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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靠北笑死 陸委會自己網站就自打臉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靠北笑死 陸委會自己網站就自打臉作者
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
時間推噓 1 推:6 噓:5 →:34

特別法優先普通法
這不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嗎


不然為什麼要說先設戶籍十年才能登記參選
而不是像我們一般人一樣
就是因為特別法優先普通法

在這討論的都以這件事為前提來延伸討論



結果忽然跑出來產生一種莫名優越感
覺得自己知道一個天大秘密一樣。



再者什麼是優先
「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ナ他法規修正
後,仍應優先適用。」 係指在同一事件,如普通法和特別法均有規定時,應優先適用特別法。



登記參選這件事情
國籍法 跟兩岸特別法都有規定時
那當然是看特別法為優先


問題是就職上任這件事上面
兩岸關係特別法有沒有相關規定??
並沒有!


那麼自然是看國籍法。
你要符合國籍法就職前規定
你才能夠就職


怎麼會在那邊強調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呢



兩岸關係特別法還沒規定殺人怎麼量刑
難道大陸配偶殺人無罪嗎?




※ 引述《scropio1190 (Reogoea)》之銘言:
: 我是不知道綠粉是哪來的自信心講別人法盲
: 依現行規定 大陸地區人民在中華民國具有特殊性
: 因為我國並不把大陸人視為外國人
: 所以有特別訂一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AKA兩岸條例
: 大陸人在台灣活動都是優先適用兩岸條例
: 所以綠粉在那邊鬼扯什麼國籍法都是笑話
: 連特別法優先普通法都不懂?
: 如果綠粉還是要在那邊鬼扯
: 連沈伯洋都知道問題出在兩岸條例
: 你們會比他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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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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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TN17 11/11 20:54最後一句 說不定還有人認同呢xD

Orisinal 11/11 20:56就跟你說大陸地區人民不是外國人 關國

Orisinal 11/11 20:56籍法什麼事

skyyo 11/11 21:03笑死 法神在此

aponla 11/11 21:04國際法是在講”外國”,你先去問民進黨政

陸委會聲明 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 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 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本條規定之適用對象為 「中華民國國民」,不論其本籍為中華民國,或原籍為外國、中國大陸,凡中華民國國民 而有雙重國籍者,欲擔任公職時都應依法放棄他國國籍。此乃因公務人員與國家恆處於特 別緊密的忠誠、信任關係,不容我公務員同時向外國效忠,從制度上排除具雙重國籍者之 忠誠義務衝突。   國人是否兼具外國國籍係屬客觀事實,與政治立場無涉。無論中華民國國民兼具之外 國國籍是否與我國具有外交關係、我國對該國是否給予國家承認、或僅認定其為政治實體 ,只要該我國國民事實上曾具備該國國籍,當事人即有依法放棄之義務,至於該國是否准 其放棄及應如何申請,應視各該國法令之規定,非我政府得予置喙,國籍法第20條第4項 亦無除外規定。 可能法律真的無法強制約束 但不代表這是正確的 也不是可以讓你在那邊沾沾自喜的

aponla 11/11 21:04府對面那個是不是外國,不是的話就不要來

aponla 11/11 21:04這丟臉了

本文在討論什麼法律優先問題 假如你看不懂真的不要在那邊丟臉了

cttw19 11/11 21:05外籍人士歸化後取得參政權也是要十年 不

cttw19 11/11 21:05過也是有人喊不公平

※ 編輯: tn00270144 (222.250.93.93 臺灣), 11/11/2024 21:21:24

iincho 11/11 21:25這問題很簡單,原始陸配再定法律的時候

iincho 11/11 21:26核心概念就是他們是中華民國籍

iincho 11/11 21:26所以根本不適用國籍法

t21 11/11 21:31兩岸互不承認國籍。

Sinreigensou 11/11 21:32因為以前都沒講過要放棄國籍

Sinreigensou 11/11 21:32甚至陸委會自己也是最近一年才加的

t21 11/11 21:32一個中華民國不承認的國籍是要放棄個屁。

Sinreigensou 11/11 21:32很明顯因人設事

Sinreigensou 11/11 21:33而且同樓上說的法律衝突

t21 11/11 21:33陸委會新聞稿自己都說不承認中華人民國和國的

t21 11/11 21:33國籍了還在凹

t21 11/11 21:34一個對中華民國不存在的國籍是要放棄什麼?

aa1052026 11/11 21:38太棒了 參選可以 當選就職不可以

Sinreigensou 11/11 21:40對 選可以就職不可以其實就法律衝突

Sinreigensou 11/11 21:40這個釋憲一定會要你修的

iincho 11/11 21:44不只,照這原則所有陸配都要放棄中國籍

aponla 11/11 21:47真的是…你是不是中文很爛?還是邏輯有問

aponla 11/11 21:47題?

aponla 11/11 21:50國際法要你放棄的外國,就不包含對面那個

aponla 11/11 21:51就沒有”外國”籍,拿國籍法出來凹本來就

aponla 11/11 21:51很丟臉

aponla 11/11 21:52錯了死不認錯更丟臉

國籍法要求雙重國籍者,欲擔任公職時都應依法放棄他國國籍。 此乃因公務人員與國家恆處於特別緊密的忠誠、信任關係,不容我公務員同時向外國效忠 ,從制度上排除具雙重國籍者之忠誠義務衝突。 今天特定人士特殊身份可以免於國籍法約束 但不代表是對的 你懂這個道理嗎? 以你表現出的閱讀能力 還有個人素質修養來看 我是不抱什麼期待啦。

※ 編輯: tn00270144 (1.164.142.253 臺灣), 11/11/2024 22:09:48

geordie 11/11 22:07看不懂“憲法忠誠”四字的更丟臉

※ 編輯: tn00270144 (1.164.142.253 臺灣), 11/11/2024 22:10:40

aa1052026 11/11 22:112019年 陸籍配偶史雪燕取得議員職位 你

aa1052026 11/11 22:11所謂的不代表是對的早就被推翻

a9563741 11/11 22:14小草挺賣國挺到很有成就感了?

ImBBCALL 11/11 22:17你怎麼會覺得對這兩個法律是普通法跟特

ImBBCALL 11/11 22:17別法的關係

holien 11/11 22:22重點是根本互不承認對方是國家的兩岸如何

holien 11/11 22:22放棄國籍?

breacal 11/11 22:30不承認跟放棄原國籍根本不衝突,憨草有

breacal 11/11 22:30閱讀障礙?

ImBBCALL 11/11 22:31你看國籍法第一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

ImBBCALL 11/11 22:31

ImBBCALL 11/11 22:31你還會覺得兩邊是普通法跟特別法的關係

ImBBCALL 11/11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