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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女教師躲暴雨遭「性侵2次」 他噁喊:老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女教師躲暴雨遭「性侵2次」 他噁喊:老作者
pipsqueak002
(耶! 好運還沒走~)
時間推噓推:137 噓:24 →:221

大家看新聞覺得很詭異,是正常的,
因為記者的水準造成的。

因為去看判決書,女方證稱:

所以我問他「你是不是沒有要讓我回家?」,一開始被告說親一下就可以回家,後來親了也沒有要讓我回家。我就問他是不是要發生關係,他才願意讓我回家,被告說對。之後我知道我可能跑不掉了,所以我就請被告戴保險套,我不確定他有沒有要去買,他要求我在房間先把衣服脫掉才可以走到外面浴室,並親眼看著我把衣服脫掉,並拿著一條浴巾要我圍著後進浴室,我進浴室也沒有真的洗澡,但有聽到房間的門有開關聲音,所以我從浴室出來回到被告的房間,並傳送訊息給我朋友,浴室跟房間距離才2、3步,我不確定被告去哪裡,且因為之後早上跟朋友有約,我想讓我朋友知道我那個時間還活著,萬一早上沒有赴約,朋友就知道我可能有發生一些事情,被告突然把我壓在床上變了一個人,我當下以我的人身安全為最主要目的,我不知道如果我就這樣跑出去,被告是否會對我使用暴力,再來我對那邊的路段沒有很熟悉,也很怕出去剛好遇到被告。後來我傳完訊息當下,被告就進房間並開始要求進行性行為

所以基本上女生沒離開過房間,也就沒機會跑掉,她傳訊息告訴朋友位置的時間,
就是她繞跑的機會,結果因為被告很快就回來,她傳完訊息對方就回來了,
所以沒來得及跑。

當然,其他部份有質疑的空間,比如說幹嘛一定要去他家躲雨等他換衣服,
或是事後為啥還要跟被告傳訊息等等,但是法官基本上沒那麼恐龍,
調客觀物證(LINE訊息)來看,女生未主動邀約或是發生關係,
也沒提金錢做和解要求,女方後續跟友人的對話也反映她的身心有受創的傾向。
最重要的是,被告本身還有妨害性自主的前案還在緩刑,所以女方證言比較有利。

大概是這樣。



※ 引述《kent (大屌肯特)》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東森
: 2.記者署名:
: 林彥臣
: 3.完整新聞標題:
: 女教師躲暴雨遭「性侵2次」 他噁喊:老天都在幫我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市一名女教師A女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一名從事保全的B男,2人相約在一處百貨公司: 見面吃飯之後,遭到男方以當天下暴雨身體淋濕需換衣服等理由,誘騙至租屋處性侵,過: 程中甚至還噁喊「老天都在幫我」。高等法院審理後,判處B男有期徒刑4年6月。
: 根據判決書指出,2人在百貨公司相約吃完飯之後,一起搭捷運離開,步行至B男租屋處,: B男要求A女一起返回租屋處,等換完衣服就載她回家。A女證稱,當天雨很大,門口能躲: 雨的地方很小,B男問她要不要上樓去等,就跟他上樓,坐在床角滑手機等。
: A女表示,B男後來一直問她,要不要玩牌、要不要看電影,她都拒絕只想要趕快送她回家: ,後來B男就越做越靠近,還伸手扯下她的口罩作勢要親她,全身上下都被他觸碰,讓B男: 親完之後,還是不肯放她回家。
: B男對A女說,「剛好下大雨,妳又很好約,天時、地利、人和,老天都在幫我,妳都進到: 我房間了,沒有做什麼就太可惜了」。A女看到B男如然大變臉很兇的反應就問,「是不是: 要發生關係,才願意讓我回家」。B男表示,「對」
: A女當下自認跑不掉了,所以要求一定要戴保險套,後來2人一起去買保險套又一起回到租: 屋處,但趁空檔傳Line定位給朋友。A女證稱,2人回到租屋處後,就與B男發生了性行為: ,第一次結束之後,B男抱著她聊自己的事很久一段時間,她問可以回家了嗎,B男說要再: 一次。
: A女證稱,「當時我很乾、很痛,我跟他說我不舒服,但他還是沒有停止,我才主動說出: 我的敏感處,是為了不要讓自己那麼痛」。至於為什麼發生2次性行為,A女表示,「B男: 主動說再一次就可以讓我回家,他有兩個保險套」。
: 法官審酌,被告與A女於案發當日為網友初次見面,尚無感情基礎,竟趁告訴人A女善意與: 其前往其當時租屋處而獨處之際,為滿足一己性慾而無視、否決告訴人表達希望回家、無: 意與其發生性行為之意思,在告訴人處於資訊、體型劣勢之情況下,利用告訴人A女自主: 決定權受限之際,違反A女意願而對A女為性交行為得逞,對於他人性自主權毫不尊重,依: 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525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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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verin5566 12/04 10:48女老師真的不行

Wolverin5566 12/04 10:48真的是只存在a片裡

IslamicState 12/04 10:49所以他有反鎖房門嗎? 這樣不是多限

magamanzero 12/04 10:492人一起去買保險套 沒這件事? 開吉?

IslamicState 12/04 10:49制罪? 沒有阿

kent 12/04 10:49有手機傳定位不報警?

adolph666 12/04 10:49不是 那你怎不報警

jayemshow 12/04 10:50推一個

TYUGHJBNM 12/04 10:50所以原本的新聞在寫三小 NCC不管

autokey 12/04 10:50不知道該怎麼說~就這樣 嗯嗯!

VoV 12/04 10:50浴室和大門可以從室內解鎖啊,又不是在室外

kinki999 12/04 10:53如果老師都有手機這樣處理…只能說…

linyi520 12/04 10:53幹嘛不報警?傳給朋友有用嗎?

emma750808 12/04 10:54不是 即便這樣他沒有要跑走?

ss88812 12/04 10:54這上訴很有機會改判 心證太多了啦

hTCe9 12/04 10:54是有多不熟? 在路上隨便跑都跑得掉

leptoneta 12/04 10:54強制罪被強制性交罪吸收 不另外判罪

ss88812 12/04 10:55法官說 這些不合理處跟妨礙性自主無關

hTCe9 12/04 10:55未成年少女有可能被這樣騙,你是老師欸

mmmmmmmmmmmm 12/04 10:55判決書更證明了不能送小孩去這學校

ss88812 12/04 10:55就很明顯在搞心證了 去脈絡只看結果

coffee112 12/04 10:56新聞只有一小句寫 LINE有聯絡朋友

leptoneta 12/04 10:56性自主前科緩刑中還有這齣 心證已定

ss88812 12/04 10:56這跟網路笑話看到黑人就覺得有罪87像

coffee112 12/04 10:56也不能怪女方吧 通常都會害怕 就會失常

jerry1019 12/04 10:56欲走還留,內心交戰,你不懂

coffee112 12/04 10:57對方當保全 女方正常都會怕被傷害吧

howerd11 12/04 10:57去人家家裡說不給幹 哪來幹嘛的

ss88812 12/04 10:57沒怪女方啊 是法官心證判決的問題

chunfo 12/04 10:58台女真的不要碰

atpx 12/04 10:58你說的合理、但不是有一起出去的機會?

ss88812 12/04 10:58怕被傷害 當天根本沒大雨 上去幹麻

howerd11 12/04 10:58不給幹吃完飯買把傘就回家啊 躲啥雨

bruce511239 12/04 10:58她從捷運站跟著回租屋處就很難開脫了

obov5116 12/04 10:58看完敘述更頭痛了

ss88812 12/04 10:58是法官覺得沒大雨還要上去 跟被性侵無關

hihimen 12/04 10:58老師是處女嗎= =

coffee112 12/04 10:59被告本身還有妨害性自主的前案還在緩刑

atpx 12/04 10:59買套子不逃跑這有合理的解釋嗎

coffee112 12/04 10:59有人跟著回去 但沒想到 還會被性侵阿

leptoneta 12/04 10:59又沒真的去買

mmmmmmmmmmmm 12/04 11:00去對方家之前在捷運站這麼多人不跑

coffee112 12/04 11:00你跟著回去 好 網友也許看個電影啥的

atpx 12/04 11:00樓上上,肯定不是、流程很熟練了知道要幹嘛

leptoneta 12/04 11:00被告講什麼就信 不要這麼好騙耶

shiueyang 12/04 11:00請不要檢討被害人..當時緊張害怕不知道

azc3144 12/04 11:01我的疑問是怎麼不報警?

kyowinner 12/04 11:01所以沒有一起買保險套的事?

coffee112 12/04 11:02可能沒一起買保險套吧 被記者那篇誤導?

SHENG2014 12/04 11:03有手機不報警,也不看看Google地圖

Loyeatta 12/04 11:03我賭一定是事後對男方不滿 覺得自己吃

Loyeatta 12/04 11:03虧了太可憐 台女就是這種東西

adolph666 12/04 11:04就算是要聯絡友人 緊急時 應該要通話吧

Axiom888 12/04 11:04可以傳訊息卻沒報警?

azc3144 12/04 11:04就算沒有一起買保險套 也很誇張啊

adolph666 12/04 11:04傳訊息 人家當下再忙沒收怎辦

leptoneta 12/04 11:05男生假裝出門 看到女生想逃就壓制了

jerry1019 12/04 11:05關鍵字「變了一個人」。儀式感很重要

azc3144 12/04 11:05不是小女生了 跟男生回家會發生什麼不懂?

azc3144 12/04 11:05有時間傳訊也不報警?

coffee112 12/04 11:06傳訊出去 起碼如果她沒出現 可能死了

coffee112 12/04 11:06之後朋友會再幫忙報警去查吧

t7556281 12/04 11:06不用跟八卦噁心台男解釋,只會檢討被害

t7556281 12/04 11:06人而已

vowpool 12/04 11:06所以細節有做好了就會成立

t7556281 12/04 11:07靠杯什麼叫去對方家就認定同意要做愛?

Axiom888 12/04 11:08所以男的有離開房間嗎

coffee112 12/04 11:08再害怕的時候 不可能那麼冷靜做各種事

Axiom888 12/04 11:09要出事再等朋友報警 算好的吧

yunf 12/04 11:10應該不是第一次,只不過不喜歡被這個弄

coffee112 12/04 11:11好奇 手機如果撥通報警沒講話 會定位嗎

azc3144 12/04 11:11就算自己沒那個意思 也該有防範意識 誇張

t7556281 12/04 11:12 會 之前打過警察還會主動回撥

yunf 12/04 11:12不然你看嘔吐版每天流量那麼高 約跑一定很多

coffee112 12/04 11:12我覺得很多人都不知道會定位 想說報警

coffee112 12/04 11:12可能還要講清楚自己在哪裡 她會知道嗎?

yunf 12/04 11:13報警也沒用都是事後了

coffee112 12/04 11:14被告本身還有妨害性自主的前案還在緩刑

coffee112 12/04 11:14這句話 才是保全講什麼可能都先被打折

Axiom888 12/04 11:15不懷疑朋友會知道他在哪裡?

coffee112 12/04 11:15但也不能怪別人 自己活該 算前科犯了吧

good5755 12/04 11:15看起來保全這麼幹不是第一次了 累犯

yunf 12/04 11:15老師還是比較會爭取自己的權益 他就不舒服啊

yunf 12/04 11:15 硬來就是不行

coffee112 12/04 11:15她也來不及講清楚 就讓人知道自己危險

good5755 12/04 11:16女老師跟你去租屋處不一定是要打砲

IAMQT 12/04 11:16感覺女生是很怕刺激兇手的感覺 完全的順從

IAMQT 12/04 11:16 只要活著什麼都可以做

good5755 12/04 11:16你情緒價值沒給足就硬來 被判刑剛好

yunf 12/04 11:17看感覺的 就沒感覺,你還要硬弄

Axiom888 12/04 11:19她的留言 可能 好像, 也不是很確定阿 淦

yuinghoooo 12/04 11:23報警是來得及嘛

rubyooo 12/04 11:23難怪 記者真的很瞎 但看起來記者就是很會

rubyooo 12/04 11:24知道這樣寫才有話題性

cowbaya 12/04 11:24

yuinghoooo 12/04 11:24而且不是說了地點不熟嗎?

ohmylove347 12/04 11:24這種垃圾新聞到底誰負責

bnn 12/04 11:24有手機不報警 先找人來仙人跳

Gundam77 12/04 11:26租屋處是在山上嗎?___?

chichung 12/04 11:26記者自己掰一段 誇張耶

coffee112 12/04 11:27還看過有記者一篇分成很多篇寫完發出去

HTTEQUILA 12/04 11:31不是 對方都離開了 你也可以離開阿...

KiddX 12/04 11:32核實推

boringuy 12/04 11:33為什麼不打110,而是打給朋友?

其實大家很多疑問在判決書都可以找到解答, 女生本來就是跟朋友有約才搭高鐵北上,見面前先約被告吃飯(晚餐) 吃完後,被告因為下大雨沒帶雨傘全身濕,然後女生有帶傘,就要女生撐傘跟他回家, 讓他換好衣服再帶女方回家(租車),所以顯見女方人生地不熟,比較順從 (這裡就解釋為啥女生要去被告家) 女生在被告去買保險套的時候,全身未穿衣服(被被告要求),傳訊息給朋友, 目的是因為隔天(當時已經晚上十二點一點左右)有約朋友早上見面, 所以傳訊給朋友自己的位置,怕說自己發生意外至少朋友知道自己這個時間點還活著。 (解釋為啥要傳訊給朋友) 但傳完訊息被告就回房間了,當時女生是剛從浴室出來(被被告要求脫掉衣服去清洗), 僅圍著浴巾,所以基本上沒有逃跑的機會。她自己也說人生地不熟她不知道跑哪去, 也怕跑出去碰到被告反而激怒對方而受到傷害。 事後女生的反應跟真實受到性侵的受害者的典型反應相符, 重點是,女生事後有傳LINE訊息給被告質問: 「說真的 我也不想做那件事」、「但那天我不做的話」、「我就沒辦法回家」、「我真 的蠻害怕的」、「我拒絕了」、「但沒有用」、「我不管怎麼說我想回家 或是在我家說 我很累」、「你就是想做」、「再不怎麼認識你的前提下 為了保護我自己 我只能照做」 、「在你家的時候」、「我拒絕你 你眼神很可怕」、「如果哪天我說我不舒服了 你就帶 我回家」、「可能還來得及」、「可能我覺得比起我的不舒服」、「你的慾望好像更重要 」等語 但未見被告回傳否認或是辯解之詞。 後續女方也有表示事發之後,一開始沒報警是因為不確定警察願不願意幫忙, 並給予保護。也覺得發生這種事很丟臉。 其實判決書仔細看,你會比較容易得到女生其實社會歷練大概很不足, 幾乎沒有自我保護意識跟常識。 但如果你要說是仙人跳,或是事後不舒服才報警修理男生的, 其實並不像,因為女方一開始就只有要對方道歉,並未提到賠償事宜 重點是,通常仙人跳或是設局,都是女方主導整個流程居多, 此案幾乎是男方主導流程,女方完全是聽從的角色, 真是要講她設局,那這個心理操弄手段可太厲害了, 可以控制下大雨還能控制男方沒帶傘,讓他男方找到理由帶她去住處。 當然男方有辯解,比如說女生有主動告知敏感處, 但女生說因為太乾太痛,只好告知對方敏感處, 然後女方事後LINE對話中,男生說她可愛,她還有打哈哈哈哈哈哈, 但女方說如果直接強硬講對方性侵,怕對方封鎖就找不到人。 而且對上面提到女生在LINE裡面的質疑,男生卻沒辯解, 因此法官心證向著女方很合理。 大家提的疑問與男方辯解的內容超接近XD 但是判決書有一段全解決了: "任何理性人如居於丙 之地位、處境,均會合理擔憂如拒絕或反抗被告之性邀約,極有可 能將己陷入未知之危險中,甚至恐因地點孤立,對自身所處確切位置不熟稔而導致求援困 難,而有人身安全之危險,此觀卷附丙 於111年11月25日晚上11時34分許發送位置及文字 訊息予友人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丙 甚至特別傳送當時個人所在位置予友人足明,是難 認有何常人在此情境下尚能自主行使性自主意思決定權,被告所為在客觀上已足以壓抑、 妨害或干擾被害人之意思自主決定權至為灼然。況縱丙 係自願進入被告租屋處,亦不等 同於丙 對於陌生之被告租屋處並無感到孤立無援,不等於已同意與被告為性交行為,更 難以被告與丙 仍有於丙 租屋處再次發生第3次性行為,即推論丙 有與被告合意發生本案 之第1、2次性交行為。則被告及辯護人就丙 何以初次見面即隨同被告返回租屋處、有回 親被告、要求被告戴保險套、於被告暫時離開時不逃跑、報警、告知敏感部位、於案發後 仍讓被告載送返家、返回丙 租屋處後又再為第3次性行為等質疑,無疑係要求性侵害被害 人於不同情境下均須有固化、單一之情緒反應,亦將丙 被害視為丙 應自行承擔之責任, 忽視被告於與丙 為性行為前本須確保丙 在自願情況下之責任,實均無可採。" (文中的丙就是女方) 最糟糕的,是被告本身已經有另外一個強制性交的案件已經被判緩刑, 所以你要怪法官心證之前,得先說被告一開始就把自己放在最不利的狀態下了。 雖然邏輯上,有前科不等同就會再犯罪,但當客觀證據已經不利於你時, 加上相同案件性質的前科,正常人都會去做合理的連結。

※ 編輯: pipsqueak002 (59.125.118.168 臺灣), 12/04/2025 12:14:53

grosjeanyang 12/04 11:40有人身危機時不是像酸民說的那樣輕

grosjeanyang 12/04 11:40

grosjeanyang 12/04 11:40萬一跑出去遇到嫌犯搞不好就沒命

Sanish 12/04 11:44記者真的不意外欸,幸好沒亂上車

PeaceBoy 12/04 11:46記者程度真的堪憂 可憐

stilu 12/04 11:48並沒有,看完判決書會覺得法官亂判,很多不

rey123123 12/04 11:49we need more truth like you did

stilu 12/04 11:49合理的地方法官都忽略,只相信女生說他不願

stilu 12/04 11:50

gn01881106 12/04 11:50這個還檢討受害人是啥小

stilu 12/04 11:52你說的受害人是誰?被誣告的?

Gentile 12/04 11:53建議告造謠的記者

EZDU 12/04 11:53林彥臣出來混淆視聽阿

faterosa 12/04 11:54這記者...真的是沒讀書

greensdream 12/04 11:54感謝平衡報導的,不然女方一直被質疑

greensdream 12/04 11:54讓人覺得民眾比較恐龍

coffee112 12/04 11:55這位老兄 還是累犯 怪法官不相信他嗎??

coffee112 12/04 11:55想找網友發展關係 不代表想被強迫發生

coffee112 12/04 11:56關係 尤其才第一次剛好回去對方家而已

coffee112 12/04 11:57身上都掛了一個緩刑 還不多想想狀況

stilu 12/04 11:57事發後A女仍與被告正常聊天,甚至當被告傳

stilu 12/04 11:57訊息表示「妳有點小可愛(愛心圖示)時」回

stilu 12/04 11:57覆「哈哈哈哈哈」、「確定是可愛嗎哈哈」

firetim 12/04 11:58報導寫的也差太多了吧?根本自己加了東

firetim 12/04 11:58西

ThisisLongID 12/04 12:00其實女方也有一些動作很奇怪 像是說

ThisisLongID 12/04 12:00傳訊息給友人 結果人還沒離開男方處

ThisisLongID 12/04 12:01就傳了「回家囉」訊息

kolsir 12/04 12:01我用ai整理根本沒有一起去買保險套這段,

kolsir 12/04 12:02記者是寫報導還是小說,三小,跟被告有認

stilu 12/04 12:02因為真的沒有一起去買,是男方去買,女方在

stilu 12/04 12:02

kolsir 12/04 12:02認識是不是

csaoesc 12/04 12:04

LargerThanU 12/04 12:04供三小 不直接報警? 第一桶金那麼

LargerThanU 12/04 12:04好賺?

Aixtron 12/04 12:09這時髒兮兮就沒聲音了!

lyellow 12/04 12:10推這篇

funkD 12/04 12:17還是很奇怪 報警就好 警察定位很快就到了

TurtLeKwei 12/04 12:21八卦肥宅只會檢討受害者= =

maxsho 12/04 12:21一些男的想法真的很噁心, 願意去別人家

maxsho 12/04 12:21又不代表願意發生關係。

TurtLeKwei 12/04 12:22一堆噁男= =

Coldhands 12/04 12:22看來是記者的創作文

duxxlux 12/04 12:22敢強姦就要有賣屁股也賠不起的罰則跟進

duxxlux 12/04 12:22去蹲到脫肛的刑責,沒什麼好同情的,就

duxxlux 12/04 12:22算脫光光,最後一刻女的不要,就是要停

duxxlux 12/04 12:23,不然就是有送第一桶金的準備

TurtLeKwei 12/04 12:23報警還要講在哪裡 受害人就不清楚了

TurtLeKwei 12/04 12:23搞不好講到一半 加害人回來 大家真天

TurtLeKwei 12/04 12:23真= =

karol1314 12/04 12:24都可以傳訊息給朋友了,為什麼不是報警

karol1314 12/04 12:24

Sanish 12/04 12:24內文就要都說,男方很快就回來了

mm58307533 12/04 12:25這樣比較正常

TurtLeKwei 12/04 12:25肥宅都這麼天真的嗎= = 笑死

karol1314 12/04 12:26沒有要護航性侵犯,只是覺得學校家庭對

karol1314 12/04 12:26於這個部分的教育是不是要加強,連老師

karol1314 12/04 12:26都不會

firetim 12/04 12:27去人家家就代表願意幹嘛的邏輯真的有病.

firetim 12/04 12:27.....

ffaatt 12/04 12:28除非男方證詞也一樣

atpx 12/04 12:32看到「返回女方租屋處發生第三次」這一段我

atpx 12/04 12:32開始覺得怪怪,都回自己家了有更多機會可以

atpx 12/04 12:32反抗逃跑報警求救,結果來看行為不合理

leechiungyi 12/04 12:33垃圾記者亂寫

anony6425021 12/04 12:34不懂譴責被害人的在想甚麼,直男是

anony6425021 12/04 12:34無法換位思考嗎? 女性體格小男性這

anony6425021 12/04 12:34麼多,他們怕被暴力對待怕被殺,寧

anony6425021 12/04 12:34願忍受一時的性侵犯來保全自己的生

anony6425021 12/04 12:34命安全。加上在極端壓力的狀況,怎

anony6425021 12/04 12:34麼能要求被害人當下能有周全理性的

anony6425021 12/04 12:34判斷!這案子是性侵無庸置疑,到底

anony6425021 12/04 12:34有什麼能夠護航加害者的部分,不要

agou 12/04 12:34有手機不求救?不想辦法逃走,就是被黑熊亂

agou 12/04 12:35教,為了人身安全要屈從?

anony6425021 12/04 12:35仇女仇到無法明辨是非。

Catalyst 12/04 12:35老師願意認識保全 很好奇這老師幾歲了

Catalyst 12/04 12:35這麼急

Catalyst 12/04 12:35但跟到人家家風險本來就很大 不論男女

agou 12/04 12:39男的有用暴力嗎?沒有,就動動嘴就屈從,然

agou 12/04 12:39後要求保險套?

anony6425021 12/04 12:40什麼行為都堅持要合理不能有缺陷,

anony6425021 12/04 12:40那各位台男為何求學階段不“合理”

anony6425021 12/04 12:40認真讀書,不“合理”的考上頂大頂

anony6425021 12/04 12:40尖科系,為何現在不“合理”的好好

anony6425021 12/04 12:40精進自己,以過更好的人生,還可以

anony6425021 12/04 12:40在性別市場成為被挑選而沒被挑剩的

anony6425021 12/04 12:41。沒有嘛,各位還不是在這邊發廢文

anony6425021 12/04 12:41、發仇女文虛度光陰,各位的行為就

anony6425021 12/04 12:41很合理?笑死人

AIRWAY1021 12/04 12:42門口被控制了是要跑個屁啊

epc19 12/04 12:45記者跟嬯的水準一樣爛

anony6425021 12/04 12:45我一個180cm 80kg的男性,在美國出

anony6425021 12/04 12:45差時被比我高壯一大圈看起來凶神惡

anony6425021 12/04 12:45煞的黑人靠近,也緊張得擔心自己是

anony6425021 12/04 12:45不是會被搶被攻擊。

anony6425021 12/04 12:46無法理解女性被比自己大隻的男性逼

anony6425021 12/04 12:46迫的恐懼就閉嘴吧,別笑死人了,不

anony6425021 12/04 12:46要總活在自己的世界內,多換位思考

anony6425021 12/04 12:46。只怕只會網路打嘴砲的這群台男,

anony6425021 12/04 12:46遇到鄭捷就是跑第一的俗辣。

epc19 12/04 12:46說什麼不應該譴責被害人的,請問幹嘛要男

epc19 12/04 12:47的送他回家?校死

cool10528 12/04 12:47因為被告很快就回來,她傳完訊息對方就

cool10528 12/04 12:47回來了。 這種證詞碰到正常一點的辯護

cool10528 12/04 12:47律師會被戳爛吧

yao860718 12/04 12:47感謝釐清,記者是在寫三小==

sbreezer 12/04 12:48女老師通常都有精神病

sotbc 12/04 12:49安齋拉拉有拍過 哇災

Alaba 12/04 12:49又在檢討被害人

wickham15 12/04 12:49Ai 寫的都比記者好 真廢

Mood10207 12/04 12:50專業

dobe 12/04 12:50

isaac1218 12/04 12:52原本新聞真的亂寫欸

markhbad54 12/04 12:57為什麼不報警?連line都有位置資訊

shangguan125 12/04 12:58妓者

odddriver 12/04 12:59唉 記者真的是沒救了 比gpt還廢

therockwx 12/04 12:59記者帶啥風向 噁爛

coffee112 12/04 13:05推你的各種查證

elvaismylove 12/04 13:0730幾歲老師有手機不報警,選擇傳lin

elvaismylove 12/04 13:07e?????

xvited945 12/04 13:11門有反鎖嗎?為什麼跑不掉

xvited945 12/04 13:11有手機可以傳訊息,為什麼不報警?

gentleman317 12/04 13:15怎麼跟新聞差蠻多的… 噁男遍佈 大

gentleman317 12/04 13:15家真的要小心

LoveMISIA 12/04 13:16只看新聞真的很離奇 推這篇 新聞製造業

justptt978 12/04 13:16記者亂源

nananana325 12/04 13:21記者是噁男嗎?惡意帶風向,八卦台男

nananana325 12/04 13:21也是真的很噁

sweetlatae 12/04 13:21推認真看判決書 新聞在亂寫啥

ww770829 12/04 13:23記者實在是……

chih2loveu 12/04 13:25推推 正義回來了

vokey 12/04 13:25記者寫得出這麼大一篇已經不容易了,對記者

vokey 12/04 13:25不要太嚴苛

shadow01983 12/04 13:25一直問為啥不報警的是沒看內文嗎?

shadow01983 12/04 13:26不是說了不知道被告是否會回來,怕被

shadow01983 12/04 13:27加深傷害?

imagineQQ 12/04 13:27還蠻好笑的 有時間在哪邊傳訊息寫故事

imagineQQ 12/04 13:28這麼不打個110

shadow01983 12/04 13:28不是每個人手機都有下載報案app 好

shadow01983 12/04 13:28

kazake 12/04 13:31樓下就有超商是不是 套子也買太快…

Xuan0313 12/04 13:31無良記者

gpx369 12/04 13:31好,看起來他沒離開房間,是記者敘

gpx369 12/04 13:31述問題

shena30335 12/04 13:32推認真找判決書釐清真相

gueswmi 12/04 13:33這種狀況 應該研究女的手機有沒有被

gueswmi 12/04 13:34男的實質掌控

ipadpro2 12/04 13:34打119?

gueswmi 12/04 13:35又或者說 女的能否自由使用手機

gueswmi 12/04 13:36是不是新聞說的 很緊急的只能短短使用

gueswmi 12/04 13:39看起來是一次女方回憶裡 厭惡的約炮經驗

zxcc79 12/04 13:45北七記者

taddy0540 12/04 13:47新聞根本亂寫,誤導人

taddy0540 12/04 13:47女的就是以保護自身安全為最高原則

taddy0540 12/04 13:48如果報警被男的知道,怕被暴力對待,合

taddy0540 12/04 13:48

pradakiss 12/04 13:48這樣你知道台灣新聞水準了吧

cedric0928 12/04 13:51怎麼看都不合理

liner1989 12/04 13:51有手機不報警???

smallox 12/04 13:54記者亂寫不意外

YuSeaFood 12/04 13:54早有預期了吧,是不是越想越不對勁

MDAISUKE18 12/04 13:58簡言之被告身份決定了心證

xhung 12/04 13:58記者不意外...

LonyIce 12/04 14:09推文好噁心 一直幫犯人護航 是同一類人

LonyIce 12/04 14:09

qscNERO 12/04 14:11垃圾記者

DearR 12/04 14:13合理啊 各位不信的男人 你就問問自己 在那

DearR 12/04 14:13個環境跟距離 你有沒有能力不計手段讓一般

DearR 12/04 14:13體能的女人跑不掉

love50921 12/04 14:13看下來我結論:判有罪沒問題,但那女

love50921 12/04 14:13的智商應該趨近於障礙邊緣

daae 12/04 14:38記者真好當

Dayton 12/04 14:42簡單說 智障不等於該被性侵

KOKEY 12/04 14:45欸欸欸,原報導的一起去買保險套是無中生有

KOKEY 12/04 14:45

monkeytsai 12/04 14:55垃圾妓者我操你媽

tihs104 12/04 15:06這種有前科的,你真的不知道他瘋起來會

tihs104 12/04 15:07重點是記者改的也差太多了吧

mokumi 12/04 15:09有些不明白的要記得一點,對女的來說,她

mokumi 12/04 15:09的認知是:只要男的有意願,一拳就可能打

mokumi 12/04 15:09死自己(實際上也差不了多少),只要前面

mokumi 12/04 15:10有一步踏錯,後面全部都會保命至上了.

donboonic 12/04 15:10Ncc 要不要管一下,看下來記者亂編耶

ringohejia 12/04 15:11當下應該直接簡訊報案

madcloud 12/04 15:12…怎麼不打110????

nalthax 12/04 15:14記者寫女方跟男的一起去買保險套

gainsborough 12/04 15:15還是讓子彈飛一下

redsucksndie 12/04 15:29林彥臣哦,該查一下記者和編輯了

Snomuku 12/04 15:30東森記者素質真差

covenant 12/04 15:30就算有疑惑的地方 某些人仇恨女性的程度

covenant 12/04 15:30也太誇張 反射的就要懷疑

solsol 12/04 15:38所以就女的腦補自己超危險於是半推半就

solsol 12/04 15:39最後想想不對

gydiaw 12/04 15:48警察還沒來就被幹掉怎辦

gydiaw 12/04 15:48只要男的還在房間 配合是最安全的 不然沒

gydiaw 12/04 15:49命是十秒的事

imagineQQ 12/04 15:50一堆人說在仇女 就問傳line比較快 還是

imagineQQ 12/04 15:50播110比較快

marksky 12/04 15:51推這篇,記者太誇張了吧!

NEWSUP 12/04 15:51活該被判刑

salemcat 12/04 16:00為什麼不報警=_=???

gydiaw 12/04 16:11110要講話欸 被聽到也很危險吧

gydiaw 12/04 16:12小聲講110聽不清楚不就更浪費時間 訊息先

gydiaw 12/04 16:12丟出去最快

yechau 12/04 16:15為什麼不報警?

dong531 12/04 16:16傳line就不危險,要性侵你還留下手機離開

dong531 12/04 16:16讓你能傳訊息或報警

dong531 12/04 16:18如果是我,光著屁股我也跑到街上,在房間

dong531 12/04 16:19內拿刀殺我很簡單,跑到街上要徒手打死我

dong531 12/04 16:19很困難

sspider0829 12/04 16:21

OAVAYAVAO 12/04 16:43媽的記者亂寫

ohmygodha 12/04 16:43一堆推文下指導棋的 你要自己套入緊張

ohmygodha 12/04 16:43的濾鏡下來做選擇 人類在壓力下選擇能

ohmygodha 12/04 16:43力會降低很正常 站著說話不腰疼當然容

ohmygodha 12/04 16:43

solsol 12/04 16:53啊 選擇不要去對方家是有多少壓力?

solsol 12/04 16:53到對方家樓下,不要上樓是有多少壓力?

solsol 12/04 16:54在樓下等或附近超商等,會腰疼嗎

cccff 12/04 17:09https://i.mopix.cc/MnH3s1.jpg

chris510127 12/04 17:55原新聞 ㄏㄏㄏ

nnnni0 12/04 18:17

Childishan 12/04 18:17對你來說沒壓力 這很好說明這種鳥事

Childishan 12/04 18:17不會發生你身上 但對有一些人來說他

Childishan 12/04 18:18們不懂拒絕是真的會有壓力 他可能就

Childishan 12/04 18:18不知道要怎麼做 你要說他笨 也是一種

Childishan 12/04 18:18笨沒錯

xiahself 12/04 18:47推認真找判決書澄清事實

birdskingla 12/04 18:55唉 記者

zasdee 12/04 19:08這女生感覺很常約 可能對象條件太差

encoreg57985 12/04 19:22記者忽略重要資訊沒寫 差很多

huabandd 12/04 19:31原來如此,這就說得通了

bndan 12/04 20:05那沒啥好說的 至少這文正常多了= = 原新聞

bndan 12/04 20:05跟本亂寫

bcismylove 12/04 20:54點開line傳訊息會比打110快?

shi21 12/04 21:24推一個澄清

wiston1419 12/04 21:37110很慢欸= = 樓上真的打過?

wiston1419 12/04 21:44而且警察到門口敲門 男生在屋內激動

wiston1419 12/04 21:44揮刀 有比較安全?

epc19 12/04 21:55給他錢讓他去買雨傘很難?沙小人生地不熟?

epc19 12/04 21:56所以第一次上來就跟不熟的人吃飯

epc19 12/04 21:56然後完全沒有防範措施?

epc19 12/04 21:56幹你娘還在那邊說沙小護航

epc19 12/04 21:57沒講判決書還好,媽的一講完更想噴女的

epc19 12/04 21:57連基本的約網友見面保護自己都做不到

epc19 12/04 21:58現在怪鄉民酸他,幹你娘

epc19 12/04 21:59還什麼典型性侵受害者,是典型至缺

epc19 12/04 22:00什麼讓朋友知道他活著,那上面靠杯110的

epc19 12/04 22:00他都有做好會死的心理準備,那還不爆警

epc19 12/04 22:01根本錯亂

wiston1419 12/04 22:09言下之意 樓上覺得進家門=同意做愛 歡

wiston1419 12/04 22:09迎你就都這樣 看你被判幾年~

mofe 12/04 22:44報警警察10分鐘不一定到,但10分一定夠那男

mofe 12/04 22:45砍人好幾百刀 安全考量先選保險那邊正常

mofe 12/04 22:46反正事後證明女的確實活下來了,報警則未知

rnunmnnvvw 12/04 22:59啊穿著浴巾不能跑到門外求救?

bhc 12/04 23:01這劇情好驚悚

solsol 12/05 00:48嫌浴巾不夠大 案發的11月也可以找棉被包

bismarcklin 12/05 01:18手機按110播出去,甚至一句話都不用

bismarcklin 12/05 01:18講,警察就會來了啊

perartlit 12/05 04:14好多噁心推文,一堆男的無法換位思考女

perartlit 12/05 04:14性對於天生力量就比較大的男性會有恐懼

perartlit 12/05 04:14,那種力量差距註定女性更容易有生命危

perartlit 12/05 04:14險,會更怕激怒加害人

rainwen 12/05 05:21人的內心是很複雜的,就心理學上,在遇到

rainwen 12/05 05:21重大壓力的反應,不是只有戰或逃,而是有

rainwen 12/05 05:214F:戰(Fight)、逃(Flight)、僵(Freeze)

rainwen 12/05 05:21、討好(Fawn),常聽到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rainwen 12/05 05:21也是一種複雜的心理機轉。並非說女方一定

rainwen 12/05 05:22沒有事後不對勁的可能,但不逃甚至順從的

rainwen 12/05 05:22行為在某些人身上是會發生的。

liyahui 12/05 06:56某epc完美示範低能兒邏輯

liyahui 12/05 06:57有一堆心理學書不會唸嗎,看不懂中文還是

liyahui 12/05 06:57文盲

liyahui 12/05 06:57喔這句學你,幹你娘死文盲

liyahui 12/05 06:58典型智缺?這是自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