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喊台獨、武統484都是要推翻中華民國?
法治國家還是要拿法條出來看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 十四 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自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之翌日起算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之一定期間,不許可其再申請:
一、未經合法程序入境。
二、有事實足認其係與臺灣地區人民通謀而為虛偽結婚、其婚姻無效或經撤銷。
三、冒用身分或所提供之文書係偽造、變造、無效、經撤銷或申請原因自始不存在。
四、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
這是陸配喊武統嘴砲的條款
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
國家安全法
第 7 條
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違反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金;為大陸地區以外違反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台灣人喊台獨或者喊武統
一樣是看有沒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
關鍵就是誰來認定有沒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
黨說有就是有
黨說沒有就沒有
簡單明瞭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152.68 (臺灣)
※ PTT 網址
噓
認同,藍白黨說沒有就是沒有,如果有
→
就是迫害言論自由
→
好了啦,就問台灣建國跟武統台灣差在
→
哪里拉
噓
差在台灣建國並沒有任何勢力持有大量武裝
→
而中共武統台灣是有武力基礎的 夠明白嗎?
→
亞亞可能是習維尼背後黑手,所以叫得動解放
→
軍
→
啞啞一聲令下, 解放軍飛彈就要齊射台灣
推
你也知道有解放軍 你也知道天天軍機擾台
→
是啊是啊, 就笑你們台灣人8+9政府不敢打共
→
機啦, 有夠孬 !
→
台灣人都是8+9只敢叫囂,沒能力也不敢打 !
推
當然阿 海巡弄死對岸漁民的時候 中共也沒
→
打阿 要比孬 大家都一樣啦
→
笑死, 台灣人孬還跟別人比孬 !
→
這麼孬跟別人靠北什麼共機擾台 ?
→
台灣人在對岸還是當人上人 台辦還找網紅
→
乖乖躺著讓人肛啦 !
→
去免費旅遊宣傳 真的是太開心啦
26
Re: [新聞] 上「賀瓏夜夜秀」糗了!移民署指王志安「移民署是用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16條來撤銷或廢止他的簽證 第 16 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得撤銷 或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入出境許可證: 一、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Re: [新聞] 上「賀瓏夜夜秀」糗了!移民署指王志安「 Re: [新聞] 上「賀瓏夜夜秀」糗了!移民署指王志安「](https://i.imgur.com/oHPA66kb.jpg)
4X
[問卦] 若你是台灣人,就應該站出來挺亞亞說真的,這次對移民署相當失望 完全不懂為何握有強大法律資源的主管機關 會做出如此粗糙的法律解釋 今天網紅亞亞不過是在其社群平台基於一般民眾之身分對於兩岸現況發表看法 完全屬於立憲主義國家所保障言論自由之展現![[問卦] 若你是台灣人,就應該站出來挺亞亞 [問卦] 若你是台灣人,就應該站出來挺亞亞](https://i.imgur.com/nAEwvEBb.jpeg)
1X
Re: [新聞] 獨/起底囂張陸配「亞亞」公然宣傳武統新聞說移民署是根據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14條第1項第4款規 定,廢除她在台居留許可。 我去查了一下,該規定是說: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或廢止其許8
[問卦] 為什麼宣揚台獨就可以?小弟我不懂啦 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14條第1項第四款 四、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 聽說陸配網紅犯了這條準備要被廢止居留遣返![[問卦] 為什麼宣揚台獨就可以? [問卦] 為什麼宣揚台獨就可以?](https://i.imgur.com/dzrWEtOb.jpg)
8
[問卦] 說認真的 台獨言論也應該約談吧?鼓吹武統的共產黨份子被抓我舉雙手贊成 畢竟危害國家安全 我看那個阿共仔是因為這樣被驅逐 第14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廢止其在台依親居留許可, 依規定最長5年內不許可她再申請依親居留。8
Re: [新聞] 華視誤報「共軍攻台、大屯火山爆發」社維法 63條 第一項第五款 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國安法 第5-1條 第一項 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違反第二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者,處七年以上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金;為大陸地區以外違反第二條之一第一款![Re: [新聞] 華視誤報「共軍攻台、大屯火山爆發」 Re: [新聞] 華視誤報「共軍攻台、大屯火山爆發」](https://i.imgur.com/qfpowtJb.jpg)
7
Re: [討論] 小當歸全家6人中國籍卻可以爽用健保大概查一下 猜了一下這個亞亞是怎搞得 先搞了一張長期居留證件或定居證件 第 23 條 依本條例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長期居留者,主管機5
Re: [新聞] 美國效率部砍預算蛀蟲 沈伯洋相關組織也這樣連連看會很有趣 金流 美國 => USAID => OSF => 台灣民主實驗室 台灣民主實驗室 2019/9設立 2020~2023收到贊助4千多萬![Re: [新聞] 美國效率部砍預算蛀蟲 沈伯洋相關組織也 Re: [新聞] 美國效率部砍預算蛀蟲 沈伯洋相關組織也](https://i.imgur.com/DZWyX4Ib.jpeg)
1
Re: [討論] 華仔是媚共藝人?依照王王冷的說法 這樣陸委會應該要被追究瀆職了 第12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得撤銷或 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入出境許可證:![Re: [討論] 華仔是媚共藝人? Re: [討論] 華仔是媚共藝人?](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X
Re: [討論] 少康戰情陳鳳馨稱有主張武統言論自由有法源依據啦 第 14 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 可,並自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之翌日起算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之一定期間,不許可 其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