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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慘了?陳智菡、陳宥丞是證人!律師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柯文哲慘了?陳智菡、陳宥丞是證人!律師作者
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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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推噓 4 推:10 噓:6 →:22

規定寫在那邊
簽名蓋章表示認同會遵守

今天出來了犯規就是犯規
說一聲疏忽
歹勢啦
請求原諒
這是人際基本準則

舉個例子
今天房貸增貸就是不能拿去買房
你要做沒關係
演一下
過過水
今天演都不演直接拿資金買房
被抓了說
都是我自己的錢為什麼不能買
人家誰誰誰怎麼沒事

是不是白目
還要凹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 北檢這樣亂槍打鳥天羅地網的拚海量舉證
: 反而凸顯北檢舉證上的品質低落搖搖欲墜
: 現代的刑事訴訟中
: 是採「誰主張此事實,就由誰負責證明該事實為真」的舉證責任分配方式
: 北檢要證明京華城容積獎勵是否違法
: 與其羅列基本上沒有什麼關聯性的300證人
: 不如來個一刀斃命的事實證據
: 這次交保
: 把與陳智菡接觸作為抗告理由完全就是鬼迷人眼
: 具體說

: 北檢再怎麼擅長臆測妄想
: 也掰不出柯文哲能跟陳智菡串出什麼證詞

: 來影響事實證據改變法官判決
: 事實上柯文哲沒必要也不需要跟任何人串證
: 京華城容積獎勵有違法
: 再多的證詞說沒違法一樣是違法
: 京華城容積獎勵沒違法
: 再多的證詞說有違法一樣是沒違法
: 因為現代司法裁判終究還是要看你北檢提出的事實證據
: 而不是看你蒐集證詞搞編劇能寫出多厚的小說
: 更別說
: 北檢無限抗告押人取證已經早在大家意料之內
: 差別也只是差在用得是多爛的理由
: 不管有多少迫害
: 都將是十倍
: 百倍奉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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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25.15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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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732 09/11 17:19不要犯法真的很難QQ

leechiungyi 09/11 17:20我就看北檢能掰出什麼東西笑死全台

leechiungyi 09/11 17:20灣人

nosay 09/11 17:20小草:你拿出證明阿!

GamaloveVaca 09/11 17:20要北檢守法真的很難

xbearboy 09/11 17:20喊違憲就能光明正大違法了

chyichyi23 09/11 17:21笑死 律師認證當事人違反交保規定 XDD

臥底?

sa87a16 09/11 17:23那偵訊未依規定錄音錄影審訊沈,這樣照

sa87a16 09/11 17:23著你的話,基本上這個案子沒有必要辦啦

sa87a16 09/11 17:23,因為證據通通違法搜集

Wardyal 09/11 17:24難得一篇中肯的文

sa87a16 09/11 17:25我很期待你們堅守規定啊,因為這樣北檢

sa87a16 09/11 17:25早就不知道輸幾次了,光他們說證據USB未

sa87a16 09/11 17:25依規定開啟就已經輸了,還是顏色對了,

sa87a16 09/11 17:25規定又能視而不見精神分裂了呢

Hishoxuty 09/11 17:26問題是陳智菡都去聽庭好多次了,當初

Hishoxuty 09/11 17:26黃珊珊是被法官禁止的。為何陳又可以

Hishoxuty 09/11 17:26

這件事犯規就是犯規 其他事情有爭議 就去吵其他事 硬要混在一起凹 難道這件事就會不見嗎

※ 編輯: inet (49.217.125.158 臺灣), 09/11/2025 17:32:27

bj4j45 09/11 17:32你講的完全沒道理啊!

stesome 09/11 17:33乾~最好雙陳是京華城的證人 胡扯一堆

slothman 09/11 17:33要求他們不要違規真的是苛責了

luben 09/11 17:34朕是雍正帝,朕超越法律

gprs910 09/11 17:36你聽不懂人話 需要說鳥話? 哪一案的證人

henseneg 09/11 17:39北院都沒說違規

viodin 09/11 17:41犯規?北院有說嗎?

viodin 09/11 17:41到底是誰凹誰帶風向

Hishoxuty 09/11 17:42不是凹是疑惑,因為法院對黃跟陳在聽

Hishoxuty 09/11 17:42庭的處理不同會造成當事人的誤解。

事項 內容 來源

主要案件 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

爭議證人 陳智菡(民眾黨團主任)、陳宥丞(台北市議員) 證人規模 兩案證人總數估 計達2、300人

律師主張 請求將禁止接觸的證人範圍,限縮在「尚未出庭作證完成詰問」的證人

檢方立場 裁定書已明確禁止與「同案證人」有任何接觸,並未限定為「尚未詰問的證人

,且陳智菡、陳宥丞均在起訴書證據清單上,陳智菡曾協助聯繫、陳宥丞曾提供京華城 案調查資料,均有串證之虞。 法院最新態度 因檢方已對交保裁定提起抗告,且卷宗已送交高等法院,靜候高院裁定。

https://i.imgur.com/DnjSpSU.jpeg

https://i.imgur.com/QfivqX9.jpeg

https://i.imgur.com/wPiiseO.jpeg

※ 編輯: inet (49.217.125.158 臺灣), 09/11/2025 17:45:54

amury 09/11 17:53小草出名的法盲

MikeyWill 09/11 18:06信了奇怪宗教的通常很難正常思考了

cerberi 09/11 18:27好喔 惡法亦法 惡檢亦檢嘛 繼續羈押讓大

cerberi 09/11 18:27家看司法笑話

xox5678 09/11 18:27綠x整天違規不看你出來哭夭

HAYABUSA1207 09/11 19:09http://i.imgur.com/AJyAOzu.jpg

HAYABUSA1207 09/11 19:10簡單的說:檢方認為她是證人,目前

HAYABUSA1207 09/11 19:10法院沒有把她列為證人。

HAYABUSA1207 09/11 19:11這就看法院怎麼認定了 呵呵

qeon 09/11 19:44台灣2300萬人都嘛是京華城的證人,關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