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關於2/25台南幸福遇見婚紗糾紛公司聲明
婚紗業者是朋友的朋友,我幫業者代po,我不認識業者。
以下是業者聲明,業者很看重此事。
幸福遇見婚紗攝影坊 聲明啟事
針對特定消費者於批踢踢等社群網站張貼「與台南幸福遇見消費糾紛」文章,為正視聽及平衡傳播,本攝影坊特發表聲明如下:
一、本攝影坊成立於民國 9 8 年,秉持用心為每對新人服務之理念,迄今已服務超過二千多對新人。在此事件之前,
從未有任何消費者向消保團體申訴之消費糾紛存在。本件業務人員接洽時,針對訂金部分,雖已口頭告知消費者七日內可全額退款,但由於員工訓練不足,未於契約單上加註「七日內」,導致雙方對於可否退還訂金產生爭執,所幸最後在法院調解之下,雙方達成和解,本攝影坊退還訂金而告落幕。
二、按消保法第 2 條第 11 款規定,訪問交易係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
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所為之買賣。本件係特定消費者參觀「婚紗展」時與本攝影坊業務人員磋商後所成立之契約,非屬消費者通常無法詳細判斷、思考之情形下所為之交易,依法並不適用訪問交易七天猶豫期之規定。惟本攝影坊為保障消費者,避免爭議,在該展場一律給予訂約顧客七天猶豫期
得無條件解約之權利。本件係雙方就訂金退還有無期間限制所產生之爭議,歷
此事件,本攝影坊已加強員工訓練,並將恪遵消保法有關婚紗攝影服務定型化
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定以保護消費者權益。
三、本攝影坊對於特定消費者張貼之消費經驗分享予以尊重,無意浪費司法資料尋求救濟。惟也誠懇呼籲各網際網路
使用者,能夠理性看待本次事件,在未有實際消費經驗前,勿逕至 google 或 facebook等社群網站給予本攝影坊一顆星之錯誤評價,意圖損害本攝影坊之商譽。
四、在現行大環境不佳,企業經營相對困難之情形,本攝影坊無畏困難,仍堅持以合理價格及最高品質為每對新人提供服務。此次事件,本攝影坊處理不盡完善,已虛心檢討並加以改善,全體員工將繼續竭誠為每對新人提供最佳務,敬請舊雨新知繼續支持與愛護。
煒城法律事務所
https://i.imgur.com/1zVo6DT.jpg
第一次發文,如有違反版規請告知我會修改。
過程我有大致了解了,我局外人不評論,偏袒一方不公平,公平就會得罪兩方。
個人認為就去評論一顆星沒有內容,如果還沒有消費過,這行為滿不可取
的,就像Toyz那影片一樣,雖然網路上很多這種滿不付責任的人。
如果推文有問題我會告知業者,請他們盡量回覆,現在商業環境不好
並競爭激烈,業者在台南也辛苦經營很久了,如果可以因這篇文章幫
他們解開大家對業者的誤解也算功德一件。
--
我看不出有解開什麼誤解,都是員工
的錯?
我只看到重點:不要給我一顆星
是否有口頭告知不是當事人都無法評
論
但都寫可退費卻沒寫關鍵的七天
原po也是功德一件 讓大家學到糾紛遇
見處理
原來是只在乎一星評價的部分
如果貴店承認原文所言屬實,不認同
沒消費過就不能給一顆星
我只是幫忙po聲明,我也不是員工,
我不認識業者,個人是覺得有合約就
照合約走,合約上沒寫到的就是業者
的疏失,就算七天是常識還是要註明
,可能2/25那篇文章出現後,很多人
去留一顆星沒內容,現在消費者絕大
部分都是先在網路做功課,所以類似
這種評論會直接影響消費者的喜好,
我個人是直接排除一顆星沒內容這種
評論
好奇請教所謂的針對特定消費者的分
享司法資料尋求救濟是指什麼
畢竟都因員工疏失已交司法判定但更
重要的商譽卻不願浪費司法
所以你員工訓練不足怪我囉?
爆
Re: [問卦] 館長的電商預購規章違反消保法!?關於預購退貨退款之疑問 請參考這篇文章 文章代碼(AID): #1WqxuoIa 另外針對有人問手錶或是預購商品退貨退款的問題 如果該客服回複說是客製化商品無法退貨退款 麻煩先把對話紀錄保存下來 並回覆 依照消保法立法之說明78
Fw: [分享] 與台南幸福遇見消費糾紛作者: adam27 (LUC) 看板: GetMarry 標題: [分享] 與台南幸福遇見消費糾紛 時間: Tue Feb 25 22:08:13 2020 原本參加台南東東宴會式場永大幸福館舉辦的婚禮博覽會,結果買到了一堂民法課… 以下文長,可直接END看結尾55
[分享] 與台南幸福遇見消費糾紛原本參加台南東東宴會式場永大幸福館舉辦的婚禮博覽會,結果買到了一堂民法課… 以下文長,可直接END看結尾 ------------------------------------------------------------------------------- 2019/7/20 參加台南東東宴會廳之婚禮博覽會,第一個攤位走到「幸福遇見」,聽完接洽小姐講解方5
Re: [分享] 2/25台南幸福遇見婚紗糾紛公司聲明首先,感謝業者願意出來說明,凡事都不能只看單方面。但對於業者的聲明,我想提出疑 問以及澄清。 ※ 引述《lilmes (農作阿帕契)》之銘言: : 婚紗業者是朋友的朋友,我幫業者代po,我不認識業者。 : 以下是業者聲明,業者很看重此事。10
Fw: [分享] 2/25台南幸福遇見婚紗糾紛公司聲明作者: adam27 (LUC) 看板: Tainan 標題: Re: [ 分享 ] 2/25台南幸福遇見婚紗糾紛公司聲明 時間: Mon Mar 16 20:44:22 2020 首先,感謝業者願意出來說明,凡事都不能只看單方面。但對於業者的聲明,我想提出疑 問以及澄清。8
Re: [反推] 攝影師回應「卡菲小姐反推文」老生常談,希望版友們不要被吃豆腐而不自知 經濟部公告的定型化契約範本中,(之前有提過,買房也要注意這個!) 「婚紗攝影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若無另行規範則: a.著作人為業者 b.著作財產權人為消費者7
Re: [情報] 明天下午經濟部要開轉蛋法相關會議經濟部預告「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的公告期已 過, 針對網友們的各項問題經濟部有統整回答如下: 感謝各界對本議題之肯定與關心,針對各界寶貴意見逐點回應如下: 一、 有關遊戲內電磁紀錄所有權歸屬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