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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車手秀判決書炫耀「詐騙3百萬」:想賺錢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車手秀判決書炫耀「詐騙3百萬」:想賺錢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1

※ 引述《a6000200 (aa)》之銘言:
: 實習編輯 李羿璇
: 近日一段抖音影片在網路上引發輿論譁然,影片中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自稱曾因詐騙26: 人、涉案金額達300多萬元入獄,刑滿出獄後不但毫無悔意,還高調拍片分享自己的「: 詐騙經驗」。此舉令不少網友直呼「難怪現在台灣這麼多人搞詐騙,騙了幾百萬還這麼: 驕傲」

對了所指的影片內容,展示的應該是「彰化地院一一四年度訴字第五三三號刑事判決」,節錄主文如下(被告認罪、還沒執行):

廖健凱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千元沒收之。



至於不宣告無法沒收時追徵的原因,則參考理由第五段第二點:

「刑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沒收應適用裁判時之法律」,故關於沒收之法律適用,尚無 新舊法比較之問題。新修正之洗錢防制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犯第十九條、第二十條之 罪,洗錢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經查:本院審酌 被告廖健凱為車手,並非詐欺集團之核心成員等情,依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二第二項規定 ,認無依新修正之洗錢防制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宣告沒收與追徵之必要。」

所以難怪能持續招搖撞騙...



順帶一提,該位被告還匿藏其他共犯,導致法院被迫宣告沒收保證金

參考「彰化地院一一四年度聲字第七八一號刑事裁定」:

聲 請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蕭兆佑
具 保 人 廖健凱

上列受刑人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聲請沒入保證金(一一四年度執聲沒字第八十五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廖健凱繳納之保證金新臺幣參萬元及實收利息,均沒入之。



至於緣何而能假釋,則要看台灣高等法院一一四年度聲保字第一三二號刑事裁定:

主文:

廖健凱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廖健凱(下稱受刑人)因詐欺案件,先後經判刑及執行,現在監獄執行中。茲受刑人於民國一一四年一月十六日核准假釋,爰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語。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一條第一項、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項、第九十六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於一一三年駁回上訴,原刑期(有期徒刑一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四萬 元沒收並得追徵)宣告確定。



看起來真的是不怕因為這一連串的事,搞得身敗名裂

且法官也有「輕判」的狀況,所以才能讓這種人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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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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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F1111 08/10 13:41既然他沒有跟黨做對的念頭....

ffaatt 08/10 14:03炫耀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