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SOD真實上演!夜班色保全性侵女房仲拍片
※ 引述《WADE0616 (哇)》之銘言:
: 判決指出,現年63歲的葉男,曾因強盜、妨害性自主、詐欺等罪遭判刑服刑多年,2020年: 假釋出獄後,擔任台北市一處社區的夜間保全。今年2月,他在值勤期間見一名女房仲在: 社區帶看房屋,便以可提供住戶資料協助業務為由,引導對方進入管理室,並假借幫忙為: 名,誘導對方翻拍住戶個資,期間暗中側錄。
所以說物業公司也很糟阿
還是說保全人才庫不足 連這麼多次前科的人也能當保全
葉大有前科累累,1987年因侵入住宅強盜、性侵女屋主未遂被判刑8年;1991年,持刀侵入2名女性被害人住處竊取財物,判刑4年;1995年間,連續對數名被害人犯加重竊盜、盜匪既遂,判刑15年,詐欺取財、妨害公務罪判5月;2007年間,持刀綑綁2名女子,恫嚇要強暴殺人,強盜其財物,判刑10年。他入獄服刑多次,其中有4次是強盜前科,2020年5月60歲時假釋出獄,卻於2025年2月再犯此案。
強盜性侵 8年
強盜取財 4年
強盜詐欺 15年 5年
強盜 10年
到六十歲才出獄 結果過沒幾年又犯案
那這次會關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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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犯案 法綠人才有錢賺
樓下希望被玩肛門幾年
所以有的公司會要求 良民證阿!
真可怕
缺人啊 沒人要做就是這樣
說明了化學閹割有其必要性
現在保全公司超過半數拿不出法定最
低薪資,所以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請
一堆三教九流的,清潔公司也一樣,
所以你的社區治安最大破口就是他們
這還滿誇張的欸 笑死 一堆強盜的當保全
我以前的社區請的一位單親爸爸全身是刺青
要穿短袖才會露出來 但他態度很好 住戶都
很喜歡他 除了我 覺得他很怪
可教化
因為法定薪水太高啊,管委會根本沒錢
拿出合法的薪水,偏偏薪水不合法只罰
“公司”,不會罰管委會,當然你可以
講的很簡單,拿不出正常薪水的社區就
不要接標案,但實務上就是很多公司需
要靠這種社區存活,那接了之後只能找
更差的人,願意領不合法薪資的來上班
這個保全公司應該要用連帶責任,受罰
說明台灣矯正教育的失敗,關多久都沒辦
法改變行為人繼續犯罪
台灣需要三振出局法案
照正常法定薪水請保全根本一堆人請不起
看時間他被判的那些刑期沒幾個關滿的
,幹!現在還可以假釋喔
看唄基因可教化
好笑的是,你現在修法會被說為了誰誰誰設
的,哈哈!明明有太多法律都是上古世紀的
良民證沒用啊,你設定沒犯罪的區間就好
有的可不會這麼仔細看
就說了 現在台灣只適合死刑 矯正教育根
本是烏托邦式的一廂情願 那些犯罪才不管
你勒
可教化的錯
下次出來一定殺人了 反正也出不來了
閩南人不受教的,矯正教育根本沒用
法綠人心中的一塊肉
可以無和解死刑嗎
這種累犯還能當保全?監守自盜?
2025了還有人相信良民證
講個笑話,良民證
5年後出來 到時候又來個七旬保全性
侵事件
規定是死的,綠共是活的
綠營不照顧支持者誰來照顧支持者?
這些都是重大案件欸...
?? 台灣到底是?
連續犯罪耶,看起來沒教化可能
法定薪水也沒很高啊?請不起?
保全說什麼一定要良民證都是說說的
啦,從業現場狀況沒人,你當主管的
,哪裡管什麼良民不良民,嘻嘻,還
党的寶貝 一年極限了吧
以為現在是10年前台灣哦,醒醒
官司永動機 有這些人渣 法律系才永遠有學
生 反正不會姦到法官立委
這種東西直接銷毀比較快吧
請一個正常工資的 社區直接罵爆管委
會
就缺人什麼人都用
關物業屁事喔ㄏㄏ
又是一個流刺網ㄏㄏ
這個就惡性單位 直接移除吧
管委會可以要求業者提供良民證
葉男就是沒繳黨費?
考量年紀大有悔意 關兩年吧
便宜的保全12小時1000元,不香嗎
台灣真的超棒
判42年 關了幾年
保全確實很缺人啊!
支持法官連坐罰
少子化 有人做就偷笑了
這種人渣還能活在台灣真的是很可悲
跟本去監獄打怪升級 之前性侵未遂 這次進化到
成功吃下女房仲 台灣司法要檢討啊
這去告公司應該可以賠錢吧
大半輩子都在坐牢,一出獄又繼續犯案
這是累犯欸,物業公司應該查的到吧
人渣
闖入、性侵、強盜。這不就十大的程
度了,這樣還能聘用公司根本沒標準
吧
就一直壓保全公司價 那就沒良民證的
也來 能坐著就好
法律人判完就走,完全不管再犯☺
為什麼保全要沒有前科? 立委需要嗎?
保全公司這樣會被吊牌的樣子
沒說保全不能有前科,但這種程度和
類別的前科可以?
被關幾十年的強盜當保全,說難聽點
基本上等同讓盜匪保護自己吧,什麼
東西都有極限的吧lol
別說什麼可不可以,現在就是完全沒
物業在管,只剩台積電請的物業可能
會管了
這一定出來再犯
誇張
要花多少錢請四大碩來當保全
只有香蕉還會有誰來當
大家癥結點應該在為什麽敢請這種人
,因為這種人不會也不敢去檢舉公司
違反勞基法,住戶要便宜,物業也要
賺,就是住戶、物業、保全三方互相
妥協下的產物
這樣講好了 你是住戶會不會想壓保全薪水
會麻 那這樣薪水能請的就社會底層的人
根本沒必要保全,浪費人生的職業
一堆住戶死老人心態,說保全4萬很輕鬆
好做不想出那麼高,叫他去當就那邊藉
口一大堆
可教化
建議修法,累犯真的要重罰....唉唉唉
又沒選總統一下子就出來了
性侵犯就該鞭刑
這種前科還有公司敢用 真猛
到他出事前加減賺,出事賠錢開除換點
反正人生已經爛掉了,難得有機會吃
女房仲當然
我猜他allin一把豪賭輸了就幹個爽再吃終
生免費食宿
這種垃圾根本沒存活的必要吧 再廢死啊
笑死,保全如果真的要要求水準,你根本不願
意付
都習慣獄中生活了,外面生活已經不適合他
,長期累犯直接死刑才人道
應該未來在法院擔任保全,那就判20年
如果只是屁民社區的話,就判兩年
把台灣搞越爛 支持綠共的低階傻鳥就越
多
台灣需要鞭刑
感謝党 雞雞癢了就去強姦 看人不爽
就撞死
拜託立法 化學去勢
現在真的一堆有前科的在做保全
這種台男不少 需要去勢+鞭刑
所以應該直接閹割
前科累累還可以假釋,台灣的司法就是這麼
神奇
為何一直可以假釋
繳稅養這種垃圾到63,幹你娘
其實就算給法定薪資 爛咖還是一堆啦
那種夜班給你偷跑出去晃的 可能要請到
那種豪宅特勤素質才OK
低端職業根本在搜集垃圾
重大刑案累犯要判死刑。
真的誇張
一定可教化啦乾
等一下 犯罪前科還能當保全喔
沒被槍斃的陳進興?
不然你說他能做什麼…不就工地 保安嗎
累犯三次以上直接槍斃啦,社會負資產
= =
保全不是不能有前科嗎?
司法對這種慣犯還是一樣縱放
臺灣連刑期都是詐騙 根本沒關到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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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死刑=再犯率0是最佳解吧這次殺警案就是假釋逃獄的犯人殺的 雖然他前科是強盜竊盜沒殺人 不過如果殺人處死刑,是不是就不會再犯了 --6
[請益] 刑法問題一則甲至銀行搶劫(強盜),取得財物後離去時,與保全拉扯不慎使保全跌倒致死。 問本題是成立強盜致死罪還是強盜與過失致死數罪併罰? 看解題書此類型的題目都是強盜致死.. 但小的疑惑是,甲並非在行強暴脅迫的過程中又致他人死亡 而是在強盜既遂之後又另犯過失致死。![[請益] 刑法問題一則 [請益] 刑法問題一則](https://i.imgur.com/E0xrV1v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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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星國女友電話講一半突尖叫! 他親耳聽這種強盜強制性交台灣只判刑3~4年的說法到底是哪裡看來的? 刑法332條,強盜強制性交基本款就10年起跳 哪來3~4年的判例??? 底下附一個今年定讞的判例![Re: [新聞] 星國女友電話講一半突尖叫! 他親耳聽 Re: [新聞] 星國女友電話講一半突尖叫! 他親耳聽](https://imgcdn.cna.com.tw/www/images/pic_fb.jpg?v=202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