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如果申論題沒答案,為什麼會有全職考生?
其實不準阿 哈哈
一直都希望公布高分答案
不用公布正確答案
但至少跟大考中心的國文英文作文一樣
公布優秀的答案
並且在旁邊註解說明就可以了
之前律師考試 考生控告考選部的新聞
判決裡面就有交代了
真多虧這位考生訴訟
不然很多東西都還是口耳相傳 道聽塗說 經驗法則 生存者偏差
總之就是無法客觀化
多數還是淪為主觀的見解
像是某年的榜首 就自述高分關鍵 是提出自己的批判
!!! 懂了吧
簡單講 就是多數心得文
都還是自認為高分是怎樣原因 但究竟是不是 無人知曉
大家都還是 "瞎子摸象" 這才是弊病關鍵
簡單抽取判決中的一段
在不可閱覽的證物中 記載系爭子題之評分標準如下:
「優(16-20):答不構成犯罪;
正確說明屬地主義,並正確適用;
正確說明商標法第97條之罪在主觀上須明知,並正確說明理由。」
「良(12-15):答不構成犯罪;
對屬地主義之說明或適用不盡詳細;
對商標法第97條之明知要件之說明及適用不盡詳細。」
「可(5-11):答不構成犯罪;
對適用屬地主義,但只簡單說明理由;
適用商標法第97條『明知』要件,只簡單說明理由。」
「劣(0-4):答構成犯罪,
視其理由酌予給分。」
「※倘論及『真品平行輸入』者,
可酌予給分。」
所以評分標準
第一 是有正確答案的
大家去閱卷過應該也知道 會被圈起來
第二 才是說明 跟適用 及理由
這位考生拿了15分跟3分
所以法官反推
不會同一個答案 又寫成正確(不構成犯罪) 又是錯誤(構成犯罪)
所以閱卷老師
對作答內容的客觀事實 錯誤認定
大家都期待考試公平
確實獨門暗器也比早年傳說 少了很多
但判決就血淋淋的揭開真相
直接寫 閱卷老師未採一致標準 有恣意濫用的情事
很可怕吧~
(若是考生拿5分 那可能大家永遠不知道真相了)
或許考生都一定有他該檢討的地方 不夠努力等等
但考試改分制度
保證也一定有他的弊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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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第三閱直接將這位膽敢挑戰的考生幹掉
也就是說該題答構成犯罪,任你理由涵攝寫得再好一樣2分
把反對者解決掉就沒有弊端
弊病出在提出弊病的人...
重閱後給予最低分。證明15是他賺到了。重閱要翻盤不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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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EXUSK: 你484沒寫過論文,你說的守勢現實主義假設國家透過"社會 02/26 12:35 → NEXUSK: 化"的過程,學習謹慎與自制(Snyder,1991),你有看到括號 02/26 12:35 → NEXUSK: 嗎?這是引用1991此作者論文的意思,不是作者自己的想法 02/26 12:35 → NEXUSK: ,後面沒有再提社會化是因為作者要寫出自己的想法 02/26 12:35 我當然知道是引用5
看你PO類似的文章不少次 就你的問題來說,我認為答案是「是的」 理科的東西有標準答案,自修、書籍、教師講的基本都是一樣的 任你是天皇老子,也不能改變任何一條數學定律 而且千年不變,恆久不破15
其實國考評分真的算蠻準的了 一個題目出來 除了標準的答案之外(課本裡的) 就看你還可以藉這個題目再衍生寫多少東西出來... 這衍生寫出來的東西 就是分數高低的關鍵7
據? : 強調自認有理的事,避談矛盾的點 : 談的事物也無法實驗,不能證明對錯 : 現在我有個心態就是 : 只要同吻合下列兩點的考試31
認真請教 期待善心人士協助回覆 我個人是學攤畢業的 會浪費更多錢及時間唸私立學校 部分的原因是基於一種活在自我世界的理想主義7
單就外特來講 專業科目與國關所入學考試幾乎一樣 差別只在於外特的科目更多 但扣掉共同科目/新聞/論文的話 上榜者所推薦的實體書也才約10本左右5
首Po考選部開放付費看自己的考卷但不可拍照 很明顯就是怕上榜者的回答被檢視 要迴避考生針對評分標準所給予的壓力 擔心其他用該名上榜者的格式和邏輯寫的考生 要求考選部給予同樣的得分標準4
先問一個問題你的“標準答案”的定義是? 如果你想問有沒有100分的答案,那麼恐怕不論是出題還是改題者都沒辦法給你你要的“標準答案” 因為寫考卷,尤其是實例題,就是在處理一個法律問題,一個法律問題要怎麼處理最好,除了涉及法律技術以外,還有價值判斷的問題,因此沒有標準答案應該是合理的。 如果你要問的是有沒有“60”分的答案(會上的)那麼考選部之前有公布的評分基準(司律的)應該可以給你作為參考,只要你的答題有回答到這些點,並把通說、實務見解以及最近要求的自己的看來依照順序(論述的架構、邏輯等等)表達清楚,並處理法律問題,那麼事實上就是接近上榜的答案了,解題書的意義大概也就是這樣,並非他們提供100分的答案。 至於評分老師的問題,可以參考行政法中判斷餘地的概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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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判例制度被廢除,法官不受拘,考生還要考?推 KAWABONGGA: 你先想想看為何判例制度會被廢除,廢除理由為何,再 05/20 12:04 → KAWABONGGA: 看看你這篇文,你就會有答案了 05/20 12:04 呂太郎表示,判例廢除後,代表每個判決都是先例,重要性一致,畢竟法律只是抽象的概 念,每位法官在判決做出的法律見解才是具體的,未來判決不再有高低位階之分,意義重8
[請益] 考卷的開標與分數的相關性標題有點抽象。 總之大家應該知道開標有分判決式和鑑定式開標,前者是先寫解答再寫論述,後者反之。 所以想請問各位,如果採用判決式開標,一開始答案寫錯了的話,閱卷老師會不會後面的 論述就不看,直接給成績了啊? 會有這樣的擔心是因為我在某科考卷上先寫本案應無理由駁回才開始論述,但看了坊間擬5
[討論] 原來指考國文不考作文了難怪都沒看到報導啥國文作文題目之類的新聞 大作文章 不過國文還是很有難度就是了 像這個用紅樓夢出題的題組,5
Re: [新聞] 學測國文第36題超難混合題 逾半考生0分第卅六題之一考文本引述宗教領袖論及天堂存在與否,要考生寫出作者主張。答 案是「知道氣候問題無解就不想減碳」。 ---------------------------------- 作者主張「知道氣候問題無解就不想減碳」? 哇哩咧的標準答案咧! 作者主張應該是「怕你不想減碳,所以不會告訴你氣候問題無解」吧...4
[閒聊] 名存實亡的二閱先說自己是廢柴萬年考生 誠心恭賀上榜者 所以不用插我IP 或開酸了 感恩大德 直接說明問題 閱卷看到民訴的時候 原本沒注意2
[請益] 請教109年司法官公法的解答盲點 ???請教一下109年考上的版友 或是公法強者 我自己是會當天考完 回家就就重新照考卷上的標示 重新謄寫一次 雖然沒有百分之百完全重現 但最起碼有七八成相同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