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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怎麼一堆法盲 不知16歲以上合意性交就合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怎麼一堆法盲 不知16歲以上合意性交就合作者
k4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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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tman5566 (肥仔不能亡)》之銘言:
: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銘言
: : 請問一下
: : 法盲會不會太多
: : 一直講跟未成年發生性行為會怎樣
: : 刑法就規定16歲以上就有性自主權
: : 雙方合意性交 沒有刑罰的問題啊
: 跟滿16歲未滿18歲的少年做愛沒問題阿
: 有問題的是拍攝性愛影片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1項
: 「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

: 其他物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只要拍攝就違法,即便未成年少年同意」。
: 甚至更誇張一點
: 未成年少年同意「自己拿手機拍,另一方配合也是犯罪」。
: 台灣法官就是這麼害怕未成年人的性剝削權,擴大解釋法條的文字,把「拍攝、製造」

: 成自己拍或是別人拍都違法。
: 是說炎p背景很硬嗎?
: 怎麼都沒人告發、底下還一堆留言挺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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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BePTT


我阿肥啦
阿肥覺得你這樣有點過頭了= =
鬼島有關兒少性行為的立法
可是上世紀經長久公民運動才爭取的!!


以前的鬼導灣灣人,各種誇張舉止
其中一樣就是對未成年的性犯罪
而會有多誇張 !?!?
看鄧如雯那案件就懂
這案子也是加快立法的原因


上世紀立法前
鬼島的雛妓問題可是很出名的啦
記得我國小時還有看到宣導文宣
現在的小孩跟本無法想像吧......
那時雛妓不少是被逼良為娼的
有些還是父母欠債就被抓去賣的
人口販賣不演的,而被賣的還沒有人權喔!!


當時法規上沒有能良好處理的法條
很多公民團體看不下去
甚至好幾個連立委也是積極參與立法


法案條文最後在承上給行政機關時
也是很罕見的
行政機關對此並無提出對案
最後沒有修改.是直接使用民間團體的版本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而此法後續也是再度經過了幾次修改
目前是「兒童及少年性剝 削防制條例」
https://i.imgur.com/L9mh65f.jpg

https://i.imgur.com/YMDvbSD.jpg
https://i.imgur.com/jcaSsQ9.jpg
https://i.imgur.com/kAzUt6q.jpg
https://i.imgur.com/lonHZ1V.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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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eroth 06/21 10:00阿肥法律系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