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
※ 引述《wild2012 (噹噹噹噹噹)》之銘言:
: 來個逆風
逆風?
: 我反對剝奪她的居留權
: 更反對剝奪她的親子權
: 理由就是 她沒有犯法
: 說她違反「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
: 她危害了什麼? 有任何人受到實質的危害嗎?
: 有任何人因為她而破壞社會安定嗎?
: 都沒有
: 國安法也沒有規定,不能嘴巴上隨便說說
: 沒有切實地去做,在台灣是不處罰的
: 除非有特別規定,不然你只是隨便說說
: 只要你沒有行動、沒有準備、連問都沒有問
: 是達不到犯罪程度的
你知道為什麼現在我國只做到你上面列述的那些程度,不會達到犯罪程度嗎?
: 又不像韓國
: 他們的國安法明確的寫了,不可以為北韓喉舌等等,才叫犯法
: 反觀台灣的國安法或刑法,有任何一個條文是限制人民"亂講話"的嗎?
你知道我國為何現在的法律和南朝鮮的國安法如此截然不同嗎?
那是因為我國有一群先賢先烈長時間投注心血乃至於自焚抗議,
才終於在民國八十一年五月十五日,使理髮院通三讀通過關鍵的:
「刑法100條」修正案,在條文中加上了
「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的具體條件
之內容。
我國目前的上述言論自由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
歷史上的今天:刑法一百條修正案通過
發表於 2023-05-15 由 Brian
新台灣和平基金會
https://www.twpeace.org.tw/wordpress/?p=2744
你主張台灣獨立?你曾經公開在臉書上表達你的台獨立場?如果沒有
1990年代海外黑名單相繼闖關以及100行動聯盟的運動,
促成刑法100條修正,你可知道,你現在主張台灣獨立
,就會被抓去關押?
…
***
想知道先賢先烈這方面的血淚努力? 請點擊上面連結看詳情。
: 所以這就是一個政治判案
: 為的就是 激化族群對立
: 只有越對立,衝突才會越劇烈,社會就會更不安定、更不團結
: 而這都是 中國跟美國想要看到的結果
: 就是要你台灣 亂
: 你台灣越亂,美國可以賣越多軍火,勒索更多更多的好處
: 中國才可以越輕鬆的 統一台灣
: 誰想要製造台灣混亂的? 那他一定就是 台奸!!!
--
你這篇党不喜歡吧
只有在中國代理人統治之下主張台灣
不屬中國才有可能犯法,台灣人當家
自然不存在
這只是剛開始,後面會有更多理由
因為那時民進黨是在野黨 現在他們變相
執行了
爭取來了 被党無視了
現在民進黨沒人敢講自焚那位了啦 因為打
臉自己啊
6
1.想回老家 台灣幫妳達成願望 2.想留島不留人 回國記得加入解放軍 3.女兒喊著要回大陸念書4
任何鼓吹戰爭宣傳要禁止 那沈泊洋在那邊 中國飛彈打過來對我們有很大幫助! 不也是鼓吹戰爭是不是該抓 真的很雙標欸![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 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https://i.imgur.com/ScLKzmk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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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個逆風 我反對剝奪她的居留權 更反對剝奪她的親子權 理由就是 她沒有犯法 說她違反「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 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https://i.imgur.com/HOQMal1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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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以上我可以認同 去看法條台灣寫的真的很模糊 但也就是這麼模糊 所以又可以自我解讀 他這言論燒這麼大 我們党又在效法對岸12
如果比較對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的影響程度 一個陸配網紅在那邊說五桶 一個台灣人在那邊兩岸一家親 一個台灣藝人跑去對岸舔共 一個中華民國官員睡大陸妹仔![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 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https://i.imgur.com/qoJNkii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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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的案號是「一一四年度停字第十七號」;爭訟概要部分,還提到本國公民的姓名,為 「黃君宏」 不過是說程序方面,有補充: 「……聲請人乃於一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星期五)再向本院聲請停止執行,考量翌二日 為週末假期,本院無法及時等待訴願機關就停止執行之意見而須先行裁定。」19
對 : 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經過審理,裁定駁回,仍可抗告,這也意味著劉女3月25日前須離 : 境。 : :![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 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e/ec/04.07_%E7%B8%BD%E7%B5%B1%E5%87%BA%E5%B8%AD%E3%80%8C%E9%84%AD%E5%8D%97%E6%A6%9528%E9%80%B1%E5%B9%B4%E7%B4%80%E5%BF%B5%E8%BF%BD%E6%80%9D%E6%9C%83%E3%80%8D%EF%BC%8C%E4%B8%A6%E8%87%B4%E8%A9%9E_%2833846165926%29.jpg/1200px-04.07_%E7%B8%BD%E7%B5%B1%E5%87%BA%E5%B8%AD%E3%80%8C%E9%84%AD%E5%8D%97%E6%A6%9528%E9%80%B1%E5%B9%B4%E7%B4%80%E5%BF%B5%E8%BF%BD%E6%80%9D%E6%9C%83%E3%80%8D%EF%BC%8C%E4%B8%A6%E8%87%B4%E8%A9%9E_%2833846165926%2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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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笑話 台灣說自己言論自由 台灣現在是越來越不演了 台灣所謂的言論自由就是民進黨er可以言論自由 其他人想都別想 說好多孩子走了要罰三百萬 喊一句巴西綠蛋也要罰300萬
我發現台灣有些人論點奇特 基本上不外乎是鼓吹武統,等同殺人,等同顛覆政府 所以應當驅逐 這事情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台獨 台獨要顛覆國家,要革命流血,所以也等同殺人![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 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5/51/Flag_of_North_Korea.svg/1200px-Flag_of_North_Korea.svg.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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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好多人在推文跟我說 台灣人就是不喜歡聽到武統兩個字 所以會嚴懲不貸 先不討論大多人不喜歡某種言論 這種言論的人能不能說話的問題 那麼從蛤蟆上台 大陸官方也查了警告武統台灣 那作為台灣來講應該很討厭這種言論吧 應該保持不接觸吧![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 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https://static.dw.com/image/15675104_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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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鍾明軒已到決斷時刻! 486先生籲國安單位這群人平常不念書,整天瞎掰亂講 還想妄言守護中華民國憲法 連中華民國法律對於叛國罪的相關法條都不清楚 有人在網路上整理好了啦![Re: [新聞] 鍾明軒已到決斷時刻! 486先生籲國安單位 Re: [新聞] 鍾明軒已到決斷時刻! 486先生籲國安單位](https://www.legis-pedia.com/images/share_img_new.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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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民進黨打壓言論自由!新聞透視》諷刺!昔廢刑法100條 今國安大帽辦思想犯 垃圾民進黨白色恐怖的時候一堆政治思想犯被關過 《懲治叛亂條例》及《刑法》內亂罪等罪名 好不容易1992年 終於修正刑法100條7
Re: [新聞] 諷賴清德沒膽搞兩國論 黃國昌:台獨龜孫個人建議黃國昌用刑法100條控告內政部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00 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 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Re: [新聞] 諷賴清德沒膽搞兩國論 黃國昌:台獨龜孫 Re: [新聞] 諷賴清德沒膽搞兩國論 黃國昌:台獨龜孫](https://i.imgur.com/ANeaGhq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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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賴清德何時要執行刑法100條刑法100條是內亂罪 就是國民黨專門抓共碟用的 很多民進黨也中過這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 上有期徒刑;X
Re: [討論] 賴清德何時要執行刑法100條以 : 上有期徒刑; : 首謀者,處無期徒刑。(第1項) : 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項) : 不過民進黨及黨外認為這條完全違反人權跟言論自由
[問卦] 妨害投票自由罪?中華民國刑法 第142條(妨害投票自由罪)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 他投票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我國有這條法律在1
Re: [新聞] 遭移民署約談反應曝!認「為祖國強大感這是合理的 在1950年代起台灣就是這樣的啊 黨外人士號召台獨意圖推翻國民黨主政的中華民國政府 甚至有部分跟中國共產黨附和獨立後建立共產國際 當時就算沒有實際使用暴力手段X
Re: [黑特] 民進黨打壓言論自由!→ scott01: 這篇再次證明青鳥完全背棄50年前 黨外人 114.137.37.205 03/12 22:01 → scott01: 士為台灣民主的理念 他們奮鬥了一輩子 114.137.37.205 03/12 22:01 → scott01: 最後台灣還是由舊國民黨思想所控制 114.137.37.205 03/12 22:01 聽你在那邊胡扯啦! 你連刑法一百條的來龍去脈都沒搞懂,就別那邊吹牛胡扯了!X
Re: [討論] 少康戰情陳鳳馨稱有主張武統言論自由是這樣的,當年修改刑法一百條,就是為了台灣人可以有主張暴力推翻國體的自由。 只要不付諸以強暴脅迫方式去著手實行,言論主張推翻國體,從此是被改為無罪。 相關歷史如下; 一九九二年五月,針對內亂刑罰之〈刑法一百條〉修正為對於「意圖破壞國體、 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需為「以強暴或脅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