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少康戰情陳鳳馨稱有主張武統言論自由
※ 引述《Rpck1034 (徐電杆)》之銘言:
: 是這樣子啦
: 喊喊五桶 沒有觸犯刑法 沒辦法抓去關
: 所以用行政上的程序辦他
: 現在的問題是
: 行政機關是否有法源依據
: 因為他喊五桶 就說要撤銷他的許可
: 比較有爭議是這一點
: 因為如果沒有法源依據 就因為大家不爽
: 行政機關就可以辦他
: 這先例一開
: 以後行政機關說你不愛台灣
: 把你開的店關起來都可以這樣
有法源依據啦
第 14 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自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之翌日起算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之一定期間,不許可其再申請:
四、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
沒錯
就是有危害國家 社會安全安定之虞
就可以廢止。
民進黨政府執政
國家安全 跟社會安定 是很脆弱
經不起風吹草動
哪怕你嘴巴講幾句
都可能讓這個國家動亂不安
這就是亞亞的錯
不該說實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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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23.18.124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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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用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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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都要拉上中國人殺你全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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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會造成社會安全問題吧
推
李明哲被關五年耶 我們只是驅逐出境很好了
噓
又一個支持武統的0.0
噓
你身體看起來也很好讓我揍一拳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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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美國可以宣傳武統拉XDDD
噓
波蘭都立法禁止宣傳共產主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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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虞什麼意思?
噓
這不是很正常???
推
亞亞開心回強大的祖國哪有被打壓
噓
公然恐嚇,不算個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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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少康戰情固定來賓陳鳳馨為依親的陸配說話,難道武統言論不能有言論自由嗎?造謠薇挺武 統言論自由! 打手槍20分鐘也是一種自由?!4
這些人到底在想甚麼啦XDDD 你主張和統就好你幹嘛要主張武統???? 我就問 你幹嘛不主張 中國再過幾年發展5
統派大媽就不用我們打臉了, 我們直接請其他只好安穩好好生活在台灣的陸配打臉就好: 來看看同樣是陸配, 差距有多大。2
現在最好笑的是 你五桶仔是要殺台灣人的 結果你在那邊喊自己是猶太人被迫害 挖草擬馬 台灣人才是被你五桶仔迫害的 你民眾黨國民黨顛倒什麼是非10
是這樣子啦 喊喊五桶 沒有觸犯刑法 沒辦法抓去關 所以用行政上的程序辦他 現在的問題是 行政機關是否有法源依據2
個人覺得和統還是要有區別 如果有人拿著五星旗要統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共產體制下 這種言論也應該驅逐出境,因為那就是消滅中華民國的言論 不在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之內 除非是那種正藍軍,要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才能接受
上一個被驅逐的叫李毅不知道大家還有沒有印象,這咖洨也是來台灣宣揚被武統。 這個亞亞也是來台灣後宣揚被武統,那被驅離不是剛好而已嗎?再說這咖是不是真的智障 到跟白藍一樣以為子彈有意識形態識別功能只打台獨份子,真他媽的來台洗人口順便再降 低台灣人智商484? 最後我的看法是武統要分華統還支那統,這兩者最大差別在國家忠誠度,我華統忠於中華X
如果政治偏好是希望兩岸統一的人 說法是 希望兩岸能夠好好的對等政治談判後和平統一 不然中國就會以武力方式來實現兩岸統一 這樣的說法 算是宣傳武統嗎?1
我真的不知道好手好腳有腦袋 為什麼不造謠就不會講話??? 民進黨確實一直提醒台灣人中國不放棄武統 啊這不是事實嗎!?!? 民進黨講的一直都是國民黨賣台(統一)1
柵欄仔槓精酋長--紅酒大師 標準的 斷章取義 偷換概念 的 胡扯文 來秀下限了 沒錯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開頭確實寫道:「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但依照我國憲法邏輯 可是只允許 中華民國以符合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方式統一兩岸 從不允許是 中國共產黨統一兩岸(強姦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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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上「賀瓏夜夜秀」糗了!移民署指王志安「移民署是用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16條來撤銷或廢止他的簽證 第 16 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得撤銷 或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入出境許可證: 一、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Re: [新聞] 上「賀瓏夜夜秀」糗了!移民署指王志安「 Re: [新聞] 上「賀瓏夜夜秀」糗了!移民署指王志安「](https://i.imgur.com/oHPA66k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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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有一說一多少人今天才知華仔是共產黨員?有一說一多少人今天才知華仔是共產黨員? 我是今天才知道啦 本來我以為華仔是媚共藝人事件 板上40趴會站華仔那邊並 淺責王定宇 王義之 結果出乎 我意料 40%紛紛指出華仔是政協是共產黨高幹1X
Re: [新聞] 獨/起底囂張陸配「亞亞」公然宣傳武統新聞說移民署是根據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14條第1項第4款規 定,廢除她在台居留許可。 我去查了一下,該規定是說: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或廢止其許8
[問卦] 為什麼宣揚台獨就可以?小弟我不懂啦 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14條第1項第四款 四、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 聽說陸配網紅犯了這條準備要被廢止居留遣返![[問卦] 為什麼宣揚台獨就可以? [問卦] 為什麼宣揚台獨就可以?](https://i.imgur.com/dzrWEtO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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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亞亞在台灣武統!居留許可被廢 檢舉人沒看過他的影片,也不知道他是誰,這新聞第一次看到這名字 不過只以新聞內容來看,就是個意見不同的合法在台灣居留的人 依《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規定 ,「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 他只是因為依親來台才有辦法用這條"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定"![Re: [新聞] 亞亞在台灣武統!居留許可被廢 檢舉人 Re: [新聞] 亞亞在台灣武統!居留許可被廢 檢舉人](https://i.imgur.com/hQJYvFI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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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八卦板:宣傳武統就驅逐出境 言論自由呢 ?關於陸配網紅 在台多次發表武統言論,今移民署廢止其居留許可、擇期將強制安排出境 相關新聞也被轉貼到PTT八卦板 不少八卦板友對此紛紛表示不滿,並直言 言論自由呢 ? 綠色恐怖 民進黨執政 連主張武統都不行了、這樣就要廢止居留權 ? 也有八卦板友建議該陸配申請釋憲、找律師打法律訴訟,,等語2
[討論]網紅中配被廢止居留許可 馬英九:Duck不必針對網紅中配「亞亞在台灣」發表武統言論,被內政部移民署廢止在台依親居留許可,前 總統馬英九今(12)日上午受訪時回應,強調他覺得「大可不必」。 馬前總統的格調 跟現在執政當局的格調 真的高下立判7
Re: [新聞] 陸配網紅「亞亞在台灣」涉武統言論 移民奇怪,討論美國幹嘛? 這裡是中華民國台灣,有事嗎? 這位亞亞也是小有名氣,因為yt有人會去轉她的短影片,很多藍紅統的賴群組也不少。 認真看了一些他的抖音相關內容,我們來看看這位吃台灣米喝台灣水享受台灣健保與福利 的亞亞,為何會搞到被趕出台灣。 1、內容公然宣揚兩岸統一觀點,包括強調「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多次揚言1
Re: [討論] 華仔是媚共藝人?依照王王冷的說法 這樣陸委會應該要被追究瀆職了 第12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得撤銷或 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入出境許可證:![Re: [討論] 華仔是媚共藝人? Re: [討論] 華仔是媚共藝人?](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