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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4 推:5 噓:1 →:12

※ 引述《tiger911 (胖虎)》之銘言:
: 記者劉昌松、柯振中/台北報導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按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規定,任何鼓吹戰爭: 之宣傳應為禁止,我國並已頒訂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施行法,將該等條款內國化,若以網路社群媒體散布「支持中國大陸武力統一中華民國: 」,自屬鼓吹戰爭之宣傳。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當庭播放聲請人在抖音媒體發布之3部影片內容,依照影片前後脈絡: ,以社會通念作判斷,劉女顯然透過社群軟體,散布「支持中國大陸武力統一中華民國: 」,而有鼓吹戰爭宣傳的事實,自然不能以劉女主張「我主張和平統一,因為我們兩岸: 都是中國人,中國人不該打中國人」的單一片段,認定劉女所謂「只是反對台灣獨立,: 並無鼓吹戰爭宣傳」的言論,且適時客觀上已足認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之餘,劉: 女的主張不足採。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經過綜合判斷,認定劉女顯有「支持中國大陸武力統一中華民國」,: 而有鼓吹戰爭宣傳之事實,且因劉女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成長背景與有中華民國國籍: 者不同,衡量大陸人士居留之私權利,與我國社會安定之重大公共安全利益,劉女聲請: 停止執行原處分,尚無准許的必要,因此予以駁回,劉女3月25日前須離境。

這件的案號是「一一四年度停字第十七號」;爭訟概要部分,還提到本國公民的姓名,為「黃君宏」

不過是說程序方面,有補充:

「……聲請人乃於一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星期五)再向本院聲請停止執行,考量翌二日
為週末假期,本院無法及時等待訴願機關就停止執行之意見而須先行裁定。」

看來審判長陳心弘法官、林妙黛法官、畢乃俊法官有點在「趕火車」,來不及等一切真相明朗化,即直接當場依事實判斷了...



而話說回訴願本身,就司法上的措辭來看,看來態度明顯強硬

想要內政部(受理機關)轉舵,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

就算想透過媒體裝可憐、假糊塗等,仍無法迴避當局的鋒利雙眼,終究是要依法執行出境處分的...



順帶一提,微博上對此事的評論,供參:

「台灣的配偶和家人都是空氣。」
「他的窩囊○老公一點面都不出嗎?」(打碼遮蔽)
「沒有表態的台灣藝人建議禁止來大陸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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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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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ly888 03/22 07:36中國一直都是拒絕沒有表態的藝人,一直

anly888 03/22 07:36都是。

anly888 03/22 07:37就算台灣熱烈喊支持武統,中國還是拒絕

anly888 03/22 07:37沒有表態的台灣藝人

yoshilin 03/22 07:42那可以用公約來判決台灣人鼓吹戰爭嗎?

yoshilin 03/22 07:42所以只能用來判外國人的意思?

yoshilin 03/22 07:43國際公約也廢死,那鼓吹死刑的外國人也

yoshilin 03/22 07:43要判離境嗎?

SPAEK 03/22 07:45講的中國沒表態可以賺一樣 什麼平行時空

SPAEK 03/22 07:45你敢不敢往死裡問而已

yoshilin 03/22 07:46政府用國安來判離境,你法院還多找公約

yoshilin 03/22 07:46來合理化,我是不知道行政法院還有幫兩

yoshilin 03/22 07:47造找理由的功能

saltlake 03/22 08:04行政法院在人民心中信任度最低 樓上不知

hoho5410 03/22 08:21國際公約廢死,全世界都廢死?只是少部

hoho5410 03/22 08:21分人的意見硬要其他人遵守,歐洲左膠

maxinehou 03/22 09:26竟然沒人出征他的老公

nalthax 03/22 11:45亞亞不是跟老公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