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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我剛剛發現炎亞綸犯的罪其實不輕吧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我剛剛發現炎亞綸犯的罪其實不輕吧作者
chirex
(不含銅鋰鋅)
時間推噓 X 推:0 噓:4 →:1

※ 引述《Paul1021 (胡迪)》之銘言:
: 因為炎亞綸
: 我翻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裡面有一條是這樣寫
: "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利用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以
: 供人觀覽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 還有一條是
: "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
: 其他物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另外還有一條
: "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
: 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這樣照耀樂的控訴
: 炎亞綸犯的罪其實不輕耶
: 大家怎麼看呢


八卦的翻車鄉民,好像很多都以為這不算咪兔,

只能算感情糾紛?

先說,咪兔是一種國外興起的hashtag運動,

意思是我也有遇到或我也是(相同經驗)

所以定義包括但不限於:性騷、性侵、強姦文化。

但metoo一開始只是女性分享自身經驗,

可是事情演變到後來,變成男女都有分享經驗,

最出名的好萊塢男星分享他的經驗應該是布蘭登費雪。

至於情感糾紛家暴說自己也咪兔,

結果大翻車的人叫安珀.赫德^U^

所以嚴格來說,台南Josh的經驗,

也能算#metoo,只是他是男性被女性家暴的metoo。



這樣來說?

炎跟耀樂算不算咪兔呢?

怎麼不算?如果真的如耀樂所言,炎是在他非同意的情況下,

偷拍他們親密行為的影像,那他就是非自願被偷拍的咪兔啊。

咪兔有很多分類的。


像八卦肥宅老是被當成工具人ATM,

也是種咪兔。

至少我之前發的文也是看到不少人推文說跟我有類似的遭遇。

肥宅就是工具人咪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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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沒說完吶~~ 夠多了夠多了,回家吃藥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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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t0204 07/03 22:59工具人哪算咪兔

ffreakk 07/03 23:04工具人算微詐騙

qm21 07/03 23:12感情糾紛

topjojo 07/03 23:27胡扯什麼

weeny 07/04 00:12亂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