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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獨家/不只東岸廣場!基隆博愛停車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獨家/不只東岸廣場!基隆博愛停車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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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月收入真的4、500萬好了,
月租金125萬用500萬算也是收入的25%,
林大律師是覺得收入1/4拿去付租金很不合理嗎?

之前東岸停車場年營業額大約是6億多,大日這個二房東每年付給市府5000萬,
但這5000萬有1600萬是土地稅不是租金,實際租金是3400萬,
3400萬/6億是多少?5.67%。

繳25%收入當租金是圖利,
請問繳5.67%收入當租金是什麼,做慈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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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ewang 02/22 12:13林大律師可能要基隆像高雄一樣 出租場地

ImBBCALL 02/22 12:13那麽賺怎麼會權利金那麼低

很簡單,因為原始契約是大日對市府只租停車場的OT案, 基於停車場收入有限所以合約幾乎只有要求固定權利金3400萬, 隨營業額提高要一起增加的變動權利金在合約只有要求1、2%, 而且只算了停車場收益,沒算NET在上面商場的收益。

nikewang 02/22 12:13給開演唱會不收錢

dosoleil 02/22 12:146億營業額 場地方應該能拿三分之一吧

※ 編輯: TED781120 (111.71.112.144 臺灣), 02/22/2024 12:17:57

applewolf 02/22 12:31基隆市府以前增額好像只有拿到50萬左右

applewolf 02/22 12:31三分之一你根本做夢

ImBBCALL 02/22 12:38我不是說net啦 我是說這個停車場

applewolf 02/22 12:40年營業額是整棟含商場 只有停車場沒6億

dosoleil 02/22 12:45我指的場地方是商場營運方 (大日net)

dosoleil 02/22 12:45不過算上ROT本來就會低一些 (前提是要

dosoleil 02/22 12:45記得T回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