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想到一個法律與倫理道德的問題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第 三十六 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
: 第 358 條
: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 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如果以358條來看, 私鑰算不算是「他人帳號密碼」,
: 這點就有認定上的問題了。
: 如果算, 那是從哪一刻開始算? 對應地址接收了第一筆錢或合約後?
: 在來是「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 實際上猜到私鑰拿去結點廣播, 似乎也很難認定為入侵行為。
: 358條的適用性感覺並不高。
實際上會先成立358,因為重點在無故
不管你是猜到還是破解而取得密鑰,實際上都沒有得到許可
而這裡入侵也沒有規定結果,也就是說你一輸入密鑰進去別人的錢包時候
理論上犯罪就成立了,根本不需要再做轉出的動作也不影響
: 第 359 條
: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 這條感覺比較對。
: 我的錢被記錄在某私鑰的地址上,
: 如果某人猜得私鑰後沒有進一步去動作,
: 那似乎也無法構成任何問題;
: 還是得有一定的行才算。
因為本條需要有損害,比較像是一般那種駭客駭入銀行改帳戶資訊的情形
而且本條主要是針對電磁紀錄取得、刪除或變更
單純拿未經授權密鑰登入不會違反本條
但也有可能兩條同時都可以適用,比方說拿到未授權密鑰登入後轉光財產
可能兩條都會成立,但同時成立的前提是兩條保護的法益不同,358是保護個人隱私
359是保護整體的財產或是電腦使用安全
事實上就是這些問題在理論上或許有討論價值,實務上可能沒那麼重要
因為沒太多案子有關於網路駭客,更別說加密貨幣糾紛
: 如果加考慮到涉犯地呢?
: 加密貨幣結點一般都是分散在全世界的網路上,
: 台灣(或該國)的當地法院要如何主張管轄權?
: https://blog.twnic.tw/2021/06/23/18952/
: 依照這篇的見解, 當事人之一在境內,
: 該國法律似乎可以準用。
: 當然啦, 能像美國那種世界警察、
: 能全世界查水表的國家與科技力的政府並不多 orz
法院的見解是說"依目前各國網路犯罪管轄權之通例,似宜採折衷之見解,亦即在尊重刑 事訴訟法管轄權之傳統相關認定,避免當事人及法院之困擾外,尚應斟酌其他具體事
件,如設置網頁、電子郵件主機所在地、傳輸資料主機放置地及其他有無實際交易地等 相關情狀認定"
簡單講個案認定啦,你去看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易字第187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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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推
推
如果你熟悉加密貨幣就知道,密鑰不存在 "一輸入" 這件事
因為密鑰轉譯成地址這件事,完全可以是離線的
如果將地址打上如ethscan做查詢, 也看不出任何犯罪的可
能,因為地址本來就是公開的
(358的要件還有 "入侵他人電腦設備")
依照你原文的內容,實際上不可能存在能夠剛好矇到的私鑰,因為私鑰都是加密過的 我預設的犯罪行為是比方小偷偷到你的助記詞,然後輸入助記詞控制你的熱錢包 另外,所謂的入侵他人電腦設備,廣義上不一定要是受害者的設備 即使是網上熱錢包,盜取助記詞取得完整使用權解釋上也是會構成358條的.
※ 編輯: Orisinal (142.167.220.45 加拿大), 07/21/2022 02:06:52私鑰本身沒有加密喔?
基本上就是一串數字而已
5
第 三十六 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 358 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 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以358條來看, 私鑰算不算是「他人帳號密碼」,8
在這之後我找到了一篇掃描 ETH 弱密鑰發現的報告。 2019年了, 上次熊市的文了 看來不是只有我想過一樣的事情。 (以下google翻譯)4
首Po目前的加密貨幣 基本上安全都是奠基在 "機率" 這件事上 也就是說 儘管機率是1/天文數字低 但還是有那麼一丟丟可能 你隨手輸入一串數字當私鑰 結果裡面有$$
爆
Re: [新聞] 楊蕙如養網軍辱大阪辦事處「爛到不行」補充今天最新出爐的判決書全文,供各位瞭解捏: 臺灣高等法院 111 年度上易字第 33 號刑事判決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蔡福明 上 訴 人爆
Re: [討論] 提告移車敗訴 地主:那我停你法院囉正常啊,我發文寫法院經歷,一堆網友來信,我也跟網友遇到相同的問題,就是法官當庭被我抓包標準不一時,就開始答非所問,硬拗這只是見解不同,一切都是見解變了,最後跳一句「你又沒考上司法特考,你也不是律師,不要以為通識課修過幾堂法律就了不起,就很懂了!」 問題是我找到的是「司法院重要參考判決」,還有我之前案子的法官也是這樣判的,這次遇到的法官突然見解不同逼我認罪,我拿出之前我的前案當庭抗辯,抗議標準不一,法官就突然罵我沒考上司法特考只是法盲憑什麼抗議! 後來我要聲請開庭錄音光碟,也被以個資法的理由拒絕,十分詭異~ 以下是網友來信 ==91
Re: [問卦] R8女乘客掛了 幫忙的會有責任嗎?你各位不要再誤導救人會吃官司 台灣早在2012就通過善良撒瑪利亞人法 善良撒瑪利亞人法是俗稱 美國加拿大之類國家都有 在台灣正式名稱為《緊急醫療救護法》 《緊急醫療救護法》,增加第14條之一,規定經公告之公共場所,應置有必要之緊急救護設備;但因民眾常會因施救之法律責任而卻步,因此再增訂第14條之二,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64
[閒聊] 也許是時候檢視一下各幣的價值了俗話說 站在風口上, 連豬都會飛 在熱錢過多的牛市時, 是沒有辦法檢視每一個貨幣的實際存在意義 但一到了熊市, 資金狂潮的撤退,32
[討論] Re: 被莫名其妙綁定自己從來不用的OPEN錢包我剛剛嘗試在OPEN錢包綁卡 綁卡只需要輸入卡號、有效期以及CVV 輸入完畢,按下一步後,會跳出OTP驗證5
[閒聊] 問個關於私鑰與助記詞的笨問題是說現在很流行用助記詞、種子來產生私鑰, 好比 BIP39, 可是私鑰可以是隨機值, 所以理論上我可以隨便找一串字串, 幾句話,或是什麼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