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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精神病患是不是幾乎無解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精神病患是不是幾乎無解作者
m54k600ive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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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憲法8條2項or提審法1條1項聲請「提審」
憲法8條2項後段規定,本人or他人得聲請該管法院,於24小時內向逮捕的機關提審。

又本項規定首句「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的文義似僅限於「刑事被告」,
但多數學者指出,基於「舉重明輕」的法理,對「侵害法益危險性較高的」犯罪嫌疑人,還可享有提審的保障,「可非難性較低的」非刑事被告,自無受較低保障的道理,
因此對「非刑事被告」的人身自由剝奪,也有本項提審的適用。




又提審法1條1項規定,人民被法院以外的任何機關逮捕、拘禁時,本人or他人得向逮捕、拘禁地的地方法院聲請「提審」。

解釋上,基於與前述同一理由,本條的適用對象也不限於「刑事被告」。
而是包括「所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情形。




依精神衛生法42條3項向管轄法院聲請裁定停止緊急安置or強制住院,
依精神衛生法42條3項規定,「經緊急安置or強制住院的」嚴重病人or保護人,
得向法院聲請裁定「停止緊急安置or強制住院」。




基於「基本權的防禦權功能」,學者及法院均肯認人民得透過行政訴訟法8條行使
「結果除去請求權」,排除國家不法行為所造成的權利侵害結果。

隨著受拘束時間的延長,對於「人身自由的侵害程度」也越嚴重,
得於訴訟中,同時依行政訴訟法298條2項向法院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以達到盡速出院的目的。







※ 引述《Bastille (巴士底)》之銘言:
: 精神病患
: 我講得不是那種還可以youtube做一集憂鬱症感想那種精神病患
: 有病識感 願意吃藥的都還好啦
: 但每次出事的 都是沒病識感 也沒就醫也沒吃藥的
: 這種平常沒給你自傷傷人 你根本拿他沒轍
: 精神科醫生也沒辦法強迫餵他吃藥
: 你說社會安全網 網住了 能對他幹嘛 精神病又不是靠輔導就可以痊癒的
: 只要他還沒出事前 就只能列冊而已
: 真的也對他沒輒
: 有沒有精神病患真的根本無解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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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stier 04/06 18:53鄉民就只有一張嘴 真的認真反而沒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