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實務真的就是要看到性器交合啊
剛剛看到居然有傻鳥不知道通姦罪要成立,實務上必須要證明性器交合
https://i.imgur.com/Ge3otoA.jpeg
不然費力找徵信社拍捉姦在床的照片幹嘛?
又不是盤子
當然這種證據被毒樹果理論排除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至於私生子DNA……
https://i.imgur.com/vB3nNBJ.jpeg
還有時間,傻鳥回去再想個說詞吧
這種話騙一般市井小民可以,拿來騙我是不夠的
不然桃檢這麼嗆幹嘛?
https://i.imgur.com/Cwk0nj5.jpeg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5.30.86 (臺灣)
※ PTT 網址
推
不看到抽插要怎麼尻
→
只有頭進去算嗎
推
一定要看到自己的人妻被別人抽插
→
EXCEL就沒有性器啊!!
推
有的新聞就是只有聊天到曾幹砲就判
→
要是都得現場抓那根本判不了多少人 太難
那是侵害配偶權,民法的部分,不是刑法通姦罪
推
※ 編輯: zangetsu9006 (39.15.30.86 臺灣), 01/01/2025 13:15:45
已經廢除
→
至於你講口交性交根本不是重點
→
重點是你要聊為何判定是側面資料能佐證曾經
→
性交 而不是非得現場看到錄到交合
性愛光碟跟Excel 天差地遠
※ 編輯: zangetsu9006 (39.15.30.86 臺灣), 01/01/2025 13:16:27推
現在沒有通姦罪了你知道嗎
傻鳥說的,我回覆而已
※ 編輯: zangetsu9006 (39.15.30.86 臺灣), 01/01/2025 13:18:41噓
除罪了
→
連手指插穴都就算性交了 = =
推
難怪樓下都肛交
噓
以為只有Excel 表就可以起訴?
→
抓到的當下都是分離狀態啊@@
推
所以我相信阿北和林益世一樣沒收賄 和黑人一
→
樣沒性騷
→
這麼相信阿北 還能迷途知返 重新當小草嗎?
8
[問卦] 跟60歲以上女生做愛插入時她變18歲ok嗎?如題 如果你可以跟任何60歲以上的女生做愛 插入的時候(即性器交合狀態) 她會變成她18歲時的樣子 你會想要這個能力嗎?![[問卦] 跟60歲以上女生做愛插入時她變18歲ok嗎? [問卦] 跟60歲以上女生做愛插入時她變18歲ok嗎?](https://i.imgur.com/j2EaHyZb.jpg)
2
[問卦] 女同事幫吹,算砲友嗎?先聲明我們都是異性戀 每次午休都急忙的幫我吹 吹了20秒終於硬起來 但手和嘴都不是性器 所以應該不算性器交合吧?![[問卦] 女同事幫吹,算砲友嗎? [問卦] 女同事幫吹,算砲友嗎?](https://i.imgur.com/6J7IhIcb.jpg)
X
Re: [新聞] 酒吧老闆被女客含到受不了 掰腿奪走初夜如題 這案例感覺律師不力 刑法性交之定義 除了性器結合以外 口交,或拿東西塞進性器都算性交7
[問卦] 通姦跟強姦需要的證據力差太多了吧?如題 最近看到版上那個不到30分鐘的新聞 為啥 通姦廢除前基本上要當場"抓姦" 有抓到督進去才可以當作通姦判決![[問卦] 通姦跟強姦需要的證據力差太多了吧? [問卦] 通姦跟強姦需要的證據力差太多了吧?](https://i.imgur.com/ffYUy5Sb.jpg)
8
Re: [閒聊] 通姦除罪化現役徵信業者來分享一下看法 首先我認為通姦罪除罪化對於婚姻的生態改變不會影響太大, 有些人的論點是有通姦罪的存在只要去找檢察官或警察就可以提告, 而除罪化反而要花律師費,這論點基本上是錯誤的。 首先姦這個字跟性交是不一樣的,法律對於姦並沒有明確解釋的定義,6
[問卦] 哇操 「瑜珈」的由來是這樣的嗎!?瑜珈起源於印度 在印度 男人的性器叫 林珈 女人的性器叫 瑜尼 所以瑜珈就代表 男女性器的交合4
Re: [新聞] 約X不到30分鐘!男遭女網友告性侵 辯:欸不是,所以法官到底為啥判刑? 單純因為驗傷單? 是這驗傷單能證明是強行被沐浴乳捅嗎? 還是被告認了強行捅? 事後詢問又不一定是發生這件事= =![Re: [新聞] 約X不到30分鐘!男遭女網友告性侵 辯: Re: [新聞] 約X不到30分鐘!男遭女網友告性侵 辯:](https://i.imgur.com/ffYUy5Sb.jpg)
4
Re: [閒聊] 碰上了最差勁的法官啊刑法的話有可能 雖然我覺得沒有(?) 你可以參考日本鹹豬手事件簿 或者本土仙人跳 還有現在各種合意性交然後告強姦的例子![Re: [閒聊] 碰上了最差勁的法官啊 Re: [閒聊] 碰上了最差勁的法官啊](https://i.imgur.com/ffYUy5Sb.jpg)
2
Re: [新聞] 美爭議跨性別泳將打破沉默:我是女人 需我每次看到這個 以後我看到學校校花 都跟她請求性器交合 因為我自認自己外貌匹配的上她 應該也理所當然吧? 拒絕我就是外貌歧視?
Re: [問卦] 其實強姦很難吧?所以不法構成要件是強制性交,以強制的手段,達到性交的目的,如此才能更廣泛地保護 被害人 姦這個字指的是性器的結合,是以陰莖插入陰道,如果是以手指,或是插入肛門、口腔等 其他部位,都不能夠算是姦,但是會成立強制性交罪 除罪化前的通姦罪也是採此看法,必須要有性器的結合才算通姦(但是口交、肛交、指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