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論文抄襲官司戰開打 林智堅律師反批「是
每次看新聞講一堆藉口說自己沒抄襲,一直模糊焦點很煩,
問一個就好
兩個人內容錯字一樣,
一個可以指出錯字的來源,一個不行,誰抄襲?
以上,請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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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貴不是沒道理啊 不然晚上怎麼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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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台灣價值 一個沒有 誰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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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已"沒有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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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證明林智堅有親自抄襲 這樣
推
真的 他竟然不誠心反省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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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只要拿蕭雄琳的書打臉蕭雄琳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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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智堅快認罪吧
整件事真的太扯了啦 智堅哥 論文案 台大論文審議會 槓上台大 最後被撤銷學位 到最近新竹棒球場 到最近世堅哥出來講兩句還被噴 甚至要開除黨籍 國安陳出來說這是冤案! 然後現在主張冤案 侵犯著作權 你抄我?我抄你?19
蕭律師的部落格有放答辯狀 簡單來說他的主張是余的論文基於未充分授權的民調而發展成立 於法律上余並無完整的著作權可以主張 著作權的保護基於專用的法規與慣例 與學術倫理審議使用的概念並不相同2
就律師說「依目前法院實務通說見解,未經合法授權而改作他人著作,該改作完成的 著作,無著作權」這點,最高法院是這麼說的: 106年度台上字第290號民事判決:「按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固專有將其 著作改作成衍生著作之權利,惟就該衍生著作,係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對原著作之 著作權不生影響。此觀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二十八條前段、第六條等規定即明。且特4
哇肏 蕭雄淋耶 不知道會不會對法官說: 「你著作權法課用的就是我寫的書。」 好啦4
其實 我覺得林的律師滿聰明的 是這樣子 在法院上 邏輯才是重點 事實是: 余論文在前 林論文在後 而林的論文與余的論文多處雷同 爭論: 多處雷同不代表林抄襲 兩造爭論是否抄襲 已存在的事實: 台大判定林論文抄襲(對與否大家慢慢吵 但台大判定是已經發生的事)
![[問卦] AB論文一樣,B君說他沒抄襲,那誰抄襲? [問卦] AB論文一樣,B君說他沒抄襲,那誰抄襲?](https://i.imgur.com/2QspLuS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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