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電鍋案」掀輕罪重罰討論 法務部推修法
這什麼爛修法?
貪污的心態才是要不要判為刑罰的依據才對吧?
首先拿電鍋的人知不知道不能拿
再來是轉送的出發點
可証明轉送的人有需要資源的必要性
再來就是金額大小
要一連串的心証以及合不合乎微罪不予舉發的要件
不是放了一件低門檻開後門
讓人一直在錯誤的心態中合法化
真他喵的民主法治可以這樣被玩爛
那還講個屁主權?
※ 引述《DamnDre (1+1>2)》之銘言:
: 「電鍋案」掀輕罪重罰討論 法務部推修法:5萬以下貪汙可免刑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203/3077626.htm
: 2025年12月03日 10:30 ETToday 記者崔至雲
: 台北市一名任職超過30年的黃姓清潔隊員,因將殘值僅剩32元的電鍋轉送給拾荒婦人,被: 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法務部部長鄭銘謙今(3日)受訪時表示,電鍋案反應情輕法: 中的法律方式個案,這部分法務部已經提出修正草案(貪汙治罪第12條),行政院已經審: 查完竣了,希望盡快完成修法。
: 司委會今邀請法務部部長、司法院副秘書長就「民法繼承編特留分制度之檢討」進行專題: 報告。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詢問近日的電鍋案,希望司法院、法務部說明判決結果的立場,: 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表示,此案是個案,當然尊重法官審判,但目前貪污治罪條例中,: 有關於小額,就像該案是輕微財務貪汙,現行法處分是否太過,這部分是法務部職權,法: 務部也有修正草案,已提報行政院審查。
: 鄭銘謙則說,他尊重法院判決,但目前已經提出「貪污治罪條例」第12條修正草案,貪汙: 所得在5萬元以下,本來現行法減輕其刑,現在要多一個免除其刑的選項,可以讓法官有: 更大裁量空間,目前行政院已經審竣,希望經過院會同意,送立院審議。
: 6.備註:
: 又可以微罪不罰了 ㄎㄎㄎ
--
蔡英文司法改革成有党證就無罪,你敢信牠
確實
司法改革成缺德者打擊政敵的工具
貪污狗官:腦包人民真的很好操控哄騙
要求不多,濫用公務車比照電鍋辦理
五萬也太高,法務部是也想貪是不是?
10
Re: [新聞] 快訊/32元回收電鍋送拾荒嬤煮熱粥 清這案子為何引爆社會? 因為它完美踩中三個制度漏洞: ① 法律太硬(形式要件極寬) 導致善意行為也被納入犯罪範圍。 ② 行為人動機善良20
[討論] 32元貪污案件 一審宣判出爐大家記得有一位清潔員 「32元」電鍋的案件嗎?(被起訴貪污罪)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一審宣判:有罪 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 法務部今天上午回應:![[討論] 32元貪污案件 一審宣判出爐 [討論] 32元貪污案件 一審宣判出爐](https://i.imgur.com/27qFlcJb.jpeg)
15
[討論] 該修法讓貪污可視金額大小判微罪不舉了吧一堆公務員或民代 因為不到百萬甚至只有幾千的費用 導致被判貪污關了五年、十年 現在應該是不分朝野一起修法 讓金額很小的案子可以除罪了吧8
Re: [閒聊] 苛政猛於虎-電鍋事件根據2025年12月2日《聯合報》記者林麗玉台北即時報導〈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一審被判 有罪...他呼籲賴總統特赦〉: 「陳(冠安)說,黃男在市府內部調查期間,因為不好意思去跟弱勢的阿嬤取回,還自掏 腰包買了新的大同電鍋,換回原本的電鍋。」 另外根據2025年12月2日《鏡新聞》記者彭薇的報導〈「只是希望她日子過好一點..」送![Re: [閒聊] 苛政猛於虎-電鍋事件 Re: [閒聊] 苛政猛於虎-電鍋事件](https://scontent-tpe1-1.xx.fbcdn.net/v/t39.30808-1/465282855_8637847759617195_2321218102024190889_n.jpg?stp=dst-jpg_tt6&cstp=mx333x333&ctp=s333x333&_nc_cat=110&ccb=1-7&_nc_sid=3ab345&_nc_ohc=iYKkgYX4PyMQ7kNvwFtG_-y&_nc_oc=Adk8cNRl-l_MqQct7thyD8Axs7Gt7MZzKx3rRRVgkF2PVxmp6HXEb8ytct_y9b8okhA&_nc_zt=24&_nc_ht=scontent-tpe1-1.xx&_nc_gid=dj5_qJjAHK2H8rDMk-m80g&oh=00_Aflxz59Ixw4hWum2i8TEJseZnpIYAsdo5S2UiKOQ370RHg&oe=69373E9F)
5
[黑特] 113年3月法務部公告貪污5萬以下免刑法務部在113年3月公告為了符合法治國家比例原則,所以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改成5萬以 下減輕或免刑 其中包括竊佔公共財產,強募財物,收取回扣,期約賄賂,截留公款金額在5萬以下都有機 會免刑![[黑特] 113年3月法務部公告貪污5萬以下免刑 [黑特] 113年3月法務部公告貪污5萬以下免刑](https://i.imgur.com/Lo0JYnzb.jpeg)
5
[問卦] 微罪不舉跟零元購有什麼差別現在要修法了 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不記點,包含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騎車 講手機、汽機車駕駛抽菸等十種。 讓我想到零元購 輕罪警察不會抓 微罪不舉跟零元購有什麼差別?X
Re: [新聞] 「殘值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遭起訴 法務我覺得既然32元都要修法了, 那就應該適用範圍再擴大一點, 包括台北市長在辦公室收錢, 都應該微罪不舉,公務員收300萬元都不能算貪污才對,大家退休都要有好生活,沒錢怎 麼繼續服務社會![Re: [新聞] 「殘值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遭起訴 法務 Re: [新聞] 「殘值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遭起訴 法務](https://i.imgur.com/gvzTfUIb.jpeg)
X
Re: [新聞] 想修法?稱高虹安詐領助理費「問題多」修法才是正確的阿 台灣本來就還滿有錢的 結果你看 高虹安才貪11萬而已 就要抓去關7年1
Re: [問卦] 清潔隊員拿廢電鍋被訴貪污 沒人聲援?坦白說,這就是大陸法系成文法系的僵化與缺點 假設我今天修法,明定清潔隊員撿取資源回收,那會不會有人藉由這個管道洗錢、貪污? 或者我訂個價值低於100元免罰 那今天撿到120元的就被重罰,似乎也不太合理 尤其現在的AI世代X
Re: [新聞] 快訊/行政院通過修法 10種「罰鍰1200以這法案如果會通過 對警察來說是一件好事 因為警力資源快處理不了大量檢舉啦 只能說不能檢舉微罪 是檢舉人跟民眾自己造成的
![Re: [新聞] 「電鍋案」掀輕罪重罰討論 法務部推修法 Re: [新聞] 「電鍋案」掀輕罪重罰討論 法務部推修法](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Og/600/20250828/2000x1049_375757659487.jpg)