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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台南公車擦撞機車騎士12天後不治 司機賠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台南公車擦撞機車騎士12天後不治 司機賠作者
lpbrother
(LP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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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在178線哪裡

但是剛剛google地圖

https://i.imgur.com/8IC74sw.jpg


大概都是長這樣,

就是台灣很典型的機車道超窄,

如果遇到路邊停車就會更慘的地方

在此奉勸八卦鄉民,

如果騎機車在同車道的後照鏡看到公車,

想辦法避開得越遠越好;

如果公車在路邊停車讓乘客上下車,

就在公車屁股後面等

千萬不要試圖超越

鄉民沒必要為了路權拚掉自己的命,

感謝鄉民


: 興南客運吳姓司機前年5月29日駕駛大客車經大內區178線道路,適同向行駛公車右前方的葉
: 姓男子騎車左偏往吳車道,吳超速超車時不慎擦撞,致葉人車倒地,經送醫救治仍於同年6
: 月9日不治,一審認吳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6月,檢方不服上訴,民事以145萬調解成立,二
: 審給予緩刑3年。
: 事故發生後,葉人車倒地,受有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創傷性蜘蛛網膜下出血、頭部撕裂傷
: 、鼻子撕裂傷等傷勢,經送醫救治後,12天後仍因頭部外傷併腫瘤破裂出血,引起中樞神經
: 損傷死亡。
: 一審時,吳矢口否認有何過失傷害犯行,他辯稱,是葉男騎乘機車左偏撞擊其所駕駛公車的
: 右後方,他無過失。
: 一審判決指出,勘驗監視器畫面顯示,車禍當時車流量不大,只見公車及機車兩車,吳前方
: 視線所及範圍無任何阻礙,並無不能注意情形,而葉行向前方路面有所破碎並堆積有砂石,
: 吳既屬後方車輛,應與前方車輛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且葉機車一旦因道路破損左偏行駛,兩
: 車將毫無間隔。吳反貿然加速往葉機車左側超越,且未注意兩車並行安全間隔,致擦撞左偏
: 行駛葉,因而人車倒地,認吳自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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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box 09/28 18:15怕被後面的叭叭

GermanNavy 09/28 18:20騎機車最安全的地方在內外車道中間

GermanNavy 09/28 18:20反正你就沒事閃燈 左切 右切 左切 油

GermanNavy 09/28 18:20

GermanNavy 09/28 18:21現在一堆檢舉達人亂檢舉反而在注意有

GermanNavy 09/28 18:21沒壓線超過變得更危險

GermanNavy 09/28 18:22去騎外車道外面的是智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