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海外所得匯回所得稅問題
連續看了幾篇,大家沒有解到點
與其每年煩惱額度或是之後過世資金回不來
不如創立一間公司,以法人去持有(不論國內公司或是境外公司)
屆時不幸先走一步的話,家人直接繼承該控股公司的股份即可
日後一樣可以掌握海外券商的帳戶
P.S. 若是國內公司每年5月一樣會有已實現海外交易所得670萬的問題
※ 引述《ryanchiang70 (ryan)》之銘言:
: 爬了一些文,
: 有些不確定, 想請教一下.
: 如果用海外券商每年所得超過100萬要申報,
: 如果總所得超過670萬要繳稅20%
: 另外是如果有水單當成成本來計算所得,
: 如果無從計算就用賣價20%當獲利,
: 上述是繳稅原則應該沒問題吧,
: 那是不是有漏洞呢?
: 如果我每年賺1000萬, 然後三年共賺3000萬,
: 如果我每年乖乖報稅是不是每年要繳(1000萬-670萬)*20%=66萬元,
: 那不如我裝傻, 三年後匯回來3000萬, 然後說沒憑據,
: 那海外獲利就變成3000萬*20%=600萬,
: 600萬因為低於670萬, 所以不用繳稅.
: 請問這樣認知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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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真心渴望某樣東西時,
整個宇宙都會聯合起來幫助你完成
Paulo Coelho
~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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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當有幾千萬資金的時候還是花點錢找專業的會計師
諮詢一下吧
不同資金規模有不同處理方式。幾千萬未必要開公司。
台灣的海外所得跟遺產稅 一兩億內應該用個人持有就可以
台灣的遺產繼承案件 96%都免稅... 一億元遺產 遺產淨額
約8000萬 遺產稅額也還不到1000萬
而且夫妻財產共有的話遺產只有夫妻總財產一半
幾千萬開公司不划算 真要開的話都要在台灣開 或者找
沒有遺產稅的國家
身價兩億的夫妻走了一個 遺產稅不到1000萬...
還沒考慮可以生前贈與一年220萬*2;十年可以送出4400萬
已開發國家來講排除幾個避稅天堂外 台灣應該算低稅國了
然後那位670萬是個人的免稅額 公司一毛都沒有喔
每年670萬免稅額已經是門開最大給你避稅了 你弄公司
保留盈餘要課稅 發股利也要課稅 還是你要直接掏空公司?
公司的成本比復委託高 最大優點大概是法律上絕對不會
有美國遺產稅問題 可是一般稅務會增加 可能要設去新
加坡之類的…
現在香港看起來政治風險也不低 比較直覺的就剩新加坡了
這幾篇文章看起來,複委託的繳稅安全性就高很多了
為什麼身價二億的夫妻走了一個 遺產稅會不到一千萬?
說不定走的是資產較少的那位
喔我懂了你是說先走一位先交一筆不到 另一位去世時另外
算
法定財產制下 配偶可以先取得一半 剩餘才視為遺產
台灣稅低到爆一堆人還想逃
資產到一定規模還是去找專業人士幫忙規劃
事實上有錢人也是這麼做的
有些人把指數投資的“低費用”走火入魔到什麼都想省,現
在還動到要逃漏稅的歪腦筋
看下來原PO主題好像是逃稅,現在變逃遺產稅= =
遺產稅其實有境外壽險可以cover
資金操作可以用家族信託,也沒遺產稅問題
人都走了,我寧願交給信託,怕富不過三代
擔心境外保單也有國內的可以買,付出的成本也不高
那個 他益信託算是贈與喔 受贈與稅規範
原初用意是避免富不過三代,孳息他益已減輕贈與稅
信托本體的所有權轉移可能還是有些稅務問題 這可能要
問專家
錢多到可以開公司還需要問這問題嗎…
真羨慕大家煩惱這麼多
開公司不管賺多少都繳20%,個人累進稅率最高要繳到45%
,對高收入有很大的幫助
正當方法是節稅 不是逃稅
開公司除了省個人所得稅到時候還省一次遺產稅
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之公司股票,遺產價值以被繼承人死亡
日該公司之資產淨值計算。
並沒有省遺產稅。
一年賺1000萬海外所得 應稅稅額330萬 實際繳稅66萬
實質稅率6.6% 開公司實質稅率就直接20%可能要多繳很多喔
這邊是海外投資版 一年沒賺超過1000萬 直接誠實申報繳稅
留下完整合法所得紀錄才是最佳解 實質稅率已經低到爆了
那個670要包含國內收入喔
國內收入也有對應的應納稅額 國內稅率高的話 對應不增加
應納稅額的實質海外免稅額度可能還更高
這是真懂還是假懂 公司稅更高
如果國內淨收入670 大概要繳180所得稅 換算可以實現9
00萬獲利 這樣算來確實不需要擔心國內收入墊高
開公司是不是都會報一堆費用,讓公司帳上沒賺什麼錢?
報費用也要真的有花那個錢 純金融投資是要報什麼費用?
你是要直接買670萬的發票?肯定被查暴罰一筆大的
開公司有很多灰色地帶去操縱 這裡就不多說
當然要付出些代價/費用 天下沒白吃的午餐
大家一直要找又便宜又完美的解法 答案是沒有
有一好沒兩好才是正常情況 各自看自己適合什麼而採用
你也可以選擇當美國稅務居民 遺產稅問題瞬間解決(除非
金額很大)但如此一來資本利得要稅了
又不想遺產稅又不想資本利得稅 就都不要投資美國資產才
可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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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看到這篇文章,分析的很仔細,提供大家參考 . html 有人確認過[每年年底一賣一買]實現成本,是真的可行的嗎? 如果國稅局其實就只單純看你匯出跟匯入的差額,匯入當年認定為海外所得(扣除若干年58
根據財政部頒布的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疑義解答,其實很多之前討論的問題都已經有解答 啦,如下網址: c8e5b 個人所得部分可以從第46項開始看,跟海外投資所得有關的可以看60項。根據第60點,5
→ seohyunfans: 了解 就是用換手洗成本 用幾年時間換取節稅 急用那也 02/20 21:31 → seohyunfans: 沒辦法 就多少繳一點這樣 謝謝大大回覆 02/20 21:31 急用的話,目前IB的USD Margin rate 100K以下 為 1.57% 100K~1M 為 1.07%5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第3條 「營利事業或個人除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外,應依本條例規定繳納所得 稅: ...... 五、所得稅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之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24
海外所得要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 按照申報表填寫說明 有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的項目(如每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A51)達新臺幣100萬元者)26
首Po爬了一些文, 有些不確定, 想請教一下. 如果用海外券商每年所得超過100萬要申報, 如果總所得超過670萬要繳稅20% 另外是如果有水單當成成本來計算所得,7
理論上沒問題,實務上操作不可能。 現在問題是兩樓想法太天真,認定不是納稅人認定, 當時會有這個門是因應當下的時空背景, 我就問你納稅人拿什麼東西證明你的賣價? 你券商交易水單可以證明你賣價的那份文件難道沒有顯示你的買價嗎?19
很多版友看到這個問題都以我奈米戶, 跟我無關來思考, 其實會問這個問題, 是未雨綢繆, 要避免臨渴掘井. 很多人都是綠角的信徒, 準備被動投資到退休, 或很多人是i大的信徒, 美股被動方法對, 十年十倍. 這樣稅務規劃應該怎麼進行呢?2
十年十倍是事後諸葛, 誰知道你賣出時是多少, 稅務規劃是在合法範圍內,你覺得正常稅務規劃會規劃逃漏稅嗎? 在這邊討論意圖逃漏稅合適嗎? : 因為爬了一些文和網站, 才想澄清一些問題,14
有一個合法且直接的方法 股票賣掉才有獲利 直接把股票 in kind 匯撥回來 就沒有實現獲利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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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海外券商 稅務申報(節稅)分享嗨嗨 大家好,我是去年剛進場的美股新手 由於有蠻多稅務上的問題,剛剛有打過去給國稅局承辦小姐請益報稅問題 想說版上蠻多前輩幫忙的,也回饋一下一些資訊。 1. 海外股票是否要每年買賣才好節稅:(這邊指賺價差) - 是,要在每年年底前賣出,才能算是該年的海外收入。23
[請益] 海外投資稅務問題各位大大好,小弟最近考慮美股稅務問題(海外券商) 1.國內收入加上海外收入未達670萬,海外收入部分不須額外繳稅 2.海外投資所得以已實現損益(需要賣出)計算 3.每年尾未達免稅額670萬時,可以先賣出美股(達成實現損益),再重新買入美股 使用該年度海外免稅額度,分散每年的已實現損益,避免累積造成15
Re: [請益] 獲利時點認定問題?我找到某些資料,雖然不是國稅局的網頁但是加減應該有參考價值.... 裡面有兩點,所以匯出去的錢水單要保留,這個是你的成本證明。 Q12. 如果我無法提出海外投資之原始成本及費用的證明,我該怎麼計算及申報海外所得? 依規定按實際成交價的20%計算申報海外財產交易所得15
[心得] 美國ETF偶爾在所得稅上較愛爾蘭ETF有利Blog post: ====== 美國ETF的股利需課30%稅 愛爾蘭ETF透過美國-愛爾蘭的租稅協定,可達部分節稅效果 通常來說,台灣人購買愛爾蘭ETF會較美國ETF稅務有利14
[請益] 海外券商長期投資課稅問題假設海外券商投資30年 30年間不斷換匯 累積再匯到海外券商 分批買進股票 30年後再分批陸續賣出股票匯回台灣 想請問當前稅制要怎麼申報? 不曉得下面理解有沒有錯 外匯所得部分11
Re: [請益] 海外投資"達到什麼程度"才需開公司節稅?這句有誤,海外有獲利要匯回本國帳戶就要課稅, 我會計師告知匯回的資金成本要自己舉證,不然匯回時一律認定是獲利。 匯回資金-成本=獲利 獲利*20%=稅 修正:假如國內個人所得已超過670萬,那海外獲利就要課稅10
Re: [請益] ib帳管費&餘額0被關閉帳戶(100p酬謝)1.沒餘額不會扣錢不溯及既往, 但日後若有錢匯進IB且上個月平均餘額小於10萬美 則會被扣除10美元(若上個月有交易佣金可用於扣除這10美元) 2.去年IB已經取消最低10000美元的入金要求4
[請益] dtc限制請問以長期投資來說以下方式有沒有甚麼盲點, 目前打算每年買進三個標的VTI+VXUS+BNDW, 走海外券商每年一次性匯入10000-20000美, 之後每季分批買進並每年再平衡, 累積到一定程度後(目前抓5年週期),3
Re: [請益] 日幣換美金投資美股 在日本較優的換法之前有聽過一個外國人稅法的講座,再另外上網查了一下,把整理到的情報 列在下面。這個稅法跟一般人認知的不太一樣,並不是根據簽證的種類,而是 過往十年內在日本的居住年數來認定 永住者:過去十年在日本累積住滿五年(這個永住者跟簽證的永住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