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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為什麼司法機關不能用民選的?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為什麼司法機關不能用民選的?作者
guan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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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ukaseen (微笑炸彈)》之銘言:
: 汝提
: 行政立法的首長都是民選產生
: 再怎麼不爽也是體現民意少數服從多數
: 為什麼三權分立中的司法權偏偏是由行政方來任命人事呢?
: 直接民選大法官不好嗎?
: 保證重大刑犯關到死
: 由人民的意志決定釋憲的方向不好嗎?
: 有沒有掛?

沒有不行啊!美國很多州法官是人民直選的(也有其他任命方法,但應該沒有法官考試這種途徑)。
至於聯邦法官是由總統提名,參議院同意後任命(相當於我國大法官現行的任命方式),如此也具有間接的民意基礎。

英美法系的法官有造法功能,地位崇高。但我們採用的歐陸法系傳統上只把法官當成適用法條的機器,定位上與一般公務人員沒啥差別,所以同樣用考試方式錄取,也不像美國規定律師執業數年才能任法官;歐陸法系國家的年輕人只要精通法條通過特考,一畢業就能當法官了。這背後的觀念基礎根本不同。

話說現代台灣人透過好萊塢影劇等管道接觸許多美國法律文化,可能因此反而對於我國的歐陸法體制產生隔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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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izZ 04/02 10:05人家當法官是資深律師的榮譽 台灣是當跳板

gfabbh 04/02 10:06能不能舉實例?我記得美國民選官員,最多

加州審判法院(superior court)的法官就是民選的。Google “how California choose s its judges”.

VVizZ 04/02 10:06有機會就要跑掉去當掛牌律師

還真沒聽過美國法官當一當再回去做律師的,就算有應該也很少。尤其聯邦法官的地位又 比州法官更高,通常被視為法律人的頂點。好多聯邦法官做到欲罷不能,根本不想退休而 死於任上。

gfabbh 04/02 10:06就是到檢察系統,還沒聽過審判系統是民選

gfabbh 04/02 10:06的。

a8521abcd 04/02 10:08讓電視上那些小丑政客去當法官,想想

a8521abcd 04/02 10:08就可怕

gfabbh 04/02 10:08而且法官不管傾向如何,總是得搞出一套看

gfabbh 04/02 10:09起來有道理的法理體系,這可是有難度的技

gfabbh 04/02 10:09術活喔。

CCtonG 04/02 10:15制度沒有完美的重點是素質

※ 編輯: guanquan (42.79.226.208 臺灣), 04/02/2024 10: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