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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大法官會議跟萬湖會議有何差別?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大法官會議跟萬湖會議有何差別?作者
jump2j
(Lock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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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etz (這世上還是有正義吧?)》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大法官會議跟萬湖會議有何差別?
: 時間: Sat Nov 4 07:24:27 2023
:
: : 差別在於納粹德國沒有三權分立,我國有:
:
: 那我也繼續提出反駁:
:
: 泰國的憲法法庭動輒解散人民選出的多數黨,做出對軍政府有利的判決,
: 這不就證明了憲法法庭有可能變成政府爪牙嗎?
:
: 你要說憲法法庭可以制衡三權,但事實就有這個例子,
: 你要怎麼回答呢?
:

泰國憲法法院的法官產生方式比較特別,簡言之,依照泰國憲法:

1) 軍政府組成「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NCPO)
2) NCPO任命全體250名參議員
3) 參議院提名,國王任命獨立機關(Independent Organ)成員
4) 獨立機關指派人員進入選拔委員會(Selection Committee)
5) 選拔委員會負責選拔憲法法院成員(=我國大法官)。
6) 結論:軍政府→NCPO→參議院→獨立機關→選拔委員會→憲法法院

參考資料:

https://reurl.cc/jvYk0D
https://reurl.cc/MyLbEL
https://reurl.cc/V4QjVZ
https://reurl.cc/DoLdVj

我覺得你在問問題前,可以自己先試著找答案。如果你好奇為甚麼泰國憲法法院會被軍政府當槍使,那首當其要,應該就是把2017年版泰國憲法找來看看,而不是未經查證就直接把泰國的憲政體制跟我國相提並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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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75.88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HatePolitics/E.jF10-repR6Hc
: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7:25:40
: 噓 oscarwu3041: 泰國的現行憲法是軍政府制定的,我們 27.51.143.18 11/04 07:28: → oscarwu3041: 的憲法是由人民選舉的代議士制定的, 27.51.143.18 11/04 07:28: → oscarwu3041: 差那麼多 27.51.143.18 11/04 07:28
:
: 泰國憲法還是有經國會同意喔!
: (事實上,投票給這個憲法的票數占國民多數)

事實上,本次公投過程,反對憲法的言論被嚴格牽制,被軍政府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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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我們討論的是憲法法庭有沒有可能成為政府的爪牙,答案是"有"。
: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7:33:59
: → oscarwu3041: 還是去書店多挑幾本憲法教科書來看吧 27.51.143.18 11/04 07:37: → oscarwu3041: ,不用仇視大法官成這樣,在這邊抬槓 27.51.143.18 11/04 07:37: → oscarwu3041: 不會顯得你比較聰明 27.51.143.18 11/04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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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尤伯祥這種咖洨當大法官後,我對大法官的敬意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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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叫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蔡政府自己提名咖洨當大法官、踐踏司法權威,
: 就不要怕人家批評。
: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7:39:45
: 噓 tentaikanso: 泰國的憲法法庭判決可能對政府有利= 114.32.6.101 11/04 07:52: → tentaikanso: 臺灣的憲法法庭必定變政府爪牙?這 114.32.6.101 11/04 07:52: → tentaikanso: 種論述也算反駁喔嘖嘖 114.32.6.101 11/04 07:52: → chiangdapang: 因為泰國的大法官如果沒這麼做早就 110.30.24.161 11/04 08:55: → chiangdapang: 被殺了 110.30.24.161 11/04 08:55: → chiangdapang: 台灣除了柯黨外應該沒有其他政黨敢 110.30.24.161 11/04 08:56: → chiangdapang: 直接抓捕槍斃大法官 110.30.24.161 11/04 08:56: 噓 Henrique: 這種邏輯就像以中國憲法的言論自由形同 111.71.39.236 11/04 11:07: → Henrique: 虛設,認為台灣憲法的言論自由也形同虛 111.71.39.236 11/04 11:07: → Henrique: 設一樣荒謬 111.71.39.236 11/04 11:07
:
: 我們必須小心提防這樣的可能性,對吧?
: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14: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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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6.170.1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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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ump2j (61.56.170.19 臺灣), 11/04/2023 21:34:19 ※ 編輯: jump2j (61.56.170.19 臺灣), 11/04/2023 21:38:49

tentaikanso 11/04 21:45推。對方連基本臺灣與泰國的憲法法

tentaikanso 11/04 21:45庭要件比較(例如審查對象、裁判效力

tentaikanso 11/04 21:45、大法官提名制度等)都沒提,兩國制

tentaikanso 11/04 21:45度可比性論述完全欠奉,原PO發文相

tentaikanso 11/04 21:45較認真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