底價決標或是廢標重新招標 曠日廢時)
所以基本上不是來鬧 有一定水準的廠商 審查委員會不太會讓他不合格
回到正題
既然審查委員會都認為三家廠商合格
全部進入價格標
基本上並沒有一家廠商因為審查就被淘汰的
就回到價格的競爭
何來問題之有
回歸小弟前面說的東西
既然都通過審查廠商
再去質疑廠商的資格
沒有什麼意義
那就最低標價廠商得標
就採購層面上面來說
沒有什麼太大問題
審查委員會部分
大家就看看工程會函釋吧
http://plan3.pcc.gov.tw/gplet/mixac.asp?num=3732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5日
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080100628號
...中略...
三、組織準則第6條規定:「本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委員名單有變更或補充者,亦同。但經機關衡酌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有不予公開之必要者,不在此限(第1項)。機關公開委員名單者,公開前應予保密;未公開者,於開始評選前應予保密(第2項)。」為使評選委員之專業知識更為透明,本會自108年7月1日起已增加公開評選委員之相關學經歷資料。
基本上上網公告的時候委員名單已經公開了
坦白說
這個領域的委員應該是不多
怎麼找都是找找這些人
如果是這個領域的投標廠商
對於這些委員交手的次數應該不少
對於這些委員想要了解的東西
本來就要在服務建議書裏面說清楚講明白
如果個別委員有評分差異性的時候
最有利標作業手冊也有處理方式
所以這個其實基本上都是可以準備到的
結論
1.本案三家投標廠商都有過資格審查 再資格審查過的時候 就是比價格
遊戲規則如此 就照著遊戲規則來吧
2.廠商標價大概是底價的71折左右
廠商也依規定提出說明 機關也同意廠商說明
3.就 本案是評分及格最低標 跟最低標不太一樣
4.
a)很多時候 不要從決標金額去看這個標案得標廠商就是好或不好
有時候很專業的案件 訂底價對於機關來說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請廠商提供報價或是訪價來訂定底價
但是像這種商源很少或是高度專業的領域
報價來源本來就會比較少 做出來的底價就會比較失真或是不容易
b)同意您之前部分論點
出高價的不見得是好廠商
出低價的也不見得是壞廠商
有時候人家就是有某些價格上面的優勢
這就是他強過人家的地方
尤其是這種大廠商
會更愛惜自己的羽毛
因為他只要做不好被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停權之後
他後來去標案子就會被用有色眼光看待
對他們來說 這樣會比賠錢更難處理
有時候遇到一些比較有名的廠商
縱使賠錢 也是要撩下去做完
因為對他們來說 賠錢事小 再賺就有
但是招牌砸了 聲譽很難回來
重點是後續的履約管理
但是有時候大家看到價格就先有成見
以上
報告完畢
以上 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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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行的 結論2.說明了 程序上是沒有疑義的 感謝補充
wiki 上面說中鼎 目前最大股東是三菱分割出去的日商
爆
Re: [新聞] 高登規模小拿快篩標案惹議 陳時中再解釋部長啊,這還真的不關規格的事 在下從二十幾歲作各種政府標案作到三十幾歲,中央部會幾乎全做過地方政府的標案至少 也上百件,各種承辦人跟限制條件的都碰過,你這扯規格根本在混淆問題 首先你這個至少上億元跟後續絕對會再追加跟開放地方政府比照辦理的標案,公司的資格 就是一個大問題7
Re: [新聞] 高登老闆背景曝光 金主代表發聲:決定棄標不知道這邊有沒有在公家當資深採購人員的經驗, 小弟我採購的經驗不多, 基本上大多的採購都不會有所謂的會議形式, 就是看最後廠商與採購方雙方在底價有沒有達成協議。 所以沒有會議紀錄。8
Re: [新聞] 「12億新竹棒球場」規劃、監造同一人工程分成 可行性研究 規劃 設計 施工 監造 最多可以找五家廠商 但大部分當然不會找那麼多家 小型工程可能不會有可行性研究和規劃這兩個 大都直接找個建築師做設計加監造5
[請益] 採購法第34條保密規定是否分金額大小?第 34 條 機關辦理採購,其招標文件於公告前應予保密。但須公開說明或藉以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 考資料者,不在此限。 機關辦理招標,不得於開標前洩漏底價,領標、投標廠商之名稱與家數及其他足以造成限 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之相關資料。3
Re: [請益] 已決標的案子(最有利標),還可以廢標嗎?不懂電 所以不針對本案作實務上之建議 XD 只是要說一下 以採購法50條2項 撤銷決標... 不代表一定會走到第3項 廢標2
Re: [問卦] 新竹球場8億招標付12億??: 一般公共工程案件 可以分成設計 施工 監造三個部分 比較大型的工程可能在設計前還會有個先行規劃或專案管理案 所以並不是只有施工的地方需要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