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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內政部:換約轉售限制不溯及適用 絕非護航投資客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內政部:換約轉售限制不溯及適用 絕非護航投資客作者
sos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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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推噓 推:1 噓:1 →:7

※ 引述《affluent (Greex)》之銘言:
: 去你媽的執政黨,如果明天有上班的網軍跟你們主管回報一下,真的要這樣讓投資客安

老實說, 也不意外吧?

個人立場是希望打炒房, 制止不必要的泡沫
ps. 打炒房 =/=打房
(個人無任何預售屋, 也沒炒過房)
但是不會特別偏向多空哪一方

為何說不意外?

首先, 在平均地權法案出來之前,

預售屋的買賣, 在建商准許之下本來就可以(換約)買賣了
也有建商是自己就有規定, 不讓換約的

那既然是這樣, 你簽約的時候, 是可以換約買賣
突然政府強制規定說, 不行買賣

這不也是一種違約, 對買預售屋的人公平嗎?
所以不朔及既往, 也是很合理的

近年已經改善不少了,
1. 買賣房屋(含預售屋), 2年內45%
2. 平均地權案後, 未來的預售屋不得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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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1.21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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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 01/16 02:45信賴保護原則不是用來保護炒客的,我鄰居剛

lou 01/16 02:45交屋即售出,買1000只要出200壓兩年,就能售

lou 01/16 02:45出13xx,這能信賴保護?

?????????????????????????? 你鄰居有錢想要投資房地產不行喔? 成屋買賣?你還想禁止? 大哥,連中國都不會這樣搞好嗎! 好吧,或許某些情況下中國會 稅45%,又卡了2天資金,你還少掉一堆交易成本 根本沒你想的賺這麼多

lou 01/16 02:49正常自住買房,會在五年內售出的機率不高,

lou 01/16 02:50調職可以例外處理。繳不出來或財務急需脫手

lou 01/16 02:50,那定個所有獲利充公或平轉即可解決。無限

lou 01/16 02:50制開放就是最爛的解法。

如果你說的是預售屋,那未來就改掉了 老實說,我覺得對一般人來說不好

R3hab 01/16 07:41https://i.imgur.com/m92Nzt6.png

※ 編輯: sos88 (42.72.84.115 臺灣), 01/16/2023 10:01:17

NaoGaTsu 01/17 15:02跟炒房仔講什麼信賴保護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