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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法官助理

看板Examination標題Re: [閒聊] 法官助理作者
POLITICHONG
(阿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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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就待過北簡木股1年8個月,從今年1月起離開。

原本已有後手接替,但她決定今年4月起離職。
通知你報到的人事室是何小姐,我在想要你去報到的股別很可能是我們木股。

若是,這邊跟你大致說明工作內容。
簡易庭主要解決民訴法上簡易及小額程序中銀行卡債、貸款,也會接觸少量社維法等案子。
其實簡易庭助理會同時碰到法官、書記官、錄事的部分工作,所以每件案子從立案到歸檔都一定會參與到,流程不外乎下列這些。

1.查址:每當新案送來法院時,法官幾乎請助理用院內系統連線戶政、工商電子閘門,將每位被告、被告法人及代表人的個資列印出來附卷,甚至就去查被告有無在監在押。

2.新案審查:查址完就要做程序審查,舉凡審判權有無、管轄權有無、裁判費繳納、當事人能力、訴訟能力、註記消債案件有無清算更生、聲明與證物是否相符、原告請求金額是否有灌水之處、原告銀行請求利率是否符合民法及銀行法等等,都要幫法官查好,甚至需要視情況寫裁定出去。

3.排定庭期:基本上,簡易庭助理不用跟隨法官下樓開庭,但做完前面順序就要幫法官排好未來開庭的日期。
就木股的習慣是,只排銀行案件,兩造案件交給法官自己排,而法官於每週一、四開庭,在排之前要跟法官報明想定的日期有哪些,得到法官允許在排就好。沒有事前溝通好,會發生很大烏龍

4.寫裁定:助理幾乎要會寫,舉幾個例子,像審查新案時發現北簡並沒有管轄權(不論當事人聲請抑或職權),就要寫移轉管轄裁定;發現原告多繳裁判費,就寫退還溢繳裁判費裁定;補字案(指原告送狀時沒繳裁判費的案子)就會寫裁定要原告補繳多少錢;社維法的裁罰裁定、聲明異議裁定。
格式及內容主要透過北院內部網站的法學資料查詢可以參考過去同樣或相似的裁定怎麼寫。

5.庭期審查:通常排定庭期後,錄事會根據當事人的住居所用雙掛號寄發開庭通知單,送回法院就是送達證書(俗稱回證),書記官在庭期前把準備開庭卷宗一疊又一疊捆好交給助理再次審查程序有無不對勁的地方。
有可能原告還沒有補上足夠證物,有可能回證寄錯導致送達不合法,也有可能原告銀行請求金額有擴張減縮或項目灌水等等,即時處理並提早報告給法官。
在北簡木股特別的是,通常庭前審查完會先草擬好宣判的判決留檔,不必寫太完整。
我就遇過好幾次庭前寫好判決,但等最後言詞辯論時開完,被告有提出新的答辯理由,導致連帶修改判決中被告欄的部分。建議把精力集中在寫正式判決給法官。

6.製作判決:只要法官開完庭,書記官會把結案卷宗綁好交給助理,就是寫正式判決的時點了!
法院用的是司法院三代審判資訊系統(簡稱三代)去製作正式判決,其實前面提到庭前草擬判決也一樣用三代去寫。而每股做法不同,有的股沒要求庭前寫出草稿,有的會跟木股一樣要先寫。雖然庭前寫判決是很耗精力的事,但好處在於能根據草稿去增修,倒可省下製作正本的時間。

製作好正式判決,都要列印出來附在每個卷宗上方綁好並交給法官。之後等法官宣判當天再協助法官修正錯誤的地方重新列印,同時把每個案子留存的檔案傳給法官即可。

7.核對確定證明、歸檔:這些原本都是書記官要做的工作,助理就書記官印出來的確定證明草稿上確認確定日期有沒有算錯;要歸檔的卷宗有沒有在封底貼膠帶蓋書記官騎縫章等等,其實都是機械性工作,很簡單也能很快完成。

剩下像報工作點數、定期研討會投票、法助訓練等其他雜項就先不說,你有興趣可再了解。

既然決定做法助,強烈建議撐過至少1年,在轉換跑道時比較不會被面試官攻擊到工作時間太短。

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寫信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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