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請檢2個月內盡調查義務 法界錯愕:
※ 引述 《Gunbuster》 之銘言:
: 標題:[新聞] 柯文哲請檢2個月內盡調查義務 法界錯愕:
: 時間: Mon Sep 9 19:25:45 2024
: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 2.記者署名:
: 王宏舜
:
: 3.完整新聞標題:
: 柯文哲請檢2個月內盡調查義務 法界錯愕:無必要配合
: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台北地方法院5日更裁羈押禁見,柯16日前可抗告,但律
: 師團今發表聯合聲明,表明柯「不願提起抗告」,基於尊重當事人意願,因此「不再抗告」
: 。聲明裡,柯請檢察官「於此2個月之羈押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法界人士指刑事訴
: 訟法規定偵查中羈押可延長1次,檢察官無義務按照「祈使句」辦案。
:
: 柯文哲遭羈押後,外界等待柯文哲抗告,但柯的律師團今天聲明不抗告後,連地院、高院都
: 覺得詫異,不過律師團請檢察官2個月「窮盡一切調查義務」,柯將全力配合調查,法界人
: 士疑惑「2個月內能偵結嗎?」
:
: 刑事訴訟法第108條分別規定「羈押被告,偵查中不得逾2月,審判中不得逾3月。但有繼續
: 羈押之必要者,得於期間未滿前,經法院依第101條或第101條之1之規定訊問被告後,以裁
: 定延長之。在偵查中延長羈押期間,應由檢察官附具體理由,至遲於期間屆滿之5日前聲請
: 法院裁定。」、「延長羈押期間,偵查中不得逾2月,以延長1次為限。」
:
: 也就是偵查中最長羈押4個月,從5日起算,檢察官若聲請延長羈押,仍由當時裁定羈押的北
: 院法官呂政燁審酌有無延押必要。若柯文哲延押後最終結果是遭起訴,北院屆時須開接押庭
: ,由分到京華城案的法官裁量是否繼續羈押,如果羈押原因(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
: 共犯或證人之虞;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有逃亡可能)仍在,柯文哲何時能離開台北看守
: 所,無人能預料。
:
: 被告遭羈押,人身自由遭拘束在看守所狹窄的舍房又悶熱,一般而言多會抗告,柯文哲選擇
: 不抗告,法界人士認為其他被告如應曉薇、彭振聲、沈慶京、吳順民抗告全遭駁回,柯文哲
: 又被視為居「主導」角色,抗告成功機會渺茫,如果抗告被回,宛如又被法院「認證一次」
: 。法界認為民眾黨正值危急存亡之秋,抗告失敗可能讓支持者渙散或反遭訕笑,柯乾脆選擇
: 不抗告。
柯文哲
真的有夠巨嬰媽寶==
以為全世界都繞著他轉
還指導檢調做事勒
笑死人
這頤指氣使的態度
留在家裡指揮媽媽給你切水果就好了
真的不要在外頭丟人現眼
再說了
你是被告
你是被告
你是被告
被告還指揮檢調
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
這種被告
這種態度
這樣狂妄
豈止自大
簡直狂妄自大
真的是以為當過醫生當過市長
就什麼都懂什麼都會了欸
你他媽的
你們的爛帳查到現在還是我不知道
結果要求檢調2個月調查清楚
真的是心裡沒點逼數
普信媽寶巨嬰男==
--
希望檢調快點還他清白 這有什麼問題?
下次換你被抓進去時 我也會希望慢慢來
一介草民 要犯大罪真的很難啦 畢竟沒有成立公司 沒有一團亂的爛帳 更沒有機會接觸到財團 到陶朱隱園唱KTV
查清澈本來就是檢調工作跟義務了,你知
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要求的是調查“義務”沒問題吧
深夜上工辛苦了
其實柯是不可以透過律師對外傳達訊息的,當
自己超越司法司法?
這篇也想領錢 當其他側翼塑膠喔
有夠崩潰
檢調是打擊貪污;還他清白?
以為自己是神,給我限期破案
如果你被關,還請檢調慢慢查嗎?傻鳥
柯是被告,他有臉教檢調辦案?
還限定兩個月,他什麼身份來指揮辦案?
很難吐槽
按現在什麼都查不到還狂洩漏的檢調,
是該好好教教啦笑死
智商多少會覺得這叫指揮辦案
鄭文燦七年的案子押40天就起訴了
柯何時透過律師律見表達最新意見了?
聲明全文也要看清楚啊。律師聲明是柯
庭前的立場與意思:如遭羈押;然後律
見時諮詢要不要抗告,柯表達不抗告。
檢調有偵查自主權,何須你一個被告指揮?
要求偵查不公開的人在不知道檢方掌握什麼證
據的情況下指責檢方沒證據起訴。這到底是什
麼東西?
因為政治性辦案,沒有證據就羈押的話
往往會造成調查怠惰
^.^
柯粉已經認為是政治辦案才認同柯的屁話
檢方跟你講他掌握什麼,「告他偵查不公開」
;檢方不跟你講有什麼,「什麼都沒掌握還要
押人」
用證據不足的理由羈押人,那就會想努力
淪得到你被告來教檢調辦案?關押還這麼囂
維持證據不足的狀態而非努力發現真相
張
要不要直接指定啊館當檢察官辦案就好?
這種態度,我看檢調一定押到過年
先禮後兵啊 延押庭還是這樣就不用再客氣
兩個月完全沒進展有甚麼資格談羈押?
不用現在就在想兩個月以後啦,妳們現在的主
張就是邏輯矛盾的嘛,要怎麼告訴你有足夠證
據羈押的情況下維持偵查不公開?
就跟一班老百姓一樣,走抗告等檢調調查,不
要東弄西弄
媽媽嘴老闆也沒幹嘛啊,還直接被錯誤
指認XD,誰遇不遇得上真不好說
有足夠證據就直接起訴了好嗎
而且還是被一般人錯誤指認…
現在就是不抗告 羈押理由不是要調查?
兩個月零進度 再兩個月還是零啦 這也挺
誰跟你就直接起訴啊,還有潛在共犯啊,為什
麼要直接起訴?
潛在共犯誰? 時間是有限的 而且完全沒有
要就整串拔起來,你以為越快起訴越好喔?
具體證據 其實就代表"嫌疑"其實很薄弱
誰要跟你講啊?偵查不公開
很抱歉 最多再兩個月 再多沒有了
為什麼我要給你小辮子告?
不然強調嫌疑可以查個十年八年關到死嗎
你如果是法官我就聽你的。
羈押的目的是防止被告湮滅證據、串供
Zzzz 真的是一點長進也沒有
或逃亡
什麼都查不出來 羈押要件紙糊的
這麼晚了還上班?
柯文哲是柯學 是信仰 是教主 是真理
如果今天阿燦跟柯P立場對調,沒證據
抄家還沒找到金流,DPP早就灑錢叫傻
鳥開夜市了。
不要再拿邏輯謬誤的主張到處聲張,什麼證據
不足偵查不公開都可以同時講
現就是預告到時候很有可能還是一樣空洞
兩個月後還是一樣 再延兩個月還是一樣
這世界不存在你想像的證據充足羈押又偵查不
這樣你還能挺?
公開啦
很遺憾的是 只有四個月 要再多沒有了
民眾黨先把自家競選爛帳釐清 準備下一回合
我挺正常程序,你要就走抗告。
因為不存在無限羈押等你查案的道理
現在就是不抗告讓他查啊 但是兩個月後
四個月是正常程序我ok啊
四個月滿起訴後,很有機會繼續押
延押庭就不會乖乖坐著了
四個月後不能繼續押 規定只能押2+2個月
看是什麼案子吧,有好幾的在排隊
審判期間惟一的羈押理由是有逃亡之虞
羈押有替代處分,具保、責付、限制住居
所以你認為可以五六案連發然後關個兩年
這樣? 根本到濫權的程度也能挺
等等,換當事人的說法,有違法嗎?
羈押不是讓你這樣用的 保證變政治風暴
起訴前,算被告嗎?
而且也不是說毫無理由吧?五六案雖說目前有
端組同時查,但每個涉案對象不同,我覺得不
如果這種招也敢用 其實代表連臉都不要了
要一直羈押是不合理,但多延長一些還可以接
受吧?
他本來就一張臭賤嘴,智商不夠就被洗了
一案就是 2+2 個月 而且如果刻意錯開
就等著政治風暴 不要以為所有人都白痴
這是開玩笑講出來的爛招 真敢用還得了
我是也覺得故意拖延也不合理啦 同意。只是
多給一點時間也是合理,看法官吧
時間是法律規定的 不是誰說多給就多給
而且經驗法則就是 如果兩個月完全沒進度
再兩個月很大可能還是一樣沒進度
延押庭如果還是拿同一套出來 除非法官
沒有證據就是不能羈押
瞎挺到底 不然那是律師開始進攻的好時機
丫扁被押時, 柯粉有這麼激動嗎?
柯粉 : 罪該萬死
這我就只知道,如果今天發生在一般民眾,絕
對不會有政治人物給予關愛眼光。你要不給連
你不能想像一個不存在的證據說某人會去
續羈押,就修法,我是不會特地去幫位高權重
湮滅就去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者用政治手段開特例的。
根本不是法的問題 是人的問題
兩個月四個月 半年 對信徒都一樣 司法不公
檢方你可以不要管啊 看你羈押兩個月沒成
果你自己壓力會多大啊^^
這其實是預告 兩個月後如果還是同一套
律師不會這麼客氣
可以啊律師可以強烈抗告,這是平民也可以作
賴皮可以說青鳥會飛出來 我們不能說小草
的,但平民不會有一群人坐在哪邊施壓,所以
長出來嗎?
我反對政治手段。
教主警告你 給你兩個月時間 不准延押 柯柯
po在fb或脆才能高潮
平民也會啊 愈來愈像冤案自然力量會更大
目前看起來亂搞的是北檢耶 搞不清楚狀況
羈押的理由很薄弱 只是柯不跟他們計較
你怎麼知道?證據薄弱?
等著看嘛 兩個月還是同一套不代表薄弱?
柯不計較?柯可不能傳達任何訊息出來。
拜託 以檢方這種尿性有證據才這樣?
人家眼睛沒瞎
而且現在看起來金流出問題可能性幾乎零
你是在說柯的律師違反處分?
不然哪有現在才開始找"金流高手"的道理
搜索票都搜不出東西了
違反什麼處分? 不抗告就是不計較的意思
但是要避免某些北七說柯認罪 一定要聲明
不抗告哪裡是不計較的意思,還有很多種可能
而且哪有被告還可以到處拍影片的?
平常證人、被告都馬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採訪
搭配聲明意思很明顯了 先禮後兵
,你最特別?
你拍這些影片都沒有串證嫌疑?
哪裡還有影片 之前拍的根本不算數
幻想多了什麼串證滅證逃亡都以為真的有
成為被告以後就是不可以到處串們子了好嗎…
"在逃共犯"的笑話才沒幾天就忘了嗎?
羈押禁見以後更是不能傳達「體諒法官」
是啊 所以讓你查嘛 這樣還講串證是裝肖
就是賭他到時候什麼新鮮的也不會
誰知道「體諒法官」是不是叫共犯滅證的暗號
?
來亂的就不要發文了
柯已經是非常奇怪的被告了,已經有超多特權
說有共犯的就抓起來 東扯西拉一堆幹嘛
你幻想的特權吧
我怕的還是檢察官利用非法羈押自己串
供偽造證據對被告做不利陳述,電視劇常
哪裡有特權說來瞧瞧
常這樣演
這案很難啦 其它幾個被押的也咬不到柯
你要不要查查看有哪個禁見的犯人可以透過律
師傳達,拍攝影片宣傳的?
更重要的是金流 看起來更像是啥都不會有
只有一段影片是進去前拍的 這是權利
羈押柯就是防止他澄清干擾檢方偽造證
據
羈押到2028避免斷絕選總統的可能
透過律師傳達也是在不抗告的同時表達
這也是權利 哪裡是什麼特權
檢方都還沒起訴柯,法盲就說柯是被告。你
檢查官先押人再找證據,是要找多久,若最
後找不到怎麼辦
九品芝麻官裡方唐境怎麼把原告變被告
要求警察確實開單抓犯人是指揮嗎?
能偽造證據的不是只有被告
需要的是金流之類的證據 這很難假造
律師只能說,基於個人決定我們不抗告。哪可
以講理由?體諒法官?
這是你自己的想像而已 有夠無聊
甚至現在可能某黨都有可能在花錢收買
案件關係人做假證
還好這案看來叫底下人咬是上面指使沒用
因為除了行賄收賄這一對 其它人是一件事
而且檢察官在偵查期間所蒐集的證據其
實尚未具備效力
有罪一定是一起有罪(還得抓底下一串)
證據效力必須經過提審詰問才會具足
更何況關鍵的"違法事實"都選是個問號
地院主張容積率本身違法是一定過不了關
我是不在意有誰被抓啦,反正就是照流程走,
目前調查都合理速審速決吧
用不完全證據一直羈押不給提審這也是
羈押這分裁決裡 不只撈過界見解還錯了
很有問題的
現在不計較 延押庭可以好好計較一下
如果很有問題,請像一般人進行抗告。
預告兩個月後見不行嗎?
而非上街頭企圖以政治手段開創特例。
有人說要調查就讓他調查 這也能嘴
檢察官自己認為證據充足了也可以聲請撤
銷羈押
有些人就是智障到沒救
你可以預告啊,在偵查不公開的情況下我是不
其實就明講討厭柯 所以覺得關到死也可以
知道你哪來的證據說檢調沒證據,兩個月再說
吧
柯的意思就是給檢察官調查到自認為證
據充足
其實羈押庭就看的出來手上沒什麼牌
我們阿燦大寶貝是清德的換帖兄弟,讚啦
我投他兩次票,他現在有太多案都圍繞在他旁
邊,查清楚再說
你要幻想證據已經很多也可以 兩個月後見
被判無罪是他法律上的勝利,政治上這些爛事
還沒找他算。
如果無罪 你其實找錯人算帳了
就自稱智商157的法盲腦殘
他作為市長沒有盡到督導責任,作為黨主席沒
管好黨,作為候選人,沒有正常報帳,作為居
住正義擁護者,他拿補助金買商辦
圖利都已經坐穩了, 押他也很正常
圖利並沒有坐穩 這還有好戲可以看
不然柯粉以為找不到證據, 就無罪?
除非金流真的有問題 那是檢方惟一的機會
圖利根本成立不了 啥時候刑事庭能判行政
羈押庭亂算容積率就罷 拿來定罪再好不過
果然,就是想先押再審20年吼
查四個月就查得到了 呵 這種陣仗去查綠的
兩天就把貪污的粽子拉出來了
你何必要跟草包講道理,他們就拿自己
不懂的一直跳,不在乎事實只在乎凹到
贏,整黨一個樣
目前檢調跟法官立場就客觀有證據但還在找
客觀貪污但沒金流客觀明知違法但根本沒人
知道違不違法要抗告如此多客觀的判定肯定
也會被客觀駁回小鳥都是如此客觀理解的快
跟上
全世界都在打柯,國家機器也在打柯
覺得司法不公還不抗告?明知會被駁回就
詭辯裝受害者,當柯下屬同學才是真正人
生可悲的事
不及格的側翼文章
想太多關到死
蠢鳥都不用睡喔
暗光鳥值夜班?
別忘了還有民眾黨黨員和柯的兒子女兒
沒查 為什麼要加快進度想掩飾什麼
哎呦,你就先直播肛門搾甘蔗保全韓粉
人如其名,把這當脆嗎?
邏輯死亡? 下去吧
爆
人被你關著 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人權損害 現在要求司法盡速調查都不行了喔? 調查義務就是義務 義務還有管你配不配合喔 除非你告訴我調查被羈押中的嫌犯不是檢察官的義務啦 能調查的不盡速調查 不只是侵害人權而且違反檢察官的義務![Re: [新聞] 柯文哲請檢2個月內盡調查義務 法界錯愕: Re: [新聞] 柯文哲請檢2個月內盡調查義務 法界錯愕:](https://i.imgur.com/KStRrxS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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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必要配合的意思是: 檢調動用了最嚴格的拘禁手段 並禁止當事人面見律師以外 所有人 在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4
檢調如果盡責查案 柯文哲搞不好還被扣上一個指揮檢調辦案的黑名 另外關於押人取供這件事情 我是覺得也不要說太早 如果最後發現只有押人 沒有取供 那到時候是不是又冤枉天下第一剪了? --3
這不是配不配合,這是義務。 羈押目的是為了保全證據, 原來台灣檢調押人後不用積極調查, 可以押爽的,警察國家唷。 黨的法界支持者,還錯愕......5
當在這個世界上發生一件很荒謬, 顛倒自己原有司法 人權 自由認知的事情, 卻真實的在現實世界持續發生。 其實這時候要靜下心來想想: 有沒有一種可能性,
沒啦,不認真查 兩個月內找不到東西可以提訊出來銬北的話 這樣延押的時候才會被以無羈押必要駁回啊 那麼認真查出一堆東西不就變成押起來真的有必要嗎 法界雜草用心良苦![Re: [新聞] 柯文哲請檢2個月內盡調查義務 法界錯愕: Re: [新聞] 柯文哲請檢2個月內盡調查義務 法界錯愕:](https://i.imgur.com/Tc4hNwp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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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柯進去 根本有賺 大選完 明明都沒聲量了 只要ㄌㄨㄚˋ安安靜靜38
我決定了,如果是無罪,這樣就是菩薩了,下次挺到底 如果有罪,就罪有應得,順勢退出 我覺得這樣等於賭一把梭哈了,一翻兩瞪眼很刺激 受害者應該得到補償,犯罪者應該得到制裁。 大家說4不4?![Re: [新聞] 柯文哲請檢2個月內盡調查義務 法界錯愕: Re: [新聞] 柯文哲請檢2個月內盡調查義務 法界錯愕:](https://i.imgur.com/WhA19Wn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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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最可能結局 查不到金流 但怕會引起政治風暴 官也不用升了 只好用個有爭議的圖利起訴21
看到今天 十分佩服臉書上那些公關公司在經營的粉專 在打擊第三勢力上可謂功不可沒 我判斷是否為公關公司 特點就是「難以連結到(至少一位)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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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檢調怎麼稱呼柯?檢調在偵訊問問題時 要怎麼稱呼柯文哲 直接叫柯文哲 柯姓被告 柯先生12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羈押禁見!律師證實「不提抗你講的那是綠色法官的想法 正常邏輯是 就給你檢調兩個月時間安心羅織 不對 拼湊9
Re: [新聞] 檢調7路搜索木可等地!查柯文哲政治端木正是被告可以理解,但為何李文娟也是被告 端木正把帳灌給木可木可應該是被害法人和尼奧、時樂一樣 戴利玲和李文宗都是用證人身份 ,為何李文娟是被告身份 李文宗不是說李文娟到競辦只是幫忙而已 難道端木正有說了什麼事讓檢調認定李文娟有犯罪嫌疑X
Re: [新聞] 柯文哲請檢2個月內盡調查義務 法界錯本柯黑覺得阿北真的很可憐 小草沒人真正關心他 連北院裁定書柯黑都比較熟悉 裁定書: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2
[問卦] 台灣名嘴是不是都有極高法學素養好像從指揮檢調要怎麼辦案,檢察官要不要聲請羈押,被告可不可以交保等事情全部都很懂 欸,不分什麼立場,一個講的比一個還肯定,看起來都言之鑿鑿,甚至連有沒有政治力介入 什麼的都很清楚欸 台灣名嘴是不是每個都有律師執照啊,怎麼什麼都懂? --2
[討論] 照黨規柯文哲是不是該讓給昌當主席了?檢調已經介入調查 案件柯文哲列被告 黨主席是不是不該給一個正在檢調調查的人 一旦起訴勢必比照高虹安 那就是要辭黨主席X
Re: [新聞] 柯文哲請檢2個月內盡調查義務 法界這篇讓我更相信柯有圖利了 這命令限期的語氣展現出驕傲自大了而且不尊重專業 查案柯是有檢調受過專業訓練的人懂嗎 對專家指手劃腳的 這種個性京華城案怎麼可能不介入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