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清查公務員有無中國身分 陸委會:拒具結
這意思就是不簽陸委會也沒辦法拿你怎樣
公務人員初任時本來就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3條
本法第四條第二項所稱品德及忠誠之查核,指擬任機關於擬任公務人員前應負責切實調查,並通知其填送服務誓言及於擬任人員具結書具結確無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款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依規定應於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者,須於到職時另行具結,並於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因該外國國家法令致不得放棄國籍者,應依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經外交部查證屬實。其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者,依另定之查核辦法切實辦理。
已經簽過公務人員服務誓言宣示忠誠過和簽具無不得任用之情事
因為有中國大陸戶籍和護照本來就在所有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
(但定居證我覺得有點擴充解釋)
特別在為了中國大陸身分證再簽一次本來就多此一舉
而且本來就是後果自負簽不簽都一樣 又不是簽了就沒責任
這就像是我進去成人網站已經按過一次滿18歲聲明
然後看裡面所有國家的頁面都不用在按滿18歲聲明
但在進去中國女優的頁面時卻要再按一次滿18歲聲明一樣
雖然再按一次也無所謂但就是覺得莫名其妙
※ 引述《pigpigcom123 (jkk01)》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廣
: 2.記者署名:
: 王照坤
: 3.完整新聞標題:
: 清查公務員有無中國身分 陸委會:拒具結風險自受
: 4.完整新聞內文:
: 政府要求公務員具結沒有申領中國身分與證件,此事引發一些反彈。陸委會今天(6日)表: 示,這不僅是忠誠問題,也早已規定在法律條文內;若有不願具結的公務員,陸委會強硬: 回應指出,「你該具結而不具結」,後續產生的任用疑慮,將是當事人自己要去承受的風: 險。
: 政府近日開始清查公職人員並要求具結沒有在中國設籍、領用身分證、定居證、護照,陸: 委會重申,國人如向中共申領上述證件,必須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宣誓效忠,已違背公務員: 任用法第4條忠誠義務,政府要求現職人員具結沒有違反忠誠義務的具體情形,是政府對: 全體公職人員行政管理的內部要求與權限,不涉及對公職人員的權利侵害。
: 陸委會表示,有看到反對意見,甚至聽說有人不願具結,若真如此,未來的公務機關裡發: 生的任用疑慮,自己去承擔。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說:『(原音)如果你有不實陳述,之後: 如果被發現,你就會有法律責任;你如果不具結的話,或是說你根本不填的話,我想每一: 個、所有的政府公務機關,在任用人員的時候,都會有一個標準,都會做出一個合適的處: 置,也就是說,你該具結而不具結,那你的是不是有任用的疑慮,這個部分就是當事人自: 己要去承受這個風險。』
: 除明確告知「風險」,陸委會還拿出最新民調數據,說有70.8%受訪者支持政府針對現職: 軍公教人員全面清查是否有在中國大陸設戶籍、領用中共護照,及申領定居證、居住證。: 陸委會再次強調,兩岸條例在2004年確立單一身分制度之後,政府對公務人員一直疏漏這: 方面的要求,「現在只是在執行既存的法律」,希望公務人員都能配合。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240787
: 6.備註:
: 真的把公務員當賊在防了
: 陸委會自己不修兩岸關係條例把居住證跟台胞證全寫進去
: 現在還強硬壓著公務員具結
: 陸委會稱有70.8%民意支持
: 而沒有民意的公務員就自己好自為之
: 若反抗不具結 恐有任用疑慮 後果自行負責
: 相信任用單位對於不具結人員會有適當處置
: 未來如有查到 法律責任通通不會少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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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支: 心裡沒鬼為何不敢簽
抗中保台的自己都沒簽不玩中國女人
就像一樓說的,不簽,就肯定有鬼
真的有的一定直接簽啦 才不會被懷疑到 就像成人網站的滿18歲聲明一樣 沒滿的也會按有18歲 又抓不到 不簽大都只是不爽而已
重點是有居住證不違法,陸委會拿忠誠
義務無限上綱
不簽多的是辦法弄你,小心了。
要簽可以,先找到我有嫌疑的證明
我這輩子沒去過大陸 簽這做啥?
你不按已滿18 能進得去後宮嗎?
推
什麼風險?是在恐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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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陸配參政掀風波 陸委會拋5點聲明曝「註不是阿 陸委會解釋一大串 你只截第二 有沒有看到 後面的??? 來 我們來看看 陸委會 後面的第4段 " 四、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於任公職時放棄外國國籍乃基於「忠誠義務」。![Re: [新聞] 陸配參政掀風波 陸委會拋5點聲明曝「註 Re: [新聞] 陸配參政掀風波 陸委會拋5點聲明曝「註](https://i.imgur.com/ECVp0hS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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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靠北笑死 陸委會自己網站就自打臉立法院於2022年5月10日三讀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第28條條文修法後有條件放 寬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擔任公務人員。條文也明訂,放寬的條件為因該外國國 家法令導致無法放棄國籍,必須在到職前先依規定辦理放棄外國國籍、出具證明佐證文件 經外交部查證屬實,才能任用為公職人員,且也規定其職務不得涉及國家安全或國家機密 的機關及職務。![Re: [黑特] 靠北笑死 陸委會自己網站就自打臉 Re: [黑特] 靠北笑死 陸委會自己網站就自打臉](https://i.imgur.com/EQr3av5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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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雙重國籍可以當政務官(非事務官)嗎?家裡有個長輩 原本是日本籍 9月剛拿到台灣身份證 因為他在觀光方面有很深實務經驗 某個單位邀請他任職![[請益] 雙重國籍可以當政務官(非事務官)嗎? [請益] 雙重國籍可以當政務官(非事務官)嗎?](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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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居留權、雙重國籍與公務員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或許大家都還有印象,算是個有點名氣的案子 請參閱 提一下:逆轉判決的其中一個因素,是「當事人沒有報告擁有雙重國籍的義務」 這個漏洞已經由人事業務的調查表補上了 (應該吧) 然後,回到黎民百姓的生活![[討論] 居留權、雙重國籍與公務員 [討論] 居留權、雙重國籍與公務員](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9/93/Diane_Lee_Ching-an_%E6%9D%8E%E6%85%B6%E5%AE%8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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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依國籍法第20條第4項「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有爭執者為:中華民國國民兼具我國不承認之國籍者是否亦有本法適用? 按本規定立法意旨為確保服中華民國公職之國民對國家之忠誠義務,爰規範兼具外國國籍 之我國國民應放棄外國國籍始得任我國公職。既具我國承認之外國國籍者之國民應放棄外 國國籍始得任我國公職,則基於舉輕以明重之法理,具我國不承認之對立叛亂政府僭立國1
Re: [黑特] 靠北笑死 陸委會自己網站就自打臉特別法優先普通法 這不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嗎 不然為什麼要說先設戶籍十年才能登記參選 而不是像我們一般人一樣 就是因為特別法優先普通法4
[討論] 其實目前修公務人員任用法最快突然發現根本不用吵放棄國籍 直接修公務人員任用法 反正2026才會輪到陸配遞補立委 這一年把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2
Re: [討論] 中華民國第一位陸配議員史雪燕按照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如下: 當議員可以,當立委不行。 第26-1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所定涉及國家安全或國家機密之機關及職務如下: 一、下列機關各職務:X
Re: [討論] 李貞秀放棄中國籍的具體做法是什麼?其實以陸委會角度 要求陸配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就是很好笑的一件事了 你是不知道因為憲法一中陸配被視為中華民國國籍嗎 (雖然函釋去年被民進黨廢了,但是法律沒修結果一樣) 這就跟國台辦哪天說請放棄中華民國國籍才能移民大陸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