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新聞] 通緝男持18公分尖刀狂追2警 罹思覺失調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通緝男持18公分尖刀狂追2警 罹思覺失調作者
tamama000
(GrandFatHouse崇皇肥肥)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6

※ 引述《vdml (vdml)》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通緝男持18公分尖刀狂追2警 罹思覺失調症...法院判他無罪
: 4.完整新聞內文:
: 桃園市一名50歲李姓男子因案遭通緝,當楊梅警分局陳姓、鄭姓兩員前往其住處找他時

: 突遭反鎖房內的李男持刀追砍,造成2人受傷,檢方依殺人未遂等提起公訴,桃園地院
: 醫院鑑定報告認被告罹患「思覺失調症」,加上李與警員素不相識,常人應無對初次見
: 之警員痛下殺手之可能,判決李男無罪,但諭知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2
: 年。
:

又思覺失調 又常人

這麼拗口一定是節錄判決書的

請問公然寫出互斥條件為判決

算不算重大判決瑕疵

檢察官要不要上訴

廢死派法綠人在靠北三小

亂寫!!!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3.204 (臺灣)
PTT 網址

dnzteeqrq 12/24 16:43法綠人:我講的即是法律 =.=

bbc0217 12/24 16:43你法盲!

z202010541 12/24 16:45不能告法官ㄇ

jayemshow 12/24 16:46你閱讀錯誤吧... 他是說常人不可能這樣

jayemshow 12/24 16:46所以她這樣了 代表他不是常人

piggybill 12/24 16:58無罪!!

omytaco 12/24 17:39那請問法官,當年被鄭捷砍死的都是他的

omytaco 12/24 17:39舊識?以後路上隨便砍人都無罪,因為他

omytaco 12/24 17:40們都非常人

boycome 12/24 19:11讀書真的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