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藍委魯明哲遭AI變聲衝罷免 台中男落網喊
※ 引述《tingdou (無敵鐵金剛)》之銘言:
: 藍委魯明哲遭AI變聲衝罷免 台中男落網喊:練習試用影音軟體
: 2025年07月02日 19:24
: ETTOD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 國民黨籍立委魯明哲今年2月間遭桃園罷團成員以AI變造聲音,企圖讓罷免案過關,魯明
: 哲服務團隊察覺後報案提告,桃園檢警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並向桃園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
: ,循線前往台中市南屯區某處租處查緝涉案王嫌到案,王嫌辯稱本案無他人指使且未獲利
: ,僅單純練習試用影音編輯軟體之用,中壢警方訊後依偽造文書、妨害名譽函送桃園地檢
: 署偵辦。
: 據指出,魯明哲服務處於今年2月間獲報桃園罷團LINE群組四處散佈「這是用AI模仿魯蛋
: 聲音,聽起來有些回音,講到罷免都會頓一下,不知道能不能後製修改掉」,並上傳以魯
: 明哲委員聲紋之深度偽造後製錄音,錄音內容為「各位鄉親,我是滷蛋,魯明哲無作為還
: 亂刪預算,強制通過中配六改四,目標罷魯,一定成功」,魯明哲服務團隊隨即向中壢警
: 分局報案,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報案提告。
: 本案經警方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以魯明哲委員聲紋之深度偽造後製錄音2個
: 檔案,由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協助製作公文,並2月間將上揭數位證
: 物送往刑事警察局科技研發科進行深度偽造鑑識工作,同時專案小組於2月25日向桃園地
: 院聲請搜索票獲准,2月26日前往台中市南屯區某處租屋處查緝涉案人王嫌到案。
: 專案小組偵訊時,王嫌坦承犯行,但辯稱本案無他人指使且未獲利,僅單純練習試用影音
: 編輯軟體之用,另還主動在警方全程錄音錄影下刪除本案2件雲端音檔等證物,警方訊後
: 依偽造文書、妨害名譽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702/2989144.htm
反觀這件按照同標準竟然不羈押?
這件犯罪事證明確,不用再講。
選舉還沒結束,被告出去沒機會再犯嗎?會不會為了選舉繼續變造?
他供稱無受他人指使,這時候又沒有「需釐清是否一人所犯」的需求?或許他其實受人指示?
萬一出去跟上手串證擔罪,沒有串證之虞?
但我知道如果今天被害人是其他人,可能就押起來了,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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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明哲又不是讀法的
至少有辦 以後真獨裁是連辦都不會辦XD
現在只是類獨裁
自己人,做做樣子就好
選罷法很重
讀法的都跑去搞詐騙了
還在偵訊中唄,沒有任何消息說他已被交保
飭回。急什麼,迷因台式民主板主也不是
第一篇新聞出來就說他被羈押禁見。
爆
Re: [新聞] 快訊/鄭文燦涉貪「仍有串供、逃亡之虞柯文哲:查無金流,檢方認為有逃亡、串證之虞 結果:押起來,連家人都不給見 鄭文燦:找到大量現金,監聽七年有證據,檢方認為有逃亡、串證之虞 結果:趴趴照,要怎麼串就怎麼串,只要不出國就行 有人知道這標準在哪裡嗎???差別?14
Re: [討論] 恐嚇案 被告聲押禁見檢察官聲押的理由有二個,一個是共犯未到案,有串證之虞,一個就是有反覆實施之虞, 而預防性羈押,我覺得第二個才是真正的理由,恐嚇罪會被聲押也多是因為這個理由。 第 101 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 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9
Re: [問卦]原來交保有分兩種?不是啦 司法院這篇講得很清楚 基本上吼是這樣的 這只是順序問題 1.檢察官看案件需不需要用到羈押
Re: [黑特] 幹你媽的政黑,鄭文燦收押了啊啊啊啊啊單看「113 年度聲羈更二字第 17 號」摘要: 一、犯罪嫌疑部分: (一)被告經訊問後,否認有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 惟此有證人廖○松、廖○廷之證述及卷內相關通訊監察譯文、通訊軟體對話可佐,應認此 部分犯罪嫌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